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控熟睡被性侵 却还跟他南下进香
〔记者陈慰慈/新北报导〕
53岁的王姓男子,遭控对老婆聘请的小吃摊14岁女工读生性侵,导致少女怀孕,事后还
塞
王男赠送的手机,还与王姓夫妻一起南下到云林进香,认定未违反对方意愿,新北地院今
依对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判王男徒刑2年4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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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的王姓男子,遭控对老婆聘请的小吃摊14岁女工读生性侵,导致少女怀孕。(情境
照)
少女指控,102年8月间,她游泳课下课后,王男到学校接她,却把她载到三峡的汽车旅馆
,她因太累躺在床上一下就睡觉,醒来后发现只穿一条内裤,不清楚王男有无对她性侵。
103年1月,她到小吃摊帮忙,晚上到王男住处吃饭,不知道汤里有放酒,喝完汤后觉得头
昏,加上卖小吃站一天很累,所以她就到2楼房间睡觉,睡梦中感到下体痛痛的,但因实
在太累没有多想就继续睡,醒后发现下半身赤裸,隔天王男接她下课,叫她不要告诉妈妈
,她不太确定这行为到底算不算性侵,所以没有跟妈妈说,她后来感冒加上有想吐状况,
才跟妈妈说这件事,103年5月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怀孕15周。
少女母说,女儿遭告诉她被性侵,王男坦承跟女儿发生性行为,给她30万希望和解,所以
她未到警局提告,双方有约定不能将此事说出,但后来王男竟把这件事告诉她朋友,她不
满对方毁约,才去提告。
王男坦承在摩铁与少女性交,否认在住处再度性交少女,因测谎未过,王男始坦承二度与
少女性交,法官认为,少女警、侦讯均称,起床后不清楚王男在她熟睡时对她做了什么事
,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少女因熟睡遭乘机性交,加上少女被性侵后,反应与常人不同,仍
与王男单独见面且一同到云林斗六进香过夜,不符常情,认为少女供词有瑕疵,考量王男
迄今未获少女及少女母原谅,今仅依对未满16岁少女性交罪,判王男徒刑2年4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74580
心得: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护自己,最近亦含判决出来,法律是不一定会保护受害者的...
只有女生保护好自己,才能避免有下一个林亦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