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当初林奕含事件刚爆发出来时,板上很多人都产生了共鸣
不只是PTT,脸书、Dcard都是如此
那段时间很多人都在社群网站上分享了自己曾经遭受过性骚扰或是性侵害的历程
所以当南检最后“不起诉”的结果出来
林和陈变成法院认证的“两情相悦”
再回头去看那些,被林的经历所启发、而站出来说自己的故事的那些人,难免就会觉得矫情
就算大家嘴上不说,难免就是会产生是不是你自作多情、是不是你得不到就想毁掉对方(无?
也因此我非常不能接受,硬把小说说成真实经历这样的噱头,这样的行销手法
会打这个标题的确是受到之前板上那篇文章的影响
如今林案被闹得这么大,满城风雨,让检调单位劳师动众,最后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大家都知道性犯罪的受害者,很大一部分都会留下心理创伤,也因此要起诉进入法院等等本
哪天出现了一名真正的受害者,会不会因为众人下意识地怀疑他的可信度,反而受到伤害?
因此被疏忽怠慢,而没办法伸张正义?
我是觉得林案(跟林本人并没有关系)
在某种程度上,对真正的性侵受害者会产生非常糟糕的影响
就算不说出来,也会在心里默默质疑对方的可信度
还记得以往在网络上看到性侵害等等的经历,都会感到心疼、害怕或是因此而警惕
然而最近再看到类似的文章,第一想法大都是质疑文章的可信度
也因此我认为,当初媒体、出版社等等“行销”林案的手法非常劣质
不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
南检只能说没有证据 但不能用两情相悦来结案 超不专业的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0:56:00根本就不只是林案而已,现在有太多让人质疑的事件了
就算是两情相悦 那南检有两情相悦的有力证据吗? 没有嘛..
作者:
ownlife (月光宅鱼)
2017-08-25 00:57:00会不会让人不敢跟有忧郁症的人交往呢
就跟做生意一样 老板给买家开价 开了太烂 不卖不爽不成交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00:58:00当初父母是说诱奸而且没说要提告,因为舆论鼓吹+找不到对应法条才告强奸而已,也不觉得浪费司法资源,因为当时是社会舆论需要出口,而且是因为人走了父母才讲明是真实经历,不是出版社要行销
开的刚好 店家也没吃亏 开过高 把你当肥羊不是刚好开的刚好 店家也没吃亏 开过高 把你当肥羊不是刚好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8-25 01:04:00之前有篇议题是女性利用告诉取利的,就有说过这是袒护这种行为或是把矛头指向男性咎由自取都只是害了真正的被害人,哪天案例多到让社会检警的第一反应从同情变成怀疑,这样才来说不友善,谁知道D板主马上搬出男性杀人案来救援…
作者:
CPer (CPer)
2017-08-25 01:09:00主要也是性侵的疑点少得可怜 反而证实没有性侵的人事证又多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1:11:00忘记哪里看到的案例了,应该是在美国一个被诬陷性侵的人,被关到监狱中,最后终于被洗刷冤屈但是在他身陷冤狱的途中,他的母亲因为认为自己的小孩是性侵犯,因此自杀了
到底是性侵证据少得可怜还是被采信的性侵证据少得可怜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1:16:00啊...刚刚想Google找回那个案例,结果发现不只一个...
美美不就说了他的证词证据都没出现 那还有没有其他呢?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01:16:00就不是性侵啊,一直都说诱奸啊
作者:
CPer (CPer)
2017-08-25 01:17:00美美并不是在现场的人她是听转述的喔美美她的证词哪个有证据 我不知道也许可以举个例吗?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1:19:00看了那个美美的FB那篇,只觉得他是跟宝可梦100差不多的
楼上两人两情相悦的证据3X件,策略性骗财骗色的证据0件,说后者的感觉才是瞎吧?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8-25 01:27:00骗财有喔,要看要件有没有符合,在法律上钱财最容易为利益了
作者:
qqqqq55 (青春小鸟回不来  N)
2017-08-25 01:28:00出版社一开始并没有这样行销林
骗钱无罪 看阿肥就知道是怎样了啊 就是礼物啊你不能说家人生病要钱 这有罪 但说爱情就无罪你不能骗说修行 这有罪 但骗说这是爱情就无罪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8-25 01:35:00所以说要看要件啊XD但钱财是比较容易解释为得利或损失,不用急着连嘘啊,嘻嘻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01:37:00等等宝可梦100要出现啦
作者:
Almon (艾尔蒙)
2017-08-25 01:39:00等等又要开始如果了…
作者:
JCS15 (马马狗)
2017-08-25 01:58:00作者:
cashko 2017-08-25 02:34:00因为不只一位闺蜜说林奕含说过很喜欢陈星,又主动邀约闺蜜介绍陈星聚餐,当然让人感觉两情相悦
作者:
frankshyu (frankshyu)
2017-08-25 02:40:00诱奸这名词本来就混淆视听
就算书里写的都是真的,依照现行法律,一样判不成强奸,书里书外都一样。哪有什么?房思琪的强暴,就是思想跟身体都被强暴,说服自己由倾慕变成恋爱,这样就不是强奸。
作者: Destiny123 (追寻新人生) 2017-08-25 03:29:00
我个人认为这是林家与出版社半故意的结果让社会与论发酵 一边打书 一边陷陈于不义 非常高招事实证明后来目的也达到了 书大卖 陈变成过街老鼠
作者:
au355 (香)
2017-08-25 03:59:00陈星因为背景硬,所以不起诉啊!不然其他师生恋性侵的,每个都判很重啊!有背景要凹怎样都能凹啦
作者:
cashko 2017-08-25 04:07:00其他案例有受害者,这个找不到啊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7-08-25 04:55:00
转而开始质疑别人的才有问题吧!
作者: Destiny123 (追寻新人生) 2017-08-25 05:12:00
还在背景硬 小李子背景硬不硬我问你? 陈有比他硬吗?那小李子案判得重不重阿?
作者: w76530 2017-08-25 07:17:00
师生恋就是性侵的话,林万亿还能被重用?
作者: vini770803 2017-08-25 07:31:00
陈林第一次算是约会强暴吧?那陈的玩女学生部分一定有问题 但没其他受害人或者林与其他人感情认知不同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8-25 07:48:00还有人在性侵强暴,都介绍男友给姊妹淘
作者: vini770803 2017-08-25 07:55:00
去看美美FB跟其他闺蜜认知明显不同 FB上文章她认知是约会强X
作者:
vcjoy (vcjoy)
2017-08-25 08:26:00美美的fb根本看不出来要表达什么,为什么不说清楚....
作者:
lianhua (墨心镜情)
2017-08-25 08:29:00美美说的话根本没有说服力 新发的那篇跟小说几乎一样几乎就是精简版加年龄增加版的小说文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08:46:00吗的 怎么还有74在那边崩溃 听人话很难?
作者: poi258 (^^) 2017-08-25 09:04:00
太强了,跟自己不同意见就是74团....嗯嗯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09:54:00你这74这么熟 还装屁推 poi258: 星粉都跑去哪了?!
怪不完的 战犯不只媒体 出版社 一环扣一环 无尽的追杀追杀不完的除非群体失智能突然清醒(你觉得有可能吗?) 不然这件事差不多就是从悲剧变成更悲哀的闹剧收不了场而已了
作者: poi258 (^^) 2017-08-25 11:17:00
只不过讲几句话就说人74团,妈呀!!二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