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陈星“与林奕含交往2个”婚外情非诱奸

楼主: bruceeee (BH)   2017-05-11 00:57:04
陈虽该负很大责任 但林父母在发现当下没有给心灵上细心开引 压抑辱骂
让她得不到家庭支援 是引发她忧郁的很大因素
从她婚礼说B是能跟她平等的语气可知
家庭应是传统台南守旧的家庭
真可怜这么一位早逝优秀才女
※ 引述《regip (gipp)》之铭言:
: ※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铭言:
: : 好吧,林姓作家的案件到现在,我们稍微整理一下想法吧。
: : 关于小说:
: : 如果小说写的都是真的,那就叫强奸。但是问题是她的父母也没多做说明也没提告,我们
: : 也没办法多做什么。我在之前就提过了,诱奸是个很微妙的词,因为如果说是强奸法律上
: : 就是非告诉乃论,所以她的父母用诱奸,一方面暗示我不想追究,一方面又暗示我也不想
: : 这样就算了,有种诉诸舆论的感觉。
: 无论林亦含在书中所写或书的座谈 或是林父母皆是以诱奸做论
: 乡民版友在事情爆发时也n篇n人都提到 强奸也好诱奸也罢
: 如今要追'奸'基本上难上之难
: 能告或是要告 当时就会告了
: 陈星声明一出一阵风 等如不起诉或判决下来又是一阵风
: 只是这风不是早就很多人提了吗= =?
: 但是无论何种原因 不告还是无法告
: 不代表这边没有值得研论或修正的地方
: : 然后第二种关于小说的意见是最主流的,就是对小说存疑。小说常常会有夸张、虚构的
: : 笔法,而且就算全是她本人的经历我们也有必要存疑,毕竟人的记忆是很会骗人的,常常
: : 很多错误。
: 存疑很好阿
: ======
: 稍微提一下
: 林小姐事件个人是倾向是:书为本人或可能含有她人经历,性交确有其事
: 性虐or拍照细节等待议,偏向诱奸,实务上无法成案
: -人看一件事情是依照'所得资讯'来做评估依据-
: 原因随提几点不细谈:
: 1.参照网志 座谈 小说 父母声明 事发前后陈师处置与声明 互相对照
: 2.文字是可以反映血泪的 其参考内容非单指小说 网志 谈话 亦同
: 3.最重要的 她自杀了 走不出来也不是没有 死的也不是没有
: 爱到卡惨死的事隔良久后真的去死的极少见
: 真受严重创伤走不出来 之后因某人某事某物引爆积累的较多见
: -时间点与书的内容:为相隔许久与出书之后
: -选择死亡这件事情
: 当然 你也可以说我是网志办案 谈话办案 小说案办 声明办案
: 综合性办案 是阿 这我也谋阿丢
: 其实我懒得在这边多着墨
: 看到现在来来去去 多流于互指跳针和二分法 或是大家来找碴式的分句分字解析
: 总之信就把你打成小说办案 成天小说小说小说 好像人家参考的就只有小说小说小说
: 都快搞不懂到底是是怀疑的在抱着小说 还是办案的在抱着小说
: 而不信的就打工读生或blablabl...
: 资讯不足保留看法的确实是很好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或说文解字的就有点无言了
: 我也希望能够有越多资讯越好 无论打脸还是证明都是
: 但人家愿不愿意出面指证 或出面自清是人家的事 大家没辙 我也没辙
: 这边不说又好像不行 一定如上离题 就提一下
: 总之只是个人看法 本文重点不再这
: ======
: : 关于修法:
: : 这方面是我最想讲的重点,关于修法我的意见就三个字:凭什么?
: : 我拿洪仲丘案件为例好了,洪仲丘事件的时候,洪家人是站在抗争的第一线,洪姊还出来
: : 发声,甚至后面还跑出来选立委。反观林姓作家的父母做了什么?就透过出版社放话一下
: : ,然后呢?
: : 我知道有些人会说林医师受到多大冤屈,被黑道威胁多可怕。但是讲真的,你如果这么怕
: : 的话,根本连出来放话都别做,直接让事情过去就好,反正林姓作家也没出名到九把刀的
: : 程度,过一阵子大家就忘了,安安静静的还能保护女儿名声不是吗?
: 凭什么? 当然是凭法律若有缺失 或是因应时地物不同 法律就该做增减完善
: 由有没有当事人做所谓的带头抗争 来做要不要修法依据 这实在相当可笑
: 就算最近因孔大帅叔又有名一次的熔炉法 也不是被强暴者出来说我要修法的好吗
: : 我们都说修法要对症下药,可是问题这个案件根本不清不楚,哪有办法对症下药?今天要
: : 是一个病人不去看病只在家写日记,我想医师也只能耸耸肩说:抱歉我爱莫能助。
: 其实以你第一段对本人记忆同样质疑 我想就算还活着 也还是会抱歉爱莫能助..
: 况且人死了 就算说到最后能出面的也只有另一方说法
: 这样要如何能够达到所谓的清楚?
: 有时候到底是有看法而中立 还是为中立而中立..?
: 好 就算这件事没有当事人直接的指证说法 就先不论林亦含
: 那有其它许多版友因此事 发表有被学校/补习老师骚扰或侵害经验的文章
: 你就这样忽略了? 视野是否太侷限了?
: 当然 你还是可以一句请拿出证据打发
: 也好比另外爆出的某林老师 虽然只是上网PO文PO影 目前看来之后可能会对簿公堂?
: 当然 目前也可以一句等法院判决再说
: 但是就因为觉得'本案'事情不够清楚 所以就不动作吗? 其他都先忽略吗?
: 其实我不懂的是 对于 '该做什么' 哪里有不清楚?
: 林亦含无法说话 但房思琪这本书就是在揭露/指控阴暗的某一面
: 林父母是清楚的表达 希望不要在有下一个房思琪
: 不管林出书是改编自他人还是自己 无论你信或不信甚至无论是否属实
: 不管版友分享的文章是自PO还是转述 无论你信或不信甚至无论是否属实
: 不都是点明/希望能处理/预防 狼师 这件事情?
: 你觉得补习班师资的资讯清楚透明吗? 其预防侵害骚扰制度健全吗?
: 如已被告或结案 其告知或通报或适用性评估有吗?
: 我是认为无论是否有没有人出面指控 该有或缺失的制度就得修立完善
: 而不是当你觉得可能有问题 却硬是要等100%发生事情 再100%确认发生再来想解决
: : 关于合法性交年龄:
: : 我看到一堆人说要把合法性交年龄改到十八岁。
: : 说真的,我不知道改那年龄到底有什么意义,如果是要防狼师,十八岁根本还在念高三,
: : 然后有些人就更天才啦,说既然如此我们就拉高年龄到二十岁。
: : 安安,你可以看看伊斯兰教国家如印尼都没这么夸张,那凭什么我们要改?我们的社会比
: : 印尼还保守吗?
: : 非要改十八、二十的理由到底是啥,他们也只会说:因为那个年纪比较成熟。但是如果
: : 考虑成熟,为啥不二十二岁?二十五岁?那些年龄绝对更成熟,无论身心。
: : 国外之所以会定十六到十八岁,就是为了避孕之类的宣导,还有考量到身心发展,结果一
: : 堆人越活越回去,干脆禁止婚前性行为不是更好?
: : 法律没有必要保护一堆巨婴,年纪到了,你就自求多福,不要什么都要别人帮,一个权力
: : 过分膨胀的政府,比起纵放犯人还更严重。
: 合法性交年龄因身体、心理两点考量而有所设限
: 再以身体/性自主权、各国民情不同而各自评估规范
: 在这点是难以改变 又是无须因此事件而改变没错
: 但以年龄发生关系 与师生发生关系 是有所不同的
: 应分别考量 而后若或再交互参考为佳 下段提
: : 关于师生恋:
: : 这个当年吴清基还是教育部长的时候就讨论过了,我记得当初反弹还满大的,一个国文老
: : 师还跟我们谈到这个。对于这个法界人士的看法就是:可以劝导但是不宜用法,我想现在
: : 应该也还是没有变。
: 嗯嗯 讨论讨论
: : 好笑的是一堆人反对师生恋的观点:什么我把小孩送去补习班、学校不是让你选妃的。
: : 照这种逻辑,你去公司也不是为了恋爱,所以不能跟公司同事结婚,我看以后你的小孩
: : 大概只能在婚友社找另一伴,祝你好运。
: 这边拿公司/同事 跟 学校/小孩师生恋做对比 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 几乎像是完全不考虑任何背景因素 直接随便做个喇赛对比..
: 在这时期所谓的选妃喻 相信多数提时是建立在一个前提 就是狼师的成立
: 指的是别有用心的老师 借由职务之便寻找可下手的对象
: 不是狼师 又何来选妃?
: 你在这混淆自由恋爱or师生恋探讨 跟 狼师 两个不同的概念
: 好吧 若算想说选妃说的是指 不是让你选妃(和学生搞恋爱)的。
: 实在很好奇到底有没有稍微研究过师生恋 有两篇文章可以看看
: https://read01.com/76RLR.html
: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22/article/4801
: 会放第二篇文章是因为个人倾向于 在恋爱范畴上 师生关系更类似于医病关系
: 在心智不成熟/脆弱时上 人对于崇拜/依赖的感情 产生的从属/不对等的恋情
: 简单说 师生恋非议的考量是
: 在权力的极度不对等下 很容易产生权益与利益的不对等
: 而官方上需要建立相对公平/公正的平台制度 这也是在这做规范的原因
: *-权力的极度不对等-* 要不要再反看一下那个同事说?
: *简单提师生恋个人看法 好比自由也有其限制 考量到人性
: 此处应做规范 若无限制则风险太过
: 法条或学校设制或如何限制则在究究谈谈
: : 还有一种更愚蠢的观点:什么你的小孩以后都不要遇到。第一、如果我有小孩我会教育他
: : (她),到了一定年龄就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第二、你确定你的小孩就一定是被狼师所害
: : 的那个,而不会是因为社会规范被活活拆散的真爱?情感用事就是有这样的坏处,一堆人
: : 考虑不周。
: : 说真的,如果真相是小说写的那样,那就是强奸啊干,修法干嘛?
: 同上段 这边又有点混淆了年龄与师生恋与狼师的概念 同亦不同处分清楚会比较好讨论
: 此处个人是觉得高标了teenage的成熟度或思考能力 和健全与不健全家庭时的可能
: *用英文请见谅 此处觉得比较适宜 或指称青年,青少年亦可 D大应指16~18或16~20
: 我也不会说就一定没有真爱 就像当红的法国过儿总统,姑姑夫人
: 但我想问的如果师生/医病如不予以制度 你觉得真爱多还是借此获取各式利益的多?
: 你当真觉得在权力极度不对等下 若有'狼师'人家专门挖了洞找好对象下手时
: 你在儿女teenage时期的教育足够你保护他们?
: 不晓得你有没有看过龙纹身的女孩 其专找离家的女孩儿下手 *小说办案
: 不晓得你有没有看过天才雷普利 其找与父母沟通不良的友人下手 *小说电影办案
: 不晓得你有没有看过熔炉 其专找残障住校孩儿下手 *电影办案
: 嘛 说什么办案都好
: 这要说的是 高知识/针对性的犯罪是会挑选对象与计画的
: 现在想再问问 你觉得是否该因此规范?
: *此处有人会谈论补教业是否该算入的师生恋范畴or狼师范畴 个人意见:都该算
: 若问家教 是有点难办..
: : 关于年龄差:
: : 一堆人说年龄差多么的恶心,我觉得这就是赤裸裸的歧视,老话一句,如果这就是林姓
: : 作家带给你的影响,那不如把她的书通通烧掉,反正你看了也不会多了什么人文关怀。
: : 你可以用“不舒服”来影响别人的权益,那哪天别人用外在来歧视就不要哭,请欣然接受
: : 。我看大概要把年龄差距过大的恋爱通通禁止某些乡民才会觉得高兴吧,以后老牛吃嫩草
: : 都当恋童癖看,大家说好不好?
: 嗯 年龄差不恶心 其后略
: : 关于实名制、标案:
: : 那个我觉得就是另外的问题了,该办就办。
: 标案 该办就办!
作者: jejeyu (原来...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11 01:21:00
你可以推文就好。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7-05-11 07:50:00
你是通灵系?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11 08:24:00
又是小说团团员?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7-05-11 11:09:00
这种事发生在台北也一样啦,台北人没有比较开放
作者: satsuki0207 (Two)   2017-05-11 15:32:00
是性侵还是婚外情,应该可以问女方心理医师吧诊疗过程ㄧ定会谈到创伤的原因呀
作者: adamyang2000 (adamyang2000)   2017-05-11 18:21:00
非诱奸,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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