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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HIV数据来战结婚权利,一开始就是逻辑谬误。
台湾十大死因第一名为恶性肿瘤并且有给付健保,每年得癌症的人口非常多,2015年就死
了4万6千多人,并且癌症多是长期慢性疾病,得癌症的人不但看医生免费几乎所有药和病
床也有健保给付(我就是受惠者),癌症势必大量消耗健保资源,因此我们要来禁止癌症
患者结婚或拥有其他公民权。
台湾HIV比例占最多的是生理男性(男31674,女1979,男性扣掉同性不安全性行为还有10
820),没有病例的是女同志,因此男性都不能结婚,女同志则可以结婚。
依照这种莫名其妙的医疗消耗和HIV机率逻辑,正确的结论应该是要如上述。
但显然不应该也不可能如此,因为结婚权利是基本公民权的一种,民主国家不太能因为某
些没有因果关系的原因去限制整个族群的基本权利。这是基本宪政法治常识。
否则,这跟女性和黑人在传统上从来没有投票权而且女性和黑人比较笨尤其黑人犯罪率很
高浪费国家资源,女性所得比较低对社会没有贡献,因此女性和黑人不能投票,有什么两
样?
再来说到疾病防治,从数据上来看,最有问题的其实是不安全的性行为。只要有不安全性
行为,不论男女都会得(只有女同志不会得)。因此这项数据顶多只能显示男同志以及异
性恋男性有较多的不安全性行为。因此要宣导的是安全性行为。
有些人爱重罚,那也可以,除了女同志之外,只要生理男性进行生育之外的不安全性行为
,就要重罚一万,接受检举,一次一罚可累加。这样有些人会抗议,怎么可以因为一些异
性恋男性病患就要被惩罚?很抱歉,数据先跟女同志看齐再嘴。大家说好不好。
然后,指出错误不叫做强迫你同意。并且,指出错误的人,没有义务要乖乖接受被别人侮
辱为心理变态、恶心有病。
有一群人一直讲“太阳绕着地球转”,有人指出“不对,事实是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
叫做强迫别人同意吗?也是啦,中世纪时,那个指出地球绕太阳的人因为触犯权威,确实
被当作了异端。
最后,关于同性性行为。讲正常或不正常是很奇怪的,自然界本来就一直存在同性性行为
,在跟人类有97%基因相同的矮黑猩猩巴布诺猿(bonobo),其母猩猩之间的同性性行为甚
至是社群间的社交活动和团结行为。
至于HIV,1950年代已知存在于猴子和猩猩,人类可能从食用丛林肉而感染。科学家研究
病毒序列发现,除了在西非的HIV-1外,其他90%的HIV-1M的人类感染源头在1920年代的非
洲殖民地,透过性工作者再在70年代传播到美国。而美国第一个有通报的病例在80年代,
该名患者刚好是位没有安全性行为的男同性恋。但要注意的是,这只是第一个有通报的案
例,事实上最早的源头和同性恋没有相关,而是由食用丛林肉及不安全的性行为所致。
现在随着医学的进步,HIV带原者只要经由药物控制病毒量,就不会发病,和常人无异。
而传染方式是血液和体液,并且和高病毒浓度有关,经由性行为、共用针具、输血、垂直
感染、哺乳传染,而唾液泪水汗水、以及空气、水、昆虫途径是不会传染的。因此一般接
触社交并不会被传染。
至于为什么长辈会这么恐惧,我想这跟资讯时间可能停留在80年代有关。但现在已经2017
,作为后辈的我们适时补充新知也是应该的。
无论如何,除非是像卵巢癌或摄护腺癌这种专属器官,会有不同族群的分别,否则像这种
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并不会只专属于特定族群,主要还是行为习惯所致。就像常吸菸和
烟的族群容易得癌症一样,只要喜欢或习惯做那些行为,就有得到疾病的机率。
但不管这个疾病多可怕或哪些人习惯特别容易导致疾病,都不是国家剥夺基本公民权的理
由。我想,台湾在长达42年违背宪政秩序的威权统治荼毒之下,受了许多苦,而在2017年
的今天,作为后辈,能适时传递正确的宪政法治概念,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