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原来林奕含对抗的不只有陈兴

楼主: momogo11 (ヴァイオレット)   2017-05-01 11:15:02
※ 引述《ftrain ()》之铭言:
: ※ 引述《crowley (苍蝇拍)》之铭言:
: : 1.所有补习班勒令停业,以后也不准有补习班的出现
: : 2.所有的家教都必须在学生父母陪同下才能进行教学
: 倒是可以考虑补习班老师只能女生来任教,这样也能
: 避免很多无谓的问题。
: 就像家长征家教老师,也很多都限定女性,一样的道理。
: 房思琪,防止进入思春期,
: 将多余的管道断绝,也是一种方法。
: 至于一般学校因为道德要求较为严格,甚至公立的会丢
: 金饭碗,当然比较不敢。
: 不然我想公立的中小学年轻男老师,小头也是硬硬的吧。
这是西元几年的性别歧视想法
还有人觉得 女的就不会有事???
要传统一点 要完全避免这种事也不是补习班的问题了 大概只能把女儿关在家里
这样就不会出事
当然现代不能这样做
所以推广纯洁教育的 宗教好学校 在国外很受家长欢迎的
大家最爱的日本 随便找就有一间叫百合学园的
从小包办到高中
甚至连东京教美语的补习班 有些都还附带这种道德教育功能
当然补习班教师女的
这就是你们要的道德教育社会 我是不反感 不过很多人应该真的碰到会很生气吧
说到底我还是觉得现在枪口就指向现有讲法实在太乱下定论
不过我现在很乐意 乡民把事件玩热一点
最后来翻翻看真相是怎样 应该很有趣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16:00
想看乡民被打脸qq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17:00
乡民就是这样,有什么大案件就开始诉求极端作法问题他们有没有想过传统道德可能就是林姓作家痛苦的根源?日本还有女子大学的,台湾要的话也可以搞搞看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20:00
怕蛇摸 都有人在说所以应该鼓励婚后性行为这种观念跟林讲 林会好受一点 还是更痛苦 嗯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20:00
对啊,女版不是很女权,反对那种禁止婚前性行为的父权思想吗?怎么有个诱奸案大家就通通倾向伊斯兰啦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5-01 11:21:00
我现在就可以说了 最后一定很无趣 什么都不会改变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21:00
女森要有性自主权 但是不可以被诱奸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21:00
林应该是很女权的啊,看她朋友就知道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22:00
因为他们只有一个目的:想看晨星吃牢饭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22:00
只是这样说 等等我又要被说是新北人 帮自己QQ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23:00
她基本上是病人了,会有不理性也是当然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23:00
他们已经直接认定是晨星,晨星做什么都是心虚
作者: efgh123123 (菊花香)   2017-05-01 11:24:00
她已经死去 本来就有一堆神解读 我个人都看看就好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24:00
所以想尽办法都要出一条特别法,抓他去关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24:00
就像天龙八部的王夫人,也超恨负心汉还要把负心汉跟大理来的抓去做花肥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25:00
不过那个姓段来惹 大概会马上原谅他 哈哈哈其实这葛道理很简单 这些女森都是受伤的人我也觉得受伤的狮子很可怜 但这跟我要不要接近狮子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26:00
姓段的就是他妈的诱奸啊,还要让情妇陪他一起死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26:00
是两回事情 受伤的人很可怜 话能不能尽信呢? 嗯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01 11:28:00
附图表示她没关注PTT女板,可能只是听别人转述造成误解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28:00
姓段的就是怎么说呢 他娶妾可能就没这些风波惹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28:00
这次事件很多人的态度让我觉得很可怕为什么老师不能跟学生谈恋爱?年龄差距有什么问题吗?同性都可以恋爱,师生为什么不行?今天老师卑鄙是因为隐瞒已婚事实+玩弄感情,怎么很多人无限上纲到老师一定不能怎样怎样,或是差了几十岁很恶心,莫名其妙。都什么年代了,自由恋爱尊重别人的选择很难?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29:00
因为这里已经是1978年了,时空错乱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29:00
以这点来看 姓韦的比很多男的都负责任多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29:00
我妹的同学师生恋也是活得好好的,真不知道为什么一个狼师就要大家把男女老少师生恋想成变态大叔诱奸小女孩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31:00
说白惹 这件事情问题不是师生恋是跟有妇之夫搞上 都是悲剧 大悲剧不断的承诺 不断的空话 最后就是否认 唉今天只是说林很年轻 所以看起来有得讨论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01 11:33:00
第10万篇,发钱啦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33:00
如果他们真的那么不爽,大可支持提高性行为年龄到20岁,还没有修法之前,那这个老师充其量只是个渣男,跟BG版上面一堆劈腿文的男生没什么两样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35:00
20岁真的比16岁成熟吗?我觉得未必先进国家哪个规定20岁才能做爱的啊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35:00
只能说林文笔真的太好惹 不过这种书 不要看比较好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35:00
但是20岁就是完全行为能力了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35:00
就因为年纪差很多,又有师生关系,大家才一副猎巫的样子。可见不准师生恋的旧观念还一堆人有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36:00
写得愈好 看得愈伤心 读者是忧郁症患者就更刺激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36:00
既然很多人认同高中生是小孩子,修法势在必行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36:00
因为年纪差很多,然后女生又忧郁症自杀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01 11:36:00
真的,等5/5再版释出,大家都拿到书以后板上又要冲一波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37:00
修法过的话,去高职一抓恐怕一半都犯法...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37:00
修法才符合那些希望制裁狼师的乡民的需求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37:00
不然黄国昌也是师生恋,谁谴责过他了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37:00
不要把民法上的行为能力跟刑法上的责任能力还有227的年龄界线丢在一起谈 会爆炸混乱我觉得讲要修法的 先去读读相关法规八qq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38:00
不会啊,既然乡民想制裁狼师,改改法律,没什么大不了的啦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38:00
老实说我觉得大家不要看这种书比较好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38:00
前几篇讨论修法的 下面留言的真的不知道该笑还是哭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38:00
既然要20岁才能打炮,何不干脆把刑事责任年龄也往后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38:00
说穿了,狼师只是一个已婚偷吃,骗小三炮的渣男,这种人多到数不清。要关注的是忧郁症跟对高中生的性教育,整天猎巫,忘了老师根本没真正犯什么罪
作者: su4vu6   2017-05-01 11:39:00
我认为只要双方同意 几岁都能性行为 不应该限制年龄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40:00
这种事有法可罚才可怕吧,想把台湾变中东?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1:40:00
推k大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40:00
想法同楼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40:00
别啦,还是要限制年龄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5-01 11:40:00
限制有没有已婚比较实在
作者: su4vu6   2017-05-01 11:40:00
通奸除罪 性行为无年龄限制 剔除一父一妻制度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41:00
我爸去沙特阿拉伯,他说有教授跟女学生吃饭,结果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41:00
s大太极端啦,很多国小生国中生真的对性懵懵懂懂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41:00
啊可是之前法律方向就是通奸除罪化啊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7-05-01 11:41:00
要关注的是忧郁症+1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41:00
现在风向变拉 通奸唯一死刑
作者: jamier (猫)   2017-05-01 11:41:00
学美国 立法保护 只要是对学生下手 都判重刑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5-01 11:41:00
啊是改了没我好乱啊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41:00
我只是按照猎巫团的想法提个意见而已~
作者: su4vu6   2017-05-01 11:42:00
濛濛懂懂是教育问题 思想保守下产生的问题 不是年龄问题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42:00
蛙 所以为了保护林女 要让林女有罪 嗯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5-01 11:42:00
有罪就罚 何必帮林开脱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42:00
很多主张高中生还是小孩子的言论啊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5-01 11:43:00
完全支持元配告老师和林通奸
作者: su4vu6   2017-05-01 11:43:00
事实上 第一次性行为平均年龄超低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43:00
美国比我们还重视青少年权益,你看他们会说二十岁才能打炮吗?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44:00
年龄限制的界线可以改,但不能都没有,不然幼稚园怎么办?但问题是现在很多人只是看到师生,老少就想抓老师出来鞭,这种人思想活在哪个世纪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44:00
真搞不懂一些人是怎么想的
作者: aaaba (小强)   2017-05-01 11:44:00
某人认为同意即可不限年龄?那我真希望不会出事,一个狼父要引导孩子表面同意很难吗?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1:44:00
那16改成15岁好噗好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45:00
我历史很烂 有贞操带的中世纪是哪个年代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46:00
我个人认为16岁或18岁这都可以讨论,但是无论如何,师生跟年纪差都不是构成那老师卑鄙的原因,那老师最多就是劈腿的渣男罢了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5-01 11:46:00
是外遇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47:00
老师是已婚这个说法怎么来的?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47:00
劈腿跟外遇的差别 嗯 我国文不好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47:00
疴疴差不多啦,反正没人不知道他已婚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48:00
如果是未婚的状况 那更惨就是对方其实没那么爱她 就这样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1:49:00
当然先假设老师最卑鄙的情况啦,如果他未婚那错更轻了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5-01 11:49:00
劈腿比较像没结婚的用词吧(应该)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1:49:00
他已婚?哪里得知老师肯定已婚?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01 11:49:00
http://i.imgur.com/XLkyV9y.jpg 这是后记的一小部分,这本书非常不适合普通人心理不够坚强的读者阅读..真的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7-05-01 11:51:00
其实脉络是:很多人一口咬定是X星 → 于是讲证据派的反问:如果是X星,那他已婚了,林应该会牵涉到妨害家庭 → 讲证据派的被打成“工读生”、“抹黑林”、“帮加害人护航”。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51:00
有些东西真的不适合忧郁症的人阅听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51:00
啊 可以去看看少年维特的烦恼那本书当初也是一堆人看完后 跳下去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52:00
古代也有看到某些作品自杀的啊,像牡丹亭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5-01 11:52:00
不然标题是打假的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1:53:00
依我的看法 这本书当初不要出版比较好给人讨论自己的悲剧 需要很大很大的勇气一般人没那么勇敢 可以的可以的现在说这些都是马后泡就是惹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01 11:55:00
觉得这种书籍会助长负面情绪,万一有人感同身受又想不开....真的很不值得
作者: aaaba (小强)   2017-05-01 11:56:00
从鼓励受害者发声的角度,这本书可以让他们知道不是唯一受害人,要替自己发声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01 11:57:00
写作是她发泄心中不平的出口 明明当初是未成年为啥还不能告对方 拿对方没辄 这样讲她根本就被老男人狼师骗而走不出来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1:58:00
Nirvana主唱以前想把专辑取名叫我想杀了自己之类的结果到最后真的走上绝路了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7-05-01 11:58:00
未成年是书里的情节吧...又有人要拿书办案了...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01 11:59:00
如果受害者不只她一位 那其他人??那他们家属也像她一样吗? 怎么可能没传出风声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5-01 11:59:00
鼓励发声是还好...我倒觉得很有警世作用一个照妖镜的功能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7-05-01 12:00:00
林很像日本这个艺术家:(连结慎点!连结慎点!)https://goo.gl/lhs7y8只是一个用文字一个用画作传达。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12:00:00
所以谁是妖?所有成年男性吗?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12:00:00
个人看法而已 我不会说要修法禁止出版喇这葛是人身自由 我不想让美丽新世界这摸快上演
作者: ForgerEames (造.梦)   2017-05-01 12:01:00
某v要其他受害者出来讲,就去跟他们说啊...在这里对乡民生气有什么用...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01 12:08:00
我也没生气 觉得这种困哈星的事情没传出来很妙 不然就是真的有隐情XD
作者: linkmusic (linkmusic)   2017-05-01 12:16:00
学术研究上,忧郁症的患者确实在艺术创作上都会有很鲜明的色彩,撼动人心的表现,只是这种偏激的情感用于真实相处,旁人会被牵着走,而且很痛苦
作者: j87891015 (陈帅惨)   2017-05-01 12:39:00
我觉得她只是个个案吧,也是有心甘情愿很想被老师上的高中生啊…不是每个人都有阴影吧,只是这种事情遇一次就够你受了,当老师还是安份点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么,你请客)   2017-05-01 12:44:00
发$
作者: sasado (sasado)   2017-05-01 13:02:00
13楼那篇怎么看都是反讽呀…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7-05-01 13:05:00
那个叫做自我解嘲,其实悔恨万分;可见她一直都没走出来
作者: kuokuokuo915 (jimmy)   2017-05-01 13:08:00
13楼那肯定是反讽 但是她所不爽的其实无可厚非,难不成要法官只要有被害者的说法就直接判对方性侵吗?这根本不合理。只能说要尽量教导他们被性侵当下一定一定一定要马上保留证据,否则真的不能怪司法制度。这跟检讨被害人无关,法律本来就不能面面俱到
作者: yeyun (阿允)   2017-05-01 13:41:00
开始帮老师护航囉~~
作者: pubupig (afii)   2017-05-01 14:41:00
http://i.imgur.com/H82SwoE.jpgb大,我来解读亦含这篇,她意思是说,许多人直接用被害者事后表现正常与否来直接判定她有没有出事而因为她的心理防卫机制很复杂,她事后表现的非常正常,正常到被判定是在跟别人做爱言下之意就是,她想强调,反应非常正常,不代表她没被强暴她写这篇已经呈现否认那是爱,她反应正常不是出于爱她前几句呈现的语气是:反正都给你们说就好了!的负气语意
作者: tony20095   2017-05-01 15:42:00
被侵犯后还是正常,直到后来想起来觉得被侵犯了,所以提告,感觉很多这种例子啊,假如此例一开,要怎么防范诬告?要怎么证明当时是不是合意性交?每个人都要装个行房纪录器吗?
作者: cashko   2017-05-02 00:13:00
有些受害者基于逃避会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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