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觉得拉
要闹大一点比较好玩
如果是A的亲友团的话
把B拖下水告她未尽良善管理人的义务
然后把那个C的学长姊也顺便拖下来
因为他们乱指造成C侵害A的权益
找找看法律达人有没有机会帮A来个代位求偿
反正一口气把BC学长姐一起告
告到了一个他们之间到底责任谁多谁少让BC跟奇怪的学长姊自己去分
搞不懂为啥都只有A跟C在PK
路边乱停车的也会被告过失杀人
要闹大家一起来闹
看看1500的东西可以闹多久
我决定坐在前排了
鸡排一份要切不辣谢谢
※ 引述《kuran09 (玖)》之铭言:
: ※ 引述《qsc0107 (Borings)》之铭言:
: : 觉得看了第一篇文就骂A方的人真的很好笑,断章取意的对话截图就将风向带的真顺...
: .
: : 先说,A是我朋友的朋友,她并不是不可理喻的人,认识她的都知道。
: A的亲友团
: : 重点1:
: : 讲白了,撇去中间贴纸的问题无法追究(两方都说有自己的名字或贴纸,谁无法作证),
: 事
: : 情若要溯源,就是某C苦主为何不去确认箱子里的东西B留的?自己大主大意想说反正有
: 名
: : 字就是我的然后不去确认这什么概念?
: : https://i.imgur.com/fj3GAUV.jpg
: : 试想你去超商拿网购名字对了可是你拿回家发现东西不对,你会丢掉还是求证???C连事
: 先
: : 确认都没做到了她还会主动求证吗???
: 原文写的很清楚了,苦主C的三个朋友留东西给他
: 并且表明“不需要可以直接把东西丢掉”
: C拿走贴著自己名字的箱子,并且处置里面的物品有什么不对?
: 你举的“网购商品有误”的例子与本件事的性质完全不同
: 一般人买的东西有误当然会向店家反应,毕竟民法有明确规定
: “卖家有给付商品的义务,买家也有立即确认物品的义务”
: 苦主C有什么义务必须要“确认”或是“求证”???
: 为什么A不先检讨自己东西乱放???
: : 重点2:
: : 然后某C提金额上限是什么概念???直接拿一个新闻来讲就好
: : https://i.imgur.com/vwYx4c5.jpg
: : ni ta ma
: 又是举一个狗屁不通的例子
: 银行有义务要对客户负责,苦主C有什么义务要对A负责???
: 先说我只赔你这些钱喔不要拉倒是什么想法?跟废除ㄅㄆㄇ一样unique,我所知
: : A损失的东西不只3000了,难道我东西被你丢掉请你赔偿,我都还没说金额妳就先坐地
: 起
: : 价喊著不要流标喔~到底谁要吃这一套???
: 你有没有想过A东西不要乱放就不会发生这些问题了
: 理亏要钱还这么理直气壮是有多穷?
: 苦主C愿意“施舍”他1500,已经够圣母了
: C根本没有任何“义务”要赔钱好吗?
: : 再以拾得与遗失物的概念来看好了,A遗失这箱东西,发现由C拾得,中间可能因为C以
: 为
: : 东西可能是B给自己的故才由此错误,所以AB中间并不会构成侵占罪,毕竟C不是蓄意[
: 易
: : 持有为所有],因为有贴纸跟名字的矛盾这个不会成立。
: 你都说是“遗失物”了,是要怎么“易”持有
: 遗失物就代表A“不可能”持有
: 不懂法不要装懂Ok?
: https://i.imgur.com/s2uqhfH.jpg
: 看到你回推仅讨论刑法我更惊吓了
: 所以刑法那条条文有规定C有义务要赔钱?!
: : 但是C拾得的东西本来就是A的,那他是否有义务全部归还???你捡到陌生人的东西都知
: 道
: : 要全部还给对方了,更何况知道自己是误拿别人的东西,难道不用全部归还吗?
: 先不论我觉得用遗失物这个概念去定义整件事的性质有多诡异,但你要这样想也行
: 拾得遗失物的规定看民法949
: A的确有权利要求“回复”,但前提是C在占有中,很显然C没有,所以不适用这条规定
: 你硬要说C有什么义务也是看有没有不当得利
: 但民法182明文规定,C不知东西是A的,而且没有受利,所以也不用还
: 再看184损害赔偿,前提是故意或过失
: C根本没有义务要去确认贴著自己名字的箱子内容物是谁的,何来过失??
: : 那你说C以为东西是B给他的啊~那又要溯源了,他有跟朋友求证过东西吗......
: : 不是要挺自己的朋友,说来两方或许都不是故意的,但我看到第一篇文的风帆已经飘向
: 北
: : 方了就是觉得怎么会有人风向带好带满?讲白了,整件事最衰是A,只是回个台湾过个年
: 去
: : 学校发现家当都不见了,
: : 你 不 难 过 吗?
: 你摆明就是在挺A,他不乱放东西就没事了
: 但你只字不提
: 最衰的从头到尾都是苦主C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