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要女生保护好自己哪里不合理?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17-06-07 18:39:52
※ 引述《JIA3336 (影薄)》之铭言:
: 首先,我觉得“要女生保护好自己”这件事本身没有什么不合理,
: 提醒人要保护好自己(男/女皆是)是很合理的。
: 问题在于所谓的“检讨受害者”这个部份。
: 有些人说“提醒、宣导观念也是在检讨被害者吗?”
: 这部份我个人认为有几种情况的划分:
: 1.状况未发生“之前”的宣导。
: 2.状况发生“之后”,提醒其他人的宣导。
:
作者: RIVERSHAKE (=.=)   2017-06-07 18:42:00
你理性的探讨 但这边的板风是病态的
作者: 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剑哥)   2017-06-07 18:42:00
支持理性探讨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7-06-07 19:04:00
问题来了,前面提出"穿多一点"并不等于绕路。前面在战的完全是宣导方自以为穿多就能防止,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保护自身安全谁不知道?从来没人否定安全宣导,问题是,你宣导的内容有用?还是只是自己的想像?宣导方只要提出,穿着和被性侵是有很大关系的资料就可以说服别人啦,提得出来的话。
楼主: skytowerlll (东尼)   2017-06-07 19:14:00
这篇重点不在多穿有没有用,而是在绕路的条件下探讨吧。 所以楼上,如果是“绕路”你就认可了吗?
作者: kiwifish16 (奇异果鱼)   2017-06-07 20:42:00
问题在,怎么绕路啊!有些人天性就温良恭俭让看起来好下手,你要说会第二次第三次就是你温良恭俭让的问题吗?
作者: JIA3336 (影薄)   2017-06-07 21:06:00
感谢您的回文,补足了我没有提出的部份。甲乙两方的部份我可以理解这份不同,乙的可能性确实存在。我的文章主要说的是:“甲情况下,希望那些事不关己而酸言酸语,或白目当幽默的发言在说出口前能再多想想,语言是利刃,其二度伤害的影响是很大的。”而如果受害者明知风险还是执意不改、不提防,那是玩火,有可能自焚的,这是事实,若是这情况,确实是该检讨的,我想传达的是:不是“所有受害者都该被检讨,请适可而止。”另外这边想将本篇的连结放在我那篇文末,以做为相关讨论的连结,便于阅读,这边询问您是否同意,谢谢您。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7-06-08 00:46:00
这篇分析很好,也说明了为什么有些人一开始为什么不讲
作者: hitsuchi (你好)   2017-06-08 11:33:00
如果确定是绕路,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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