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可不可以藉这个标题请板友帮忙回答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
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酒驾"会变成人人挞伐的一种犯罪?
相较之下其他很多更严重或是相似的犯罪,反而没有这么多人去围剿关注,
也没有这么多人希望这些犯罪的刑罚改为鞭刑/死刑。
我自己想了很久,归纳出两个可能。
(一)酒驾算是一种明知故犯的行为。
你明明知道喝酒会让判断/反应都变慢,可能造成车祸甚至有人伤亡,
却还是开车上路,明知故犯,所以罪不可赦。
如果是这种想法,那我想疲劳驾驶/违规停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车辆超载/车辆未确实保养
所造成的伤亡案件,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要求政府将罚则改为鞭刑?
因为上述举例的都是有可能造成其他人伤亡,且属于明知故犯的类型。
(二)媒体上报出来的酒驾受害者总是社会上的弱势。
稍微有注意一下就会发现,每次新闻上报出来的酒驾案件受害者,
都是所谓的孝子/单亲妈妈/年迈阿嬷,或是前途一片光明的学生等等,
简单来说就是容易引人同情的案件。
如果是这种想法,那我想疲劳驾驶/违规停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车辆超载/车辆未确实保养
所造成的伤亡案件,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要求政府将罚则改为鞭刑?
因为上述举例的也都是有可能造成一些弱势族群的伤亡。
以上非关人权/两公约/文明野蛮/已开发未开发/死刑废死
只是很好奇为何唯独"酒驾"变成全民挞伐的一种犯罪。
理性勿战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