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是合意性交?(已有解答)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7-05-01 19:02:03
※ 引述《khara (高阳酒徒)》之铭言:
: 有人提到当初的翰事件,还是来这讲几句。
: 说真的,该事件的女方固然不是什么好人物,
: 但翰翔二人难道就清洁无瑕?
: 反正一方是黑的另一方就白了?
: 某翰明知道女方有男友了,
: 故意吻了女方(他自己承认的),这是什么挑逗行为?
: (当然双方都有意,但某翰难道不会自我控制一下?)
: 之后
: “离开酒吧时还问妳要回家,妳说不要
: 说住我朋友家,妳就点头说嗯”
: 也就是很明显有意要邀约对方共寝了!
: 是。双方行为合意,法律上没什么。
: 但道德上某翰这行为难道不算过分了吗?
: 这样做的结果,
: 要嘛就是好嘛天下间又多出一个小秘密是吗?非常好。
: 但另一条路,掀开来的后果,某翰也该清楚知道的吧?
: 法律上是不能拿他怎样,
: 但这家伙被女方抖出来被肉搜,
: 说实在的只有两个字:
: 活该!
: 这种家伙有什么好同情的?可以让一些人一直到现在在那说嘴?
: 大头管不住小头的家伙!
: 是啊男生应该好好保护自己,
: 保护的方法就是管好自己的小头别乱发情。
: 乱发情了后果自负。
~~~~~~~~~
这是在说男生被冤告强奸都是活该吗?
这是不是歧视?
如果今天女方 已经给同意了
事后又反悔告强奸
那请问这是男方活该?
你这句话的意思就是男生被告强奸
就必须以有罪来调查
而这种if he is guilty的眼镜有多恐怖
你不可能不知道吧
是啊 翰可能道德有问题
但是给予同意的女方
请问道德ok吗?
这种盖掉一边 指骂其中一边的作法
也太好笑了吧
一个人被冤告强奸不值得同情?
那是不是
诬告人强奸女生又败诉的才值得同情?
不是我要二分法
但是你整篇文章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
你是不是女权自助餐主义者?
作者: khara (高阳酒徒)   2017-05-01 19:05:00
我没有盖掉一边。我说了两边都有问题。
楼主: ChenDao (陈到字叔至)   2017-05-01 19:06:00
但是你最后结论就是一堆迷啊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7-05-01 19:09:00
你看起来像鞭男方比较多,别再装了,好吗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01 19:17:00
明显检讨单一性别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9:17:00
没事儿 没事儿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5-01 19:19:00
两边都偷吃 fine 打平 那女的反悔告人 输了又诉诸舆论 算什么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7-05-01 19:21:00
正义 (居然有人会全信偷吃女方的说词,真是天才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5-01 19:22:00
这时候揶揄男的 只是凸显妳们搞不清状况而已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01 19:27:00
(づ′・ω・)づ 哪来的“妳们”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01 19:28:00
男方澄清文网络上还在 可以去看看文章底下有多少人在他澄清后还是继续判定他有罪的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01 19:30:00
现在喇 现在回RLH的“这时候”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9:34:00
安喇安喇 风向不对说是教徒反串就可以惹没事儿没事儿 那些想修法的也是教徒反串
作者: OoKOREANoO   2017-05-01 19:38:00
推,那篇有够偏颇,好像诬告没错一样
作者: khara (高阳酒徒)   2017-05-01 19:38:00
是啊。从男方澄清文看,女不好,男也一样不好。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01 19:39:00
不一样 女还多了诬陷 怎么看都不一样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01 19:40:00
来闹的回来闹的是绝对没错啦 认真讨论的自然是另外说森日闹闹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5-01 19:41:00
不是有人在剖析男女双方的应对 这事件的问题在女的出尔反尔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01 19:42:00
问题出在那女的没把男的码干净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5-01 19:42:00
回头对偷吃品头论足只是在混淆视听而已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01 19:43:00
个资事大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9:43:00
是啊 "不小心"没码干净 所以没罪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9:44:00
扣掉这个 两边一样烂啦 不要只会批评女生好吗?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5-01 19:46:00
森日回复原文和其他推文惹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9:48:00
偶尔反串一下 有益身心健康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7-05-01 20:01:00
如果对双方的理解是偷吃 那不甘提告失败 发动舆论就是问题不小心没码干净 那就更节外生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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