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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少女沙发睡一下 恶男竟性侵遭重判3年6月
新闻内容:
2017-04-30 10:08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一名18岁王姓男子103年12月间结识14岁少女芬芬(化名
),与另两名友人一起夜游后,返回住处附近吃早餐。王男见甜美的芬芬起了色心,将她
带回家,哄她在沙发睡觉,趁隙脱下她的衣物性侵。警方在沙发采集到芬芬的血液,将王
男移送法办。基隆地方法院认定,王男触犯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
基隆地方法院认定,王男触犯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月。(记者吴升儒摄)
检警调查,18岁的王男透过朋友认识就读国中的芬芬,与友人共4人一起相约夜游,隔天
回到王男住处附近时,大伙还一起吃早餐。王男向芬芬表示,有点累想先回家睡觉,再送
她回去。
王男哄骗芬芬说:“沙发休息一下,比较有精神”。未料,芬芬睡着之后王男竟起色心,
伸出咸猪手袭胸,边摸边勃起,见熟睡的芬芬没有反应,竟将脱下她的裤子。芬芬感觉不
对劲惊醒尖叫,大喊:“求求你,不要呀!”但是王男却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
芬芬回家后,低头不语,父母感觉不对劲,询问之下才知女儿被欺负,报警逮人。
王男到案后向警方辩称:“我们只有在沙发上抱着睡觉!”但警方却沙发上采集到芬芬的
血迹,戳破谎言。
据悉,王男隔年就到军中服役,也又同样手法带一名少女回家,但是因该名少女已满16岁
,且无积极证据证明是被王男强迫发生关系,检察官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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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判三年半
不知是轻还是重?
不过没被发现的案子更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