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阴魂不散的搭讪者

楼主: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8-05-22 22:56:14
讲搬家的真的太夸张
今天原PO是受者者 邻居是加害者
要求受害者搬家 岂不是在检讨受害者吗?
难道搬家完后又遇到一个 还要再搬一次家?
这时候要做的应该是谴责加害者吧
透过谴责或宣导 让大众知道这种搭讪行为很恶心
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而不是一味的检讨受害者
这样只会造成更多像原PO一样的人
权益遭受侵犯 却只能往肚子里吞 还要自己负担搬家成本
作者: ihasumin (ihasumin)   2018-05-23 00:38:00
楼上+1 原PO从没遇过不可理喻的神经病吧最好的办法就是搬家 天晓得不搬会纠葛多久事情已经发生 就算对方没更多的举动 自己都会疑神疑鬼更别说若有更多困扰的事发生 岂不是要得精神病
作者: jjvh (官人)   2018-05-23 00:29:00
谴责有屁用那台湾早就进联合国
作者: Marchosias (living mob)   2018-05-22 22:57:00
派你去制裁他8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8-05-22 22:59:00
好像有书还是研究在讨论为什么倾向检讨受害者
作者: prssinglecut (prssinglecut)   2018-05-22 23:02:00
霸凌的时候也要检讨恶心的加害者啊霸凌的时候也要检讨恶心的加害者啊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8-05-22 23:04:00
要不要搬应该是原PO自己去衡量吧 难不成你要原PO去跟那个男的说 "网络大家都谴责你喔 所以是你不对喔"
作者: kuarcis   2018-05-22 23:07:00
事情已经发生了 你在讲怎么预防是没错 但是已经发生的事也是要处理吧 ==又不是在打电动 喔 这关过的不好 我们来reset发生的事情总是有后续的啊 后续重要还是reset重要?
作者: nonocom   2018-05-22 23:13:00
三楼又怎么了??? 谁霸凌你啦???噗噗噗现在有些人就怪怪的 怎么讲都没用 很欢又很噜 超级不要脸好好跟他讲 他听不懂 骂他他又会脑羞 简直是欠捧欠捅欠干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8-05-22 23:22:00
楼上好凶 >///<
作者: nonocom   2018-05-22 23:35:00
对于某些神经病 就是要用呛的 咒他被干到流脓流疮流....
作者: a102509320 (徉宁)   2018-05-22 23:39:00
某些白目的神经病洗洗睡吧
作者: GGdong (GGdong)   2018-05-23 15:23:00
要求受害者搬家=检讨受害者?这叫保护受害者好吗?谴责加害者跟保护受害者是可以同时进行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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