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3:56:28※ 引述《qsc0107 (Borings)》之铭言:
: 觉得看了第一篇文就骂A方的人真的很好笑,断章取意的对话截图就将风向带的真顺...
.
: 先说,A是我朋友的朋友,她并不是不可理喻的人,认识她的都知道。
A的亲友团
: 重点1:
: 讲白了,撇去中间贴纸的问题无法追究(两方都说有自己的名字或贴纸,谁无法作证),
事
: 情若要溯源,就是某C苦主为何不去确认箱子里的东西B留的?自己大主大意想说反正有
名
: 字就是我的然后不去确认这什么概念?
: https://i.imgur.com/fj3GAUV.jpg
: 试想你去超商拿网购名字对了可是你拿回家发现东西不对,你会丢掉还是求证???C连事
先
: 确认都没做到了她还会主动求证吗???
原文写的很清楚了,苦主C的三个朋友留东西给他
并且表明“不需要可以直接把东西丢掉”
C拿走贴著自己名字的箱子,并且处置里面的物品有什么不对?
你举的“网购商品有误”的例子与本件事的性质完全不同
一般人买的东西有误当然会向店家反应,毕竟民法有明确规定
“卖家有给付商品的义务,买家也有立即确认物品的义务”
苦主C有什么义务必须要“确认”或是“求证”???
为什么A不先检讨自己东西乱放???
: 重点2:
: 然后某C提金额上限是什么概念???直接拿一个新闻来讲就好
: https://i.imgur.com/vwYx4c5.jpg
: ni ta ma
又是举一个狗屁不通的例子
银行有义务要对客户负责,苦主C有什么义务要对A负责???
先说我只赔你这些钱喔不要拉倒是什么想法?跟废除ㄅㄆㄇ一样unique,我所知
: A损失的东西不只3000了,难道我东西被你丢掉请你赔偿,我都还没说金额妳就先坐地
起
: 价喊著不要流标喔~到底谁要吃这一套???
你有没有想过A东西不要乱放就不会发生这些问题了
理亏要钱还这么理直气壮是有多穷?
苦主C愿意“施舍”他1500,已经够圣母了
C根本没有任何“义务”要赔钱好吗?
: 再以拾得与遗失物的概念来看好了,A遗失这箱东西,发现由C拾得,中间可能因为C以
为
: 东西可能是B给自己的故才由此错误,所以AB中间并不会构成侵占罪,毕竟C不是蓄意[
易
: 持有为所有],因为有贴纸跟名字的矛盾这个不会成立。
你都说是“遗失物”了,是要怎么“易”持有
遗失物就代表A“不可能”持有
不懂法不要装懂Ok?
https://i.imgur.com/s2uqhfH.jpg
看到你回推仅讨论刑法我更惊吓了
所以刑法那条条文有规定C有义务要赔钱?!
: 但是C拾得的东西本来就是A的,那他是否有义务全部归还???你捡到陌生人的东西都知
道
: 要全部还给对方了,更何况知道自己是误拿别人的东西,难道不用全部归还吗?
先不论我觉得用遗失物这个概念去定义整件事的性质有多诡异,但你要这样想也行
拾得遗失物的规定看民法949
A的确有权利要求“回复”,但前提是C在占有中,很显然C没有,所以不适用这条规定
你硬要说C有什么义务也是看有没有不当得利
但民法182明文规定,C不知东西是A的,而且没有受利,所以也不用还
再看184损害赔偿,前提是故意或过失
C根本没有义务要去确认贴著自己名字的箱子内容物是谁的,何来过失??
: 那你说C以为东西是B给他的啊~那又要溯源了,他有跟朋友求证过东西吗......
: 不是要挺自己的朋友,说来两方或许都不是故意的,但我看到第一篇文的风帆已经飘向
北
: 方了就是觉得怎么会有人风向带好带满?讲白了,整件事最衰是A,只是回个台湾过个年
去
: 学校发现家当都不见了,
: 你 不 难 过 吗?
你摆明就是在挺A,他不乱放东西就没事了
但你只字不提
最衰的从头到尾都是苦主C啊
作者: chane10825 2018-03-08 04:02:00
亲友团 结案
重点是953~ 仅就可归责且受有利益部分的毁损负责。这条是184阻却违法事由,根本不会成立184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05:00谢谢K大补充的民法953~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12:00你有看所有的文章吗?A没乱放东西啊东西都是自己整理的而且箱子有 “写上”名字,是可能c的名条不小心掉在A的箱子上了然后是C搬走的,谁在挺谁从你口中讲出来很好笑
作者:
qsc0107 (Borings)
2018-03-08 04:16:00针对我的留言,是我对该事的论点,可以予我评论没关系谢谢~但是我要解释的是,A大的东西真的没有乱放,并且也是她自己整理的,也是她自己拿去储藏室的~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17:00我才觉得好笑,A放的地方是储藏室,也就是公共空间,自己的私人物品放公共空间不是乱放什么才是乱放?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18:00笑死,交换生回家过年你以为宿舍开放的喔?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19:00回家过年没地方放怪我喔?东西不自己收拾好不见了怪谁?真的很贵重不锁在保险箱?呵呵“满满的回忆”看起来很廉价啊~
作者: qoocoo (黑炸机) 2018-03-08 04:21:00
那请问你满满的回忆是所在保险箱里?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21:00于法来论A也站不住脚,我很好奇妳们还有什么护航的论点,愿闻其详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22:00没人怪你~只是你文章重点放在乱放就是模糊焦点啊,而且没有不见啊是箱子上有名字然后是被丢掉的,您的逻辑真的要再加强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22:00我“满满的回忆”会自己收拾好,而不是叫人赔,真的重视会放在储藏室??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8-03-08 04:22:00满满的回忆很重要就寄回台湾啊 = =
应该说放那边如果出事了自己也要负一部分责任,无论是遗失或损毁都是
作者:
qsc0107 (Borings)
2018-03-08 04:23:00k大不能这样讲啊,他们那边有说东西没办法带回家就是要放在储藏室啊~要不然谁会自己把自己的东西放在别人可能拿的到的地方呢?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8-03-08 04:24:00满满的回忆很重要所以要人赔1500元以上的钱,重点是要钱吧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24:00那丢到去跟学校哭啊,不是很凶吗?去叫学校赔钱不就好了,是学校叫A放的不是吗?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26:00笑死欸就事论事你讲到别人要钱别人穷,厉害的脑补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8-03-08 04:27:00放储藏室是一个选项,寄回台湾应该也可以啊 有规定不能托运?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27:00爸妈教育的很成功~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27:00要钱是事实不是吗?3000不够,“满满的回忆”到底值多少呢?
作者: qoocoo (黑炸机) 2018-03-08 04:27:00
况且学校就是提供储藏室给交换生们放东西 你说他没收拾好他确实亲自装好封箱放置到该放置的地方 啊还能怎样 我今天锁在保险箱也是要把保险箱放到储藏室 能我整个保险箱也一起被丢?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28:00我也觉得我爸妈教育我比你们成功,起码东西会自己收好,虽然我觉得这点基本到幼稚园的小朋友都会所以啊~都是学校的错,怎么没有帮学生把东西锁好呢?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29:00你的逻辑真的有问题,东西就是收好跟又写名字,是C拿到上面有要名字然后丢掉,这样很难吗==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30:00你都说上面有C的名字,不可以丢自己的东西吗?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30:00你说的穷疯了真可怕,但我觉得你讲话跳针才真的比较可怕
而且讲个比较扯的——谁知道那个箱子有没有被换过~~有人进去(不是只有失主可以)不小心损毁然后换一个行不行?苦主相信失主所以说拿到的就是他的,要是箱子早就被换过又如何?于情于理都不能要求苦主负全责啊
作者: qoocoo (黑炸机) 2018-03-08 04:31:00
C说上面有他的名字就真的有?箱子去找回来啊 整件事情始末能不能去看完再来发言 笑死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31:00满满的回忆3000都不够,还跟人要钱要的理直气壮的是谁xD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31:00法条XD在中国欸XD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8-03-08 04:31:00不是要钱现在是要什么?把东西找回来吗?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8-03-08 04:32:00前面看到不当得利还满好笑的,东西是丢掉又不是卖掉,利在哪
所以拿到的箱子就是有写失主名字的那个?不能证明的吵什么呢@@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32:00你不知道有一种法叫《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法盲真的很可怕
作者: qoocoo (黑炸机) 2018-03-08 04:33:00
要不要负全责的部分应该是C要去跟留给他东西的学长姐们讨论 你是鬼打墙 到处留一样的看不懂?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33:00你们连证据都没有那里来的脸要人负责啊,我内文都写这么清楚了,不要跳针好吗
这样问题就来啦!请问要怎证明那些东西的价值?都失主说?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8-03-08 04:34:00所以要怎么负责?找回东西?还是赔比1500元更多钱?价码?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35:00这嘴脸,啧啧 可怕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36:00连证据都没有xD 会被法官洗脸吧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37:00C自己都知道拿到别人的东西还要证据XD
苦主什么事都没多做就要先赔,然后自己还要找学长姐——可是失主拿了钱就没事?那我不懂失主到底负了什么责任呢@@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38:00里面有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漫天喊价不需要证据?xD
作者: qoocoo (黑炸机) 2018-03-08 04:38:00
妳真的没有看全文欸拜托k看完再来说啦你一直讲老早就解释过的问题 跳针喔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39:00到底谁跳针我想很明显,闭口不谈自己的问题,都是they的错,不愧是朋友
作者:
qsc0107 (Borings)
2018-03-08 04:39:00删文是针对我的论述,我不想引战才删的,我文中的金额不是对于多或少在讲,而是针对在一开始就先提出 金额上限不会很奇怪吗?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40:00C根本没有义务要赔钱,你们要钱要成这样不会很奇怪吗?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40:00你真的很会幻想欸先说别人穷疯了再都觉得护航的是朋友哈哈哈
作者:
qsc0107 (Borings)
2018-03-08 04:41:00我强调的是到底为什么要先提金额上限呢?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41:00原来你也知道自己是护航xDD Q是亲友团是他自己承认的,到底是谁没看内文啊?xD所以不提上限金额任由妳们漫天喊价才是对的?(笔记在我看来C就是太好心才会遇到这种问题,人善被任欺啊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44:00辛苦你了发一篇文完全没在重点只强调A为何乱放东西但事实就是前几篇文已经说明没有乱放了然后你在回文这里跟大家吵a穷疯了只想要钱的嘴脸,真的为了护航什么话都讲得出来,辛苦你了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44:00*人欺
作者: qoocoo (黑炸机) 2018-03-08 04:45:00
说人要钱从头到尾都你在讲欸真的笑死自己才穷疯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45:00我也觉得我好辛苦,要跟无逻辑只懂护航的说清楚什么是“乱放东西”,真的很吃力,尽管这应该连三岁小孩都懂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8-03-08 04:46:00所以你们到底要C负什么责啊?不是钱不然是什么?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46:00所以A没要钱???那我看到的讯息都是什么?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46:00Q大别骂他穷~别当跟他一样的人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47:00不是要钱是要什么啊?问号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48:00那我希望往后的某一天你顺着规定放了一箱东西在特定的地点然后回来的时候发现被丢了你也可以很坦然的告诉自己:是我自己乱放东西~我的错~
作者: qoocoo (黑炸机) 2018-03-08 04:49:00
谢M大提醒~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49:00我以为小朋友都知道,将私人物品放置在公共场所,都有不见或毁损的可能欸好啦,我看你们也没其他的词了,要记得下次要把“满满的回忆”收好喔不要到时候跟人哭说我的回忆价值远超3000,要人赔钱就难看了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4:55:00储藏室是公共空间~我想你在小朋友的时候爸妈可能教错了
本来就要有“认知”——这种事除非窃盗或刻意损毁,不然物主都是要负一部分责任。都归咎于托人代po的那位,从哪一方面来看都不恰当。又不是私人的xddddd
作者:
qsc0107 (Borings)
2018-03-08 04:58:00你教的好~以后小朋友带出去东西不要乱丢喔,雨伞带出去随身携带喔别放人家店外面,不要到时候被拿走在那边哭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4:58:00储藏室不是公共空间?想必你的家庭教育与常人不同吧?记得就好,不用谢^^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8-03-08 05:00:00红明显,1500是美金还是台币?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5:03:00你对公共空间的定义到底知不知道XD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05:06:00要不你发文问问版友“学校的储藏室”是不是公共空间好了?
谈逻辑咧xD笑死自己从上来一开始要对方赔就在乱了,现在跟人谈逻辑www
说真的,失主要从苦主那拿到“自己主张的”金额和“诚意”是绝不可能的。
帮这篇推回来我觉得MFK自己本身比较可怕啦。讲到7pupu就开始扯别人爸妈,很可怜的人~怎么每年去南大的都一堆问题学生啊…
作者:
MFKH0906 (NIKER)
2018-03-08 05:16:00我觉得你要看清楚是谁先扯到人家家里穷欸哈哈哈哈XD其他篇回文我也没有7pupuㄚ但就这篇自己脑补结论A乱放东西~你觉得有逻辑吗~先睡了~别说我逃跑或怎样的醒来可以再继续讨论~S大猫咪很可爱
作者: conie88 (zone) 2018-03-08 05:24:00
帮推
症结点就在失主不能只顾他所要的,结案XDDD这样会搞得苦主是窃盗或故意损毁。
作者: chane10825 2018-03-08 06:12:00
原来亲友团删文了 说好的"贵团不是不可理喻"呢 嘻嘻
如果重要不寄或带回台湾?放在大家都拿的到地方。而且学生东西很重要吗?别自以为是,当宝拿出来说不定是可笑的东西,让大家酸而已
作者: chane10825 2018-03-08 06:29:00
今天C本来就没义务要赔你 妳还跟人家讨价还价?然后你有看过哪个银行,保险公司,古董商在鉴定的时候条目上写"A的回忆 满满的学生时代回忆, $3000 NTD" ?
作者:
Sioli (客人)
2018-03-08 06:34:00去找学校 学校也会跟你说他没有保管责任 只是提供场所你也无法证明你的箱子到底被谁拿走
作者: mwn1016 (acat) 2018-03-08 06:35:00
我只看到亲友团崩溃在跳针...
作者: chane10825 2018-03-08 06:35:00
真当自己是达文西毕卡索 米开朗基罗?
作者: conie88 (zone) 2018-03-08 06:55:00
讲成满满的回忆意思就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吧
作者:
giantbody (giantbody)
2018-03-08 06:56:00帮推个XD法律上来看C本来就没必要赔钱 人家有诚意出钱 在原对话还“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谈价格”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8-03-08 07:03:00就不要理就好了,让他去告吧,我猜法官应该会判500块啦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8-03-08 07:06:00满满的回忆(X) 价钱谈不拢(O)真的那么看重回忆,要的应该是找回东西吧
作者:
imdog (肥金鱼)
2018-03-08 07:17:00a名字是写超小吗 不然别人的名条掉在上面是有那么容易没看到吗???(纯粹疑惑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8-03-08 07:19:00如果真的是别人的名条掉在上面,那就是意外了,意外不需要赔
看到也没用啊!毕竟自己会注意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且打
真的有点森77了,挺原po的人有住过宿舍吗?一瓶牛奶你写上名字冰入学校提供的公用冰箱,被别人喝了,你会检讨失主乱放还是喝错被抓的人要赔阿?
喝错咧~~苦主就不是故意拿的被闹大成偷窃?直接上法庭啊,搞不好还会被反告诬告呢
我喝完再跟妳说喝错啦抱歉,我以为别人买给我的,但是顶多只能赔你养乐多哦就算别人不是故意丢了你的东西,你真的笑笑就算了?
作者:
D86234 (将情)
2018-03-08 07:34:00推这篇 珍贵的东西放在学校储藏室 我看了整个也是笑
作者: conie88 (zone) 2018-03-08 07:35:00
你确定你的名字有好好的写在牛奶上再来欢好吗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8-03-08 07:39:00为什么你的饮料要写别人的名字
作者: chane10825 2018-03-08 07:40:00
哇 一场误会被讲成蓄意偷窃 这还原度有点高阿
作者: yako51 (bala) 2018-03-08 07:42:00
这嘴脸 啧啧
作者:
georgehua (georgehua)
2018-03-08 07:46:00亲友团要ㄅ要多读点书阿 差点笑出来ㄋㄟ
中国货运那么便宜... 真的很重要一箱10公斤寄回台湾不用多少钱吧...
说失主没收好,我还觉得原PO偷东西咧!拿有写别人名字的箱子,不确认就丢东西还敢带风向讨拍
失主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阿....所以我才问别人贴名字在你的东西上所有权马上换人?con要失主证明怎么不让原po证明?我喝光牛奶空瓶丢了让你证明好吗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08 08:00:00
哈哈哈哈哈 这篇满满的亲友团耶女森的友情
作者:
akpaz (送外卖的)
2018-03-08 08:08:00就是一种类似不戴安全帽无照驾驶小屁孩闯红灯被撞死家属硬要钱的感觉
作者: nk50735 2018-03-08 08:14:00
觉得亲友护航的逻辑很扯
不至于啦!只是感觉失主只想要苦主按照他的主张赔那根本是不可行的
作者: nk50735 2018-03-08 08:20:00
学校的储藏室不是公共空间?我到底看了什么......
作者: alice711004 (WEN) 2018-03-08 08:27:00
如果是贴了原原po的名字,那就没什么好争的啊~丢掉又不是故意的,有赔钱就有诚意了
作者:
junging (222)
2018-03-08 08:28:00亲友团站不住脚生气了,为何不找出乱贴别人名字的人勒?
作者: unicorn1110 (葱抓饼不加九层塔) 2018-03-08 08:30:00
住过学校宿舍的人都知道所谓的储藏室根本就不安全啊学校的告示也都会说损毁遗失概不负责 根本就没人敢放贵重的东西吧
作者:
yien (菲比)
2018-03-08 08:32:00帮亲友团的逻辑哭哭
作者: abraxas (Abr.) 2018-03-08 08:40:00
我有贴名字,对方也有,但我不管,只有我的名字有效,嘻嘻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08 08:44:00
就算阿文他爸捐钱盖图书馆 阿文也不会说图书馆是他的啊
作者: akikno 2018-03-08 08:50:00
讲这么多就是要$$$啊 如果是要道歉 C一开始就为这个双方都有错的误会道歉且有诚意要赔了且态度都很好 反观A? 如果不是死要钱 那请问是要什么
作者:
ntb5768 (露娜)
2018-03-08 08:50:00亲友团真是丢人现眼
作者:
ctim (ctim)
2018-03-08 09:05:00学校的储藏室当然是公共空间 又不是自家的 说不是的在想什么
作者:
sicer (Sicer)
2018-03-08 09:07:00人家有贴名字耶,你怎么可以拿,赔钱啦!什么,怎么证明我名字贴好了?不管啦我说我有贴就是有贴!赔钱啦!
作者:
newAC (媒体清流)
2018-03-08 09:09:00搜 寻 鸿 海 吧 ! 台湾人在大陆逼得台湾人自杀,还不是一堆92在喊酸宗痛
作者:
sicer (Sicer)
2018-03-08 09:10:00什么你拿的箱子有贴你的名字?不管啦!反正我就是有贴我的名字,只有我贴的名字是名字,你的我才不管啦,快赔钱!
作者:
dong531 (猫王)
2018-03-08 09:10:00那个公共冰箱的举例笑死人了,如果你的牛奶写名字放在公共冰箱被偷喝当然是偷喝的人的错,但是如果我冰一箱喝的在里面而你的牛奶哪边不放偏偏放在我冰的箱子里面被我整箱搬回家喝,那就是你乱放的错,很难懂吗
这件事本来双方都有责任,但是失主本人加上亲友团的回应实在是…啧啧啧
作者:
ytc156 (造造)
2018-03-08 09:26:00有可能A原本的名字被写C名字的纸条盖掉了?(如果真的双方都有贴或写名字的话)但前提是学姊说留东西给C也没明确说留了什么,C当然是认为有贴自己名字的东西都是学姊留下来要给他的啊!
推这篇 自己觉得东西重要问什么不带回台湾?东西放在公共区域本来就要有不见的心理准备
作者: keric7 (班六六,六六班。) 2018-03-08 09:36:00
亲友团的那什么嘴脸
作者: filmkao (filmkao) 2018-03-08 09:43:00
替失主拍拍
到底为什么要确认东西啊 不是就说了贴自己名字就搬 用不到就丢 到底谁会去问是不是那是我的 骗别人没去交换过
作者: filmkao (filmkao) 2018-03-08 09:44:00
干拍错人,是要拍苦主啦!
作者:
s239379 (hsuan)
2018-03-08 09:55:00只有亲友团支持失主耶...看了都觉得好可怜好丢脸喔><你的回忆多重要多难过干别人屁事阿><重点是原po没错阿干嘛同情你呢嘻嘻,当大家都跟你们一样理盲加法盲喔
包好的箱子写上自己名字放在学校的储藏室,叫做放在你的盒子里,到底什么世界?
因为失主根本就不能证明苦主拿的箱子就是她原本装东西的那个www
作者: chane10825 2018-03-08 10:06:00
不是别人帮A收的吗 A怎知道有名字 特异功能?
失主那边说是自己收的,而且还有写名字。就这样www
被丢东西的a抓到c在使用自己的东西,也能说出箱子内有什么,a也说有看到,这样还不够证明自己箱子被a拿了吗@@!
作者: eqer (能力值E等) 2018-03-08 10:21:00
牛奶冰箱比喻超烂的XDDD 笑死不会举例不要举来来丢脸
A只能证明当场抓包的枕头套还有还剩下的东西是他的其他箱子里面已经丢掉的东西, 也没办法证明不是学长姐要给C的不是吗?
作者:
georgehua (georgehua)
2018-03-08 10:28:00我帮失主翻译一下 $$$$$$$$$$$$
有些丢掉的东西是失主的,但会知道是因为苦主记得xdddd
作者: chane10825 2018-03-08 10:28:00
A在那一张截图说他自己收的? 还是你亲口听他说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08 10:29:00
C以为是学姐留下的 又贴C的名字 所以使用很正常啊之前我的学长姊也是留被单床罩枕头套啊 因为本来就不会从台湾带去啊如果突然一个人跑出来说 抓包这是他的枕头套 我根本状况外吧
什么!我还没跟到就删文了,感谢备份,亲友团好凶喔怕怕
作者: uvauvbuvc (sun) 2018-03-08 11:10:00
A就是想要钱,结案
作者: ownwei (wei) 2018-03-08 11:32:00
等等呀 快点继续战法条啊 我想看亲友团继续搬法条
作者: william4130 2018-03-08 12:27:00
没有证据搬法条也没用
苦主C就继续每天上课 出游,偶尔出去旅游吧xDDD别理A了啦我很期待她们是能怎么样哈哈可恶 讲到旅游都有点怀念了呢XD
作者: shiny8211 (SENPAI PLEZ NOTICE ME) 2018-03-08 13:10:00
推这篇,两边的法律跟逻辑程度高下立判欸哈哈
作者:
loveaic (*Ai*)
2018-03-08 13:31:00亲友团根本提油救火,一种人多示众的概念
拿了人家的箱子,哪里没有主观犯意? 不小心误拿? 不小心误拿,还丢了一部分东西,丢了的就算了?无罪推定原则没错,所以当A的箱子出现在C那边时,他不见得就是钭,可能是误拿。 但误拿有很多种,我不觉得原po这一种得以不用全部复原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14:34:00跟你解释真的太痛苦了 QQ你只会以你自己的想法去解释法律用语完全不在乎被打脸也算一种强项吧(?)我只能祝福你赶快去提告吧,坐等你被法官打脸xD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14:35:00不要把刑法跟民法混为一谈啊啊啊啊,我觉得好痛苦QQ所以你认为什么是善意?唯一可以追究责任的是B诶,我不懂亲友团为什么不去找B要找C,看人下菜吗?
应该是你要讲妳的善意是哪一种吧?从你说该由b负责,我猜是把b当成无让与权的让与者,而c是从b那边取得除此之外还有吗?问题是b没有实际交付a的箱子给c喔,b也没有证实箱子上有a的名字,这样成立吗?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14:53:00C不知道就是善意啊,板上有多少版友跟你说了?但不愿意听的不说你吗?所以我才问你到底认为什么是善意呢?但你也说不出来原本不是还有个B吗?又不见了??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08 15:00:00
他们说苦主在短信核对有几样是相符的 不过其他内容物是什么不知道 然后就认定箱子是失主的 虽然不知道其他有什么东西 赔偿金额失主说了算 因为是苦主偷东西欸你在开玩笑吗 今天苦主好讲话 我也可以主张是不是失主把东西放进箱子 不然为什么其他东西到底是什么讲不清 然后开口就说价格他说了算
不知道就是善意我不觉得完全正确喔. 准确地说在善意占有这一点上, 对于不同的占有行为有相应的法源和判例, 在其他讨论串中也有提到的, 回收阿么 拿了人家放门口的物件 以不知道为由, 最后还是被起诉搂.结果即使援引不知道当作没有窃盗或侵占的恶意, 还是判赔.所以我也提出了 , 仅以不知道 或是箱上有纸条, B说有纸条就是他的, 这样的占有模式, 你是用哪一个法条或是判例呢?你是不是以为 不知道就是善意, 只要是善意就都做相同处理?而同样于讨论有出现的, 甲向乙购买乙偷的车子来说,也是有法条, 而不是单一句不知情而已.这个的逻辑是 甲和乙的转移行为合法, 所以甲的占有受到法律保护, 而责任当然在于乙的身上. 这也就是我能为你想到的 说要去找B的依据.但我也对你提出质疑, B并没有实质交付, 也不负转交责任下, 你怎么看?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16:46:00你的推文糟点太多,其实承认自己不懂就可以了,硬凹真的很难看,好啦,等我有时间再慢慢吐槽
第一次看到不懂装懂还执迷不悟到这种地步的人 真是佩服佩服…
我可以先问一下sky大,为什么你ip跟saylove33一样?
你只讲"不知情", 是不是抱持者不知情者就无罪或无责任的心态阿?
sky你要不要把你的论点转去法律板讨论? 那边高手比较多啦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16:50:00没时间反详说你,但你一脸兴致勃勃的想被打脸真的很有趣xDDD*详细解说给你听
说没时间 倒是有时扣帽子一堆,唯一的一句正面回应就是 "不知情无罪"阿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16:51:00先问你到底是在问民法还是刑法啊?问清楚我比较好打你脸就说有时间再慢慢回啊,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闲
偷窃刑法, 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归民事, 两者只能择一刑法上不成立, 不代表民事上没有赔偿的责任啊
楼主:
kuran09 (玖)
2018-03-08 16:53:00只能择一??? xDDDD 好喔我知道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太有趣我晚上有时间一定会详细打脸,慢慢等,不用急
jerry大, 避免共用帐号, 所以我都要登出在登入阿对阿, 不然你现在混在一起怎么谈?
一人一个帐号, 所以不是共用 也不是一人开两个喔.我不认识ABC, 对带风向没兴趣.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08 17:16:00
一直拿回收阿嬷的例子 啊所以苦主是拿去回收厂卖掉吗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8-03-08 17:20:00所以东西到底值多少钱?要吉快点吉好吗你看中国法官会不会理你们啦!!!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08 17:20:00
有个案例是人家有录到影像 那个人是把人家门口的私人物品拿去丢 而且是故意的
一人一个帐号,那为什么同ip啊?你跟saylove是室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3-08 18:04:00
呃 室友喔 难怪常在很多篇推文中互相搭话耶 感情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