Re: [新闻] 爱骂台女都母猪,但台男根本就“坏人卡大

楼主: musupotherfo (musupotherfo7)   2018-05-31 11:51:47
此篇针对女性诬告性侵的部分
可以看到下面新闻
很明显是诬告
但因是女性告男性,就仅为不起诉,而非变成滥诉或诬告
若这种会成立诬告,我是不相信那个数据数字会这么少啦
〔记者周敏鸿/桃园报导〕桃园市已婚A女今年5月间,与叶姓男子在龟山区住处发生性行为,事后A女控告叶男性侵他,她指控除5月6日性侵外,同月2、3、4日叶男还曾强摸她下体或强迫肛交。检方调查,A女说词反复,且她若遭叶男猥亵或强制性交,应惧怕对方,但A女却连续与叶男碰面,不符常情,已予叶男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时,26岁的叶姓男子坦承抚摸A女下体并与她发生性行为,但他坚称,并未违反A女意愿。
A女对叶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诉,她指控,叶男5月2日开车载她,到芦竹区南崁路一处暗巷强摸她的下体得逞,5月3日又开车载她到同一处再度强摸她下体,5月4日开车载她到芦竹区湳口路一处暗巷,强迫她配合进行肛交,5月6日叶男再前往她位于龟山区住处内,双方发生性行为。
检方指出,A女对于5月6日双方发生的性行为,在侦查过程中改口为“是你情我愿”,前后指述不同;而5月2日她若遭叶男强制猥亵,却又连续在5月3日、4日与对方碰面,与一般遭受妨害性自主的被害人反应不符。
A女另在侦查过程中,坦承她的丈夫要求她报案,她很怕跟老公离婚,才提出告诉,检方认为,难以排除A女因东窗事发,才提控诉,叶男罪嫌不足,已予不起诉处分。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8-05-31 11:53:00
争议案件选择不裁决,也是一种处理方法..今天最后一天喔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8-05-31 11:57:00
诬告没有这么好成立,这不是只针对诬告性侵而已如果叶南根本没和A女性交过,A女还告他这堆,那诬告就能成立了.问题是叶男真的有跟A女性交,有性交是事实,那诬告就非常难成立一般的妨害名誉也是一样.你针对某人下了评论,对方拿着那个评论说你妨害名誉or诽谤,就算法官认定那不算,你也很难反控诬告,因为你针对他做评论是事实
作者: lllolll (lllolll)   2018-05-31 12:47:00
要是只要真的发生性侵女生都去法院提告然后全有能力告赢讲真的我也不信性侵案数量会这么少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8-05-31 12:48:00
不起诉只代表没证据 不代表诬告好吗 天哪
作者: lllolll (lllolll)   2018-05-31 12:49:00
不过疑惑的是你提一个诬告案件的意义是什么阿,想看任何一个回文也贴明显是性侵的案件给你不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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