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标题白目了一点,但我真正想讨论的是,以房的故事来看,
这个孩子为什么明明被侵犯了,
为什么不求救? 还要道歉、不敢跟家人说、还要勉强自己把犯人当作爱人?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些保守和宗教人士总爱灌输类似:
1. 性行为是淫乱的、不好的、丢脸的
2. 婚前性行为是不洁和无耻的
3. 只有跟爱的人才能发生的事...
好,那照这个逻辑回来看看,受害人选择忍受也只是刚好而已
1. 她不敢跟家人说因为觉得性行为很丢脸、淫乱 2. 不洁、无耻
3. 为了是跟爱的人做,干脆去爱上加害者
如果不是这些保守价值观害了她,
单纯的物理伤害,如同走在路上被人捅一刀的外伤,不需要那么沉重的背负
扭曲的性观念害她必须隐藏自己过活,而那太累了。
我现在所谈的无关父权、女权,跳脱性别框架来看看,
即我们改变性别,还是会有似曾相似的感觉
是的,就是在指同志。
也是被这群人所描述成淫乱,因为他们不愿意看到人们有性自主权,即使是合意性交,
他们抵死不愿意教材里有性教育,
若要教导孩子性自主权,你就必须先教导他们性行为是什么、自慰是什么等,
然后才是我们有权力做什么、怎么做。
而他们觉得是淫乱不该出现在课本,好像只要全部都不要做、不要讲,就不会发生一样
在现时社会中,可能吗?
最后想回应一下标题,性和爱要不要分开其实选择权应该在个人,
而不是由谁来定义价值观,
那些保守和宗教人士中,女性朋友也不占少数
可不可以不要再有人因此而牺牲呢...?
倒底还要牺牲多少人大家才能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