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是不是把补习班老师逼死 乡民才甘愿?

楼主: iamflash (荻原子荻)   2017-04-30 03:31:14
※ 引述《yuponkimo (皇甫尊)》之铭言:
: 如果真要理性讨论,有几点我不太懂:
: 1.如果是两个情投意合的人,何错之有?
: 当然,如果真的有性行为发生,那法律上绝对说不过去,但两者之间是你情我愿的,在道
: 德上即使有瑕疵又能大到哪里去?
: 而如果说,师生恋最大的盲点是“利用权力关系的不对等吸引年幼的学生”,那我很好奇
: ,如果这中间没有利益交换,那是否可以理解成一个女孩被一个有魅力的成年男子吸引?
: 这样又有什么不对了?
师生恋的禁止行之有年
不论国内外皆然
目前不论学校或补习班搞师生恋都是禁忌
有的时候是为了学校内部小社会的稳定
有的时候是防止滥权
不过师生恋在学生毕业或成年后交往
就不会给其他师生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我只能肯定的说目前"不可以"搞师生恋
: 2.到底有哪些直接证据说那个补习班老师有干过这事?
: 看了那么多篇文,
: 一堆乡民只是拿FB动态、网志、小说里的内容作为证据认为补习班老师“诱奸”女学生,
: 甚至还气焰嚣张地说那个老师不自清、不敢上课就是代表有犯事。
: 奇怪耶,根本都是臆测怎么能讲得那么铿锵有力?
: 而且要是我,我也不会去上课,
: 因为整个风向都被带成他是狼师,
: 谁想要在几百道蔑视的眼光中讲课?
: 换成你你会舒服吗?
: 林女的朋友曾发文说没有人可以代表林女,
: 她不行、她父母不行,乡民更不行,
: 甚至林女在访谈中也说不要把她带入房思琪,
: 结果呢?众多乡民信誓旦旦她就是,
: 这不是超译什么是超译?
: 请大家在议论的同时,
: 不要忘记过去的各种案例(例:梁女事件),
: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
: 在判决前任何人都是无辜的,
: 更何况现在连证据都没有,
: 只有捕风捉影的片面之词,
: 如果他真的是狼师败类也就罢了,骂得好,
: 如果不是,毁了人家的家庭事业,逼人家寻死怎么办?
: 最后,我不是他们补习班的工读生,不用在下面乱喷。
确实 这个社会对于某些特定事件的"公审"
来的太急又太快
特别是网络时代 一些事情放在网络上
会引起剧烈的反响与讨论
不见得都是好的 有的时候会矫枉过正
现在这件事情的问题反而不是说师生恋的道德问题
而是舆论的本身才是问题
网络的言论管制在这方面会起良性的作用
不过台湾不能管制言论就是惹
目前"诱奸"的问题有几个
比如社会大众是否在得知"诱奸" 这个新名词后
是否会把有关性侵害的适用范围扩大 扩大时间长度 扩大适用对象 让举证宽松
比方说此案的时间有十年 证据比较多在自由心证 而且没有具体冲突
如果把这些解释都当作合理条件
会增加的案件会增加不少
以法院上来讲 我想是没什么问题的 不会适用到那么夸张
比较有问题的是大众舆论这部分
只怕说会有人over reaction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4-30 03:36:00
问题不在证据,而在成立要件
作者: peachj (peachj)   2017-04-30 07:56:00
美国甚至规定 不可以跟学生有课外活动 吃饭什么都不行这些都要跟学校申请 批准才可以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7-04-30 10:12:00
美国训练助教也是喔, 第一堂训练课就是说不能和学生其他私下关系, 要讨论学业只能在助教办公室, 不能另外约, 当然私底下吃饭, 出游更是不可能抓到直接开除台湾对这方面是不是管的太松或是根本没有管制?
作者: cashko   2017-04-30 14:45:00
推,不过这是正式制度下的师生,补习班有包括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