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是反串还是怎样,但这种文一大堆人推代表台湾的法学素养极低落,
连带前面几篇“不起诉不代表无罪”一起回
事实上,“不起诉就是无罪”,就算“起诉”了,在尚未宣判之前,都是无罪的
这叫做“无罪推定原则”,不知道各位在国中高中的公民课有没有学过。法律存
在的目的就是要保护人,这个人在被宣判之前,都应该以“无罪”看待。也就是
说陈星现在无罪,就算真的起诉了,在判罪之前,都要认定是无罪。这很难懂?
※ 引述《idleventus (雨织)》之铭言:
: 最近风向一面倒
: 但我很好奇的是,就目前所知的“证据”陈x不代表没有任何责任或过错吧?
: 也许没有证据证明他在法律上有罪责
: 但
: 1. 外遇
: 2. 和当时未成年的女学生搞暧昧,一毕业就正式交往(通常不会在没感情的状态下就交往,所以推断在林成年前他们是有暧昧关系的)
有人规定未成年不能谈恋爱吗? 林当初可以自由恋爱,也可以自由做爱。很好
笑的是,很多乡民看到父母禁止小孩谈恋爱,就高呼情欲自主、身体自主。今
天看到陈星干学生妹,就跳出来用道德伦理约束人家。
奇怪,性解放喊半天,只解放女生不解放男生?人家陈星想干学生妹就干学生
妹,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打破封建礼教的规训,不是女性主义的大英雄吗?
: 3. 明知道外遇是错的,加上对方年纪比自己小非常多,又有忧郁症(可能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却没有拒绝这样的关系,或是引导她回正确的道路
所以年纪比自己小很多就不能交往?当初伊莉莎白泰勒和年纪只有自己三分之
一的小鲜肉交往,好多美国人跳出来说是女性主义的胜利,女人想跟谁交往就
跟谁交往。另外,有人有规定忧郁症不能当男女朋友?言下之意是未来双方交
往前应该和对方公布自己所有病史吗? 叙述一个论点的时候先想清楚背后的代
价和效果是什么再来提。
此外生什么病、年纪多大,什么时候又变成阻止交往的理由了?所以和一个癌
症病人可以交往吗?三十岁的女人和十八岁的男人不可以交往吗?道德的界线
在哪里,在我看来就是你说了算
: 4. 人师身分没有做好避嫌
这就懒得吐槽了。同上,女性主义主张想给谁干就给谁干,想干谁就干谁(在
他人的同意下)。前阵子小模公开征求口爆的时候大家不都称赞是女体解放的
先驱吗?难道小模身为公众人物不用做好避嫌?少再拿道德礼教来约束人。把
自己的思维从父权解放,才能把别人也从父权解放。
: 如果陈外遇的对象不是学生(还是他教的学生),他要怎么外遇都是他家的事
: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难道上述几点不够让大家挞伐吗?
: 利用自身优势诱骗未成年女学生的感情,不管有没有上床都是个大问题吧?
那请问很多女生用自身的外貌诱骗男生当工具人,不管有没有收好处,是不是
都算是大问题?
: 最后,非常疑惑的,
: 情侣之间就没有“强奸”这种事存在吗?
有呀,情侣间有强奸。但陈星和林之间显然没有。
:
作者:
ajo865 (罗斯福路CUXI王)
2017-08-25 01:56:00推推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02:01:00其实这种外遇玩法就是老婆不告自己就合法,但遇到投入感情的就容易出人命,尤其对象还是高三优等生,都活比人家一倍年纪了也在社会走跳那么久,还不知道划清界线,真是引火自焚害人害己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02:47:00喔原来你也认为他是在玩那你还能为这种外遇拙劣玩法打一篇,道德底线看来也不高
感情上被玩就要大森7全国追杀,我被甩怎么没见你出来帮我讨公道
别这样,74团也需要面子der法院认证没戏唱了,只好回来打道德牌
作者: Destiny123 (追寻新人生) 2017-08-25 03:14:00
真的快被这些无脑74团气死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03:18:00我从没网络追杀过男方和他家人,我只是觉得他很好笑而已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7-08-25 04:56:00
凭什么说没有
作者:
Freeven (夏舞枫)
2017-08-25 06:33:00不要这样啦,74团很难正面反驳你欸你看推文那个反驳不了只能用跳针战法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8-25 07:32:00
哈哈不起诉哈哈 哈哈骑士团崩崩哈哈
作者: UniversalGod (UniversalGod) 2017-08-25 07:52:00
社会讲啥道德喔干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转圈圈)
2017-08-25 08:08:00推有脑的人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08:31:00这篇写得很好 74只会无赖崩溃陈星当时是不是认真的外人也不知道吧...毕竟林父母也不答应嫁
这篇写得很好啊,也不是说两人之间没有强奸可能但是如果你不知道,无法证明,没有证据,那宁可认为没有也好过于认为有,这就是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