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djo (modjo)》之铭言:
: 这件事情重点根本不是补习班老师有没有合意性交 有没有犯罪什么的吧
: 犯了哪条罪啊 法定年龄啊 什么爱情骗子啊
: 挖靠,那些都扯太远了好吗?
: 我今天送小孩子去补习班是补国文,不是给你选妃的欸
: 就算小女生懵懂无知,自己贴上来,你也不能吃下去啊
: 管不住自己的懒觉,别说是当老师了,
: 你他妈连当人都失格了好吗
我对师生恋的态度是,我并不鼓励师生恋,有些学校像耶鲁大学也会禁师生恋,就是考量
到可能影响教学,但是我不认为应该强制禁爱,应该柔性劝说,毕竟恋爱也是自由权的一
种。
还有,我不太明白“我送小孩去补习班不是让你选妃”这句话,照这种逻辑,是不是可以
说:我送你去学校不是要让你谈恋爱的?
: 至于很多人质疑,为什么当时不追究而要等到人死了才发那篇暧昧不明的声明
: 拜托,你也站在人家父母的角度想一想好吗
: 自己的女儿歇斯底里进出精神病院那么多次
: 你还忍心让她站在法庭上跟犯人对质吗
: 今天林的父母发出那篇声明,我想多半有点劝告警示的意味在
: 告诉大家台湾的社会上 有这种问题存在
我相信不告应该有这种可能,不然林医师夫妇应该不会放著这个案件。
: 反过来想,连林家这种医生世家,优渥家庭最后都会遇到这种事而抱憾
: 更何况全台湾多少没能力没背景的家庭,多少小女生曾经遇到这种事?
: 如果你觉得:
: 哇,反正这种事很常见嘛,十几岁的小女生被老师搞上床常有的事啊
: 搞不好她先诱惑人家的
: 说不定你情我愿啊
: 那我也只能感叹台湾社会很悲哀,我们的教育很失败
: 好比说印度男人觉得女生被性侵很平常
: 伊斯兰的国家女生被性侵 搞不好还会被丢石头到死 那里的人还会觉得死好
这段是我觉得逻辑最奇怪的段落,前半段这位作者提到:
哇,反正这种事很常见嘛,十几岁的小女生被老师搞上床常有的事啊
搞不好她先诱惑人家的
说不定你情我愿啊
那我也只能感叹台湾社会很悲哀,我们的教育很失败
言下之意就是你情我愿下的性行为、没有犯法的性行为也不见的在道德上站得住脚。
这点我是认同的,我也相信法律不是万能,很多漏洞跟缺陷。
但是他在后半的举例就让我有点困惑,他说:
好比说印度男人觉得女生被性侵很平常
伊斯兰的国家女生被性侵 搞不好还会被丢石头到死 那里的人还会觉得死好
拿一个强制的案例跟非强制的案例类比,我觉得不是很妥当。
当然,你情我愿也有可能在道德上根本很有问题,像是感情骗子,很可能你被骗上床之后
才发现理想破灭,某种程度上,我觉得这种煎熬不比性侵小,毕竟人家在法律上没法办他
,舆论可能也不支持你。
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吕秋远律师写的这篇文章:https://goo.gl/pNQrCT
里面有提到一些关于性侵的知识,非常实用。
文章有一段话是这样的:
性侵害,就是指“当下”百般不愿意,而不是“事后”发现自己被欺骗感情,所以不愿意
。要发生性行为之前,请衡量自己愿不愿意接受,即使这段感情是假的,即使对方只是精
虫冲脑,还愿意跟他发生性行为。感情诈欺不是诈欺,更不是性侵,我们可以在道德上谴
责对方,但是不能在法律上给予评价。
不过林姓作家的案例也许未必是我前面猜测的那些,强奸、依权势性交都有可能,如果是
这样的话,法律条文都有相关刑责,只是家长目前看来不愿提告,真相是什么,可能家人
也未必知道。
: 他们的社会与国情是这样
: 难道这样真的是对的吗?
: 然后我们觉得十几岁的 未经世事 懵懵懂懂的女生被中年秃头老师搞上床很平常
: 难道这样真的是对的吗?
如果案例为林姓作家所说的,而且是真的的话,我想补习班老师是很有问题的。
不谈师生恋,他自己是有妇之夫,这对婚姻就相当不好,也有法律责任。
但是我们该怎么解决?禁止这种权力不对等的恋爱吗?很难。
当年吴清基还是教育部长的时候,教育部就想过要禁爱令,结果惹来的反弹还不小,那时
法学界的共识就是,不该禁止但不鼓励,我个人也比较倾向这样,这种属于自由权的事,
本来就很难干涉,我想学界也知道。
而且我们的社会真的有办法根除恋爱上的权力、智识不对等吗?老板跟秘书是不是有权力
问题?情场老手跟纯情女大生是不是有智识上的不对等?社会人士跟学生是不是有经济上
的不对等?
但这些真的有办法管吗?我想就像师生恋一样,很难禁绝。
我以前高中的班导(男的),去面试女校的时候,面试人员就问他有无结婚,他说没有,
后来就不录取了。我想只有这种方法可以减少师生恋吧,不过也很难说,毕竟有妇之夫
或有夫之妇勾搭学生的案例也不少,更何况补习班不是学校,没什么退场机制。
这种事情到最后还是只能靠自我教育,政府来做可能会侵犯权益,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
:跟政府侵犯人民比起来,纵放犯人不算大事。
: 今天事情不是要追究说 那个补习班老师是谁 倒底有没犯罪 能不能定他罪
: 大家吵过一阵 人肉搜索 舆论挞伐 烧烧女巫 然后过三个月就忘记这件事
: 而是要确保台湾 不要有孩子再遭受这种残酷的对待
: 没有人应该被这样糟蹋
: "这或许不是第一个房思琪,但不要有下一个林奕含"
: 这才是我们应该要去反省的好吗?
我很喜欢的一个作者,布兰登山德森有讲过这样一句话:在心底,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好人
主角。
所以在看到林姓作家的遭遇和小说,把自己或亲人带入房思琪的角色是很正常,毕竟小说
的作用就是如此,它让你在不需要亲身经历的情况下,对某些还没发生在你身上的事进行
反思与设想,你可以把这想像成对事情的预演。
但是过度代入角色可能也会有些盲点,有一篇女版文章就有讲到这位林姓作家对女版熟人
性侵文的看法,我并不是要指责她在这方面不理性,毕竟有过挫折,会被情感蒙蔽是很正
常的。
大家都在讲勿忘督割,督割案会这样,我想也跟台湾大多数男性都有兵役经验,对军中
黑暗看得多有关,所以才会站在阿兵哥的角度去同理,但结果大家也看到了。
这案件我们拥有的只有一本小说跟林姓作家父母的声明,还有几则作者自己的fb文,不
谈小说的夸饰、编造手法,就算小说真的完全是作者本人的记忆,也有可能很多出错,
人的记忆是常常出错的,而且我们并不清楚忧郁症有无影响这些记忆,父母的声明也有
可能跟作者思维有落差,几个林姓作家的朋友的文就有提到。
在真相大白之前,我们只能用最保守的态度,思索每一个可能,并且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