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我家兔子被9只疯狗玩死

楼主: kkkk666 (三重彭于晏)   2017-10-27 23:28:55
原文43
我看到原文被嘘到X1 感到很惊讶
依照嘘文逻辑
假设你家是治安很差的地区
你的机车停在机车格 被偷是不是也要怪自己放置在高风险区
女生走在路上穿的暴露被骚扰 是不是也要怪自己明知道危险还这样穿
你家被抢是不是也要怪自己怎么住在那里
以上的确都可以避免
像是机车停家里 穿保守一点 搬到治安好的地方
重点是生活中一堆可以避免的事你自己都有做就对了腻
还有为啥要放弃自己的权益只为了不要怪自己
该检讨的是加害者 不是被害者好吗
兔子容易受到惊吓死亡 受到野狗攻击
所以不应该放出来???????????
作者: vivianlittle (vivian lin)   2017-10-27 23:40:00
兔子QQ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10-27 23:43:00
谁叫兔子跟原原po没有狗可爱呢~┐( ̄Д  ̄)┌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10-27 23:48:00
对啊 没有人检讨受害者啊 受害者兔子都已经死了 原原po也算加害者吧XD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7-10-28 00:01:00
兔肉
作者: spp782002 (3M)   2017-10-28 01:01:00
人可以用道德法律约束跟吓阻,你要跟狗说你好坏坏不可以欺负兔兔吗?兔子容易受惊吓,你把兔子放出来结果路边有小孩在大哭把兔子吓死了你要告那个小孩吗?
作者: lio293123 (HAHA)   2017-10-28 02:41:00
替你的逻辑哭 兔子在法律上的意义是物品 但毁损灭失的是他的生命 取代的顶多是不怎么样的价金 在这种状况下原PO的处理被围剿很正常
作者: littleyuan (baby)   2017-10-28 05:53:00
兔子不是物品是生命。而且是没有自主行为能力的生命,基本上原po的做法就像把婴儿放路边一整晚不管死活。。。是加害者不是受害者。
作者: dick3588 (台南扛霸子)   2017-10-28 14:05:00
前几楼正确
作者: punipuan (普尼胖)   2017-10-28 15:40:00
蛤 所以你明知道有色狼出没你还会穿着迷你短裙在半夜走来走去吗@@ 被骚扰才在怪东怪西 先怪你的脑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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