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森
我长得又高又壮 肌肉比男人还强健
天生就想作粗重的工作
就去工厂找了一个必须在高粉尘高噪音的地方修机器的工作
结果 厂方拿出工厂法第七条
第7条(童工、女工工作项目之限制)【相关罚则】§68
童工及女工,不得从事左列各种工作:
一、处理有爆发性、引火性或有毒质之物品。
二、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之工作。
三、运转中机器或动力传导装置危险部份之扫除、上油、检查、修理及上卸皮带、绳
索等事。
四、高压电线之衔接。
五、已溶矿物或矿滓之处理。
六、锅炉之烧火。
七、其他有害风纪或有危险性之工作。
说他们不能录取我
天啊.....
我本来就没有比男生差 为什么我不能作这个工作?
为什么女权团体一直在争女性工作权
都不去争把这条修掉
苗博雅在南亚事件里也有人跟她说 结果她就不回应了
为什么女性同胞们大家不合力一起来对抗这不公的法律呢?
请还给我们姐妹们
粗重的工作的权力好吗!!!!!!
我的心情真的很差
有姐妹们天生就很想作粗重的工作的 被这条法律限制吗?
我们一起来对抗这不公平的法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