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是合意性交?(已有解答)

楼主: kelly2005 (呀冬~)   2017-05-01 13:42:41
首先说结论,
1.不成立强制性交罪不等于是合意性交!
2.法院判原告败诉,大家也不一定能说这件事情就是“合意性交”
3合意性交在法律上的定义还是要双方合意,没有不愿意!
在审理强制性交的过程中,法院可能得到三种不同的心证:
1我确信是强制性交
2我不确定事实是强制性交还是合意性交(白话:当事人是愿意的还是不愿意的),但留存下来的证据不足以让我确信是强制性交
3我确信是合意性交
在无罪推定原则下,没有证据让法官坚信是强制性交的2 3案例,都会得到不成立强制性交罪的结论。
所以,不要再说原告只要败诉,就是“法院认证合意性交”或是在公然侮辱案件“法院认证原告是丑女.丑男了”!
法院根本没有想要认证什么,这样判决代表的意思根本不是“这件事是合意性交”或“被骂的人是是丑女”,而是“依既有证据不能认为成立强制性交”和“这种骂人的话不构成公然侮辱”而已。
总之,法院判当事人败诉,不代表是合意性交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3:47:00
废话,大家都知道事实如何没人知道啊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5-01 13:52:00
不行,在 PTT 一定要选边站,要嘛挺原告,谯法律漏洞让受害者受二次伤害,要嘛挺被告,谯告诉机制宽松一堆人诬告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01 13:54:00
小说里主角是觉得自己被骗了;真实世界怎样没人知道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3:54:00
有人现实跟小说分不出来啊(摊手
作者: lodestar   2017-05-01 13:57:00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7-05-01 13:58:00
本来就是这样 会推法院认证的只是想嘴想酸想战而已
楼主: kelly2005 (呀冬~)   2017-05-01 13:59:00
事实如何不明 武断的说是合意性交或是强制性交 都是错的 所以才会造成两方的对立 互相攻击你又知道了
作者: eagle0149 (疾如风 徐如林)   2017-05-01 14:00:00
所以这事情根本罗生门 讨论不出事实真相的
楼主: kelly2005 (呀冬~)   2017-05-01 14:02:00
我是觉得这样的攻击没什么意义 毕竟真相已经成为罗生门了 但是ㄧ定要澄清的是 就算判决不是强制性交 也不代表法院认证了双方‘合意’,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也会影响到乡民之前讨论的反告诬告会不会成立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7-05-01 14:03:00
作者: meaical (小小)   2017-05-01 14:06:00
推 法院的判决只能依证据去判 事实到底是如何没人知道倒是板上一堆林女代言人已经在网络未审先判了
楼主: kelly2005 (呀冬~)   2017-05-01 14:16:00
楼上我想不管事实如何,版友们还是希望如果有犯罪行为,有罪的人能有应得的惩罚。但版友们的无力有时也是能理解的,比方说最近有很多版友勇敢分享自己被猥亵的经验,但实际上加害人得到惩罚的例子少之又少!主要就是在能不能证明,证据不足的问题! 对于这些法律没办法声张正义的部分,版友的忧心痛苦,也是值得体谅和讨论的所以我想,更值得讨论的是,如何能够尽可能的保全事证(透过事先教育吗?)让加害人能够被指认,受到应有惩罚。
作者: jerrysf2000   2017-05-01 14:25:00
推简单讲就是“不成立强制性交,不等于就是合意性交”
作者: meaical (小小)   2017-05-01 14:40:00
我想没有任何人会想让犯罪者能够逃脱惩罚,但是一厢情愿的带入自身的默认立场,这种理盲滥情的论事真的是好的吗?江国庆案大家不知道记不记得,如果这种理盲滥情的论述持续不断,不仅对于这种事情的受害者无益,而且只会让更多人蒙冤。我很认同你说的,更值得讨论的是事前的教育,但
楼主: kelly2005 (呀冬~)   2017-05-01 14:40:00
没错 罪证不足,无罪推定原则 只是说 :没有现有证据足以证明是强制 不是说 :妳们是合意的
作者: meaical (小小)   2017-05-01 14:41:00
是某些人只想烧女巫式的一定要抓出一个元凶来泄愤而已
作者: yaokut ( )   2017-05-01 14:43:00
偏偏就是会有人看到结果就判定:法院认证... ((叹气))
楼主: kelly2005 (呀冬~)   2017-05-01 14:47:00
我是真的很希望能借由林案,有机会延伸讨论更多事情,比如说事前的预防,对子女的教育,既有的受害者(我身边的女性,包含上ㄧ辈的,都曾受到性骚扰)要如何平复等,回此文也希望关心这件事.对这件事有共感的版友,能够一起来讨论这些事情。我想,这也是借由这个罗生门,可以更讨论的更积极的部分吧真的很希望能够借此机会,讨论之前隐藏在台面下的重要问题我想这件事在版上可以延烧这么久,或多或少也和许多版友有糟糕的经验有关吧
作者: meaical (小小)   2017-05-01 14:51:00
在板上把自己受害的经验讲出来也许对当事人算是一种抒发的管道,也许可让其他人作为借镜,是很不错不过关于事前预防 教育 有建设性的讨论都没看到阿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5-01 14:53:00
结果气氛变成:虽然法院说不成立,但很有可能是事实这种风向,好多小故事作者窜出来,然后被告依然被挞伐
楼主: kelly2005 (呀冬~)   2017-05-01 14:53:00
推楼上(只是我不能推XD) 但看了也真的好心疼大家,更想努力去对抗这个困难的问题了!楼楼上
作者: HuiHuiWolf (喵喵喵喵喵)   2017-05-01 14:55:00
作者: UXIUJIL   2017-05-01 14:57:00
抒发完日子还是要过没时间管啦
作者: dp44 (lol)   2017-05-01 15:06:00
女巫就烧一烧 反正只是动动嘴 动动键盘 也没亲自动手嘛
作者: NCKUbuddha (( ̄*  ̄ !) 牙痛)   2017-05-01 15:19:00
这篇是对的 事实如何已经难以知道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5:21:00
再推一下
作者: FQ5566 (发Q哥 N N N[m[mS N)   2017-05-01 15:44:00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剑)   2017-05-01 15:49:00
这篇理智多了,清流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5-01 16:04:00
烧女巫囉
作者: kiwifresh (奇异果‧新鲜)   2017-05-01 16:12:00
推,不要再乱曲解法院认证
作者: Faye88 (地图)   2017-05-01 16:15:00
作者: s9245034 (angel1997)   2017-05-01 16:45:00
推这篇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7-05-01 16:55:00
法愿认证的秃头呢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7-05-01 17:30:00
其实多数时候大家想要的不是真相 而是找到一个数落他人发泄的机会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5-01 17:37:00
举例来说:阿翰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5-01 18:13:00
找到女巫来献祭比找出真相重要
作者: yingrain (丽莎)   2017-05-01 19:59:00
推这篇,看到证据不足就说别人仙人跳,都在想有没有法律观念...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5-02 05: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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