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诱奸跟合意性交要怎么分?

楼主: vainglory (vainglory)   2017-04-29 11:29:22
= = = 代po = = =
国小时 爸爸曾经三番两次爬上我的床 搓揉我刚发育的胸 舔我的耳朵
还有一次....
我和妈妈说 妈妈说:那是我在作梦 绝对没有这件事
一直到现在 我还是会梦到....
国中时大家都很沉迷网络游戏,劲舞团..墨香..潘朵拉...WOW..
身为一个从来没被人爱过的女生
在网络上体验到每天有人和你献殷勤 每天准时出现在电脑前面陪伴你的那种感觉
21岁的他成为13岁的我的男朋友
13岁的我还不懂爱情 只知道这样的"感觉很好" 只知道对方说"我是他的女朋友"
身为一个从小长得很丑的肥宅鲁妹 有人爱是何等珍贵的事?
一直到两个月后我们见面了
他说:我是你的男朋友,我很爱你,你也爱我对吧?如果爱的话 就把第一次给我
那夜,他说 我骗他,我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支支呜呜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那夜之后 他就从此消失在我的人生里
我翘课,我辍学,我没回家
我和最好的朋友说 我跟"男友"发生了关系
朋友对我说:我是个糟糕的女生,13岁就没了初夜
我和我的班导说 我翘课 因为我在男友家睡了一晚
老师什么也没问 只要我隔天回去上课
我和我的家人说 我交到了第一个男友
家人说:妳那么下贱 13岁交什么男友?
我和我的辅导老师说:我交了一个男朋友 但才两个月他就跑了
老师说:这很正常 国中生的感情就是这样
但我没说,那不是我的初夜,而他也消失了.
13岁时 我以为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不够漂亮 身材不够好 谈吐不够有内涵 所以我的男友消失了
14岁时 我得了很严重的忧郁症 每天自杀 把家人吓得要死
15岁时 我理解了"虽然我当下同意性交,是他欺骗我与他性交"
16岁时 我才理解当初其实我能够提告 但我告知家人后
他们说:你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被干过吗?
这事影响了我往后将近七年的生活
我永远都记得 我的家人对我说:妳那么下贱 的表情
我到这年纪 还是记得很清楚发生事情后的每一个夜晚我是怎么度过的
一直到成年之后
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同学)告诉我
他交了一个男朋友 有一次他们约会时 男生把 掏出来希望他吃
他说他不服 男生就强握他的手帮他打
这件事老师知道 老师用很公正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
但这件事家长也知道
同学的家长说:妳就是那么贱,每天看那些同人漫画,才会遭遇这样的事情
当时我很生气,但我完全出不了一丝力气
因为我的经验告诉我
家人永远不是我的最后依靠
= = = = = = = = = = = =
房思琪这本书我在关键评论网看到文摘时就买了
我想没有比亲身遭遇 更能够理解"他逼我 我却还要道歉"这句话
看了PTT上面的推文 大家的回文
有很温暖的 也有很让人痛心的
这件事过了两天 我才终于决定要上来说些什么
对我而言 这些都过去了 至少我过去了
对于那些过不去的人而言 某些推文句句如刺的一辈子插在别人的心头上
可能在PTT的世界里 我就是个母猪
自己心甘情愿跟别人打炮,却回过头来想提告
可能在PTT的世界里 我就是下贱
13岁就交男友 那么快就给别人
但我想说
在真实的世界中
不是妳"心甘情愿给" 对方就没有错
(16岁以下 就是犯罪)
在真实的世界中
不是妳"合意"就可以随便让人违背良心的"性交"
在这里 你随手KEY上的几个想法 几段文字 不论是反串 还是认真
对每一个走不过的人来说 都是一种痛
这两天在这里吵得最沸腾的 莫非就是"诱奸"这两个字
我不知道是反串 还是世界上真的有人认为 诱奸就是合意性交
我只想说 以欺骗被害人心理换取的生理愉悦 从来就不是合意性交
我身边有很多男男女女
被自己的兄弟姊妹或者"爸爸" 以"好奇"的理由 去"诱拐"对方性交
事后和父母翻牌 却被告知:请你当作没这件事 千万不要跟别人说
我不怪父母,
我们的社会,从来没有人教育过我们的父母,当孩子被性骚扰,被诱奸,被性侵害时
该用什么态度面对,该找什么途径解决,该如何放下身段和面子
我也不怪那些无知的人
即使是遇过性侵害的我,也不知道当身边最好的朋友遇到相同问题时
我该用什么方式面对,陪伴他
但我想,房思琪的故事 是一个很好的教育
林奕含的故事 是一个很好的检视机会
希望从这个故事开始,我们为人父母时 我们为人朋友时 我们为人师表时
都该去了解当我们身为这些脚色时 该如何面对 应对 处理 性骚扰 性侵害的问题
也希望 当我们身为"网友"时
能够了解到 不该用那么辛辣的字眼 去攻击一个被害人 "鲍鲍换包包" "价钱谈不拢"
对这样发言的人
我想说 人讲出什么样的话 就代表你在什么样的等级
你没必要这样贬低自己 也没有必要去攻击一个
只能使用文字和网络展现脆弱的人
因为即使是这个等级的你 也比他们幸福快乐太多了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9 11:34:00
辛苦了
作者: Haeniel (路人甲)   2017-04-29 11:34:00
身为网络上的陌生人无法多说什么,恭喜你跨过去了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9 11:36:00
谢谢你愿意说出来
作者: k77383 (元气)   2017-04-29 11:37:00
你爸妈很有问题......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4-29 11:37:00
我本来以为至少这种讨论 酸民应该会克制一点 结果也是有嘴臭人不知道为什么 长辈很喜欢骂 被睡免钱 出去被人家干 之类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1:38:00
所以我常觉得生为台湾人的小孩也很可怜 很多爸妈根本他本身讲话就非常没水准(样本是我身边的亲戚长辈)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39:00
你对法律“合意”的定义好像不满是吧
作者: oooooooo8 (欧巴哥)   2017-04-29 11:39:00
QQ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4-29 11:41:00
又有人出来说风凉话了 别太在意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1:00
话说,13岁性交你可以告啊,法律有保障的这不叫风凉话,我可以理解法律有不完善的部分,但就仅限于此,很多不道德的事都是合法的
作者: k77383 (元气)   2017-04-29 11:42:00
不知道是不是同温层的关系 我真的到上ptt 才知道会有爸妈不相信小孩 还会骂小孩这种话 觉得很难以置信 这种人根本不配当父母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3:00
而且林姓作家的父母也没有追究的意思,很难查证真的是只有天知地知你讲到“犯罪”就是法律的问题
作者: babycat170 (周慧豹)   2017-04-29 11:46:00
辛苦了 真心为你感到心疼呜呜 希望说出来后有好一点QQ
作者: missguitarwi (爱上肚子疯)   2017-04-29 11:46:00
从我们自己开始改变这社会!有朝一日我们都可能为人母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7:00
你自己不告的,那有办法怪法律吗?而且哪个国家的法律都没问题的
作者: s10153524   2017-04-29 11:48:00
法定年龄应该提高到30岁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8:00
法律不管怎样都会有灰色地带,不然律师靠啥吃饭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49:00
法定年龄提高到哪怕80岁都会有诱奸状况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4-29 11:49:00
本篇就已经说出受害之后的无力感 还检讨原po怎么不提告咧
作者: piggytai (阿皮)   2017-04-29 11:50:00
妳很棒(抱
作者: kelly2005 (呀冬~)   2017-04-29 11:50:00
拍拍你
作者: Pujols56 (普神疯56)   2017-04-29 11:50:00
看到代po就当小说看了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51:00
他讲犯罪,当然就是法律问题,所以我才讲提告啊这有什么好高调的,法律不都一直是这样吗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1:51:00
要是13岁就这么厉害,那干嘛需要法律保护 @@a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52:00
你不提告,法律哪有办法提供你帮助我的想法前面的po文就有,我认同这是道德问题,不过法律很难介入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4-29 11:53:00
父母师长都知道但没人帮啊 那个年纪知道怎么告吗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54:00
那父母师长的教育很失败啊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4-29 11:55:00
所以这不就是风凉话吗…
作者: zeffy (炼狱的马卡龙)   2017-04-29 11:55:00
只能说他们对某种族群的恨意已经蒙蔽了他们的良知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1:56:00
啊 所以她当时的状态就是没人伸出援手,现在讲告不告,可以???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4-29 11:57:00
现在马后炮可以显得自己好像很厉害啊…
作者: Pujols56 (普神疯56)   2017-04-29 11:57:00
很多人都推不敢相信,然后还是相信了,这.....
作者: tapple520 (洋 )   2017-04-29 11:58:00
女人的心有时就是容易相信男人的嘴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1:59:00
所以13岁的男生会处处怀疑人吗?XD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1:59:00
他有跟辅导老师讲说自己13岁性交吗?就文章来说,看不出来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1:59:00
说真的 小女生会觉得爱情很美好 漫画也要负点责任啦XD
作者: tapple520 (洋 )   2017-04-29 12:00:00
曾经想扭转曾被诱奸的小姨子心,但枉然
作者: gold11001   2017-04-29 12:00:00
所以第一次是被父亲…?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29 12:01:00
要怪就全怪啊 电视电影小说 大众娱乐通通都是祸害!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01:00
如果今天是未满十六,那就有法律问题
作者: tapple520 (洋 )   2017-04-29 12:02:00
爱到卡惨死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2:03:00
所以现在讨论当初是否一个没任何人伸出援手的小女孩有没有告的理由到底是啥?
作者: tapple520 (洋 )   2017-04-29 12:04:00
比例来讲,13岁男孩被骗较女孩少
作者: husky5566 (哈士奇五六)   2017-04-29 12:06:00
那个...和诱略诱不是以是否性交做判断
作者: qsxesz (粉红兔宝宝)   2017-04-29 12:07:00
你的案子跟诱奸又没关系 跳出来干嘛?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07:00
奇怪了,不帮你们一起拍拍就是神奇推文是吗
作者: Pujols56 (普神疯56)   2017-04-29 12:08:00
反正现在就一堆人跟风,沾到边就赶快跟上阿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2:09:00
所以可以说明一下到底为何是探讨一个13岁的女孩不告对方啊?@@
作者: lurensmile (路人)   2017-04-29 12:09:00
辛苦妳了,但文章内法律的部分你可能有误解,建议拿掉
作者: deutyi (IL)   2017-04-29 12:10:00
推,谢谢分享勇敢的妳们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1:00
妳的案子跟诱奸有关吗? 要不要去看奸的法学意义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11:00
觉得我的推文不好,可以把它删了没关系
作者: audrey3138   2017-04-29 12:12:00
辛苦你了,祝福你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3:00
妳说的案例根本就不是"法律"问题
作者: qsxesz (粉红兔宝宝)   2017-04-29 12:13:00
你这样讲反而符合一些人说的 诱奸=合意性交
作者: a9601268787 (SoHentai)   2017-04-29 12:15:00
所以你对国外14岁可以性自主觉得很糟糕对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6:00
未满16就是犯法 根本没什么诱奸不诱奸的问题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17:00
原po是这样讲的:以欺骗被害人心理换取的生理愉悦从来就不是合意性交我想说这应该有包括成年人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7:00
妳家人有问题 社会有问题 不是法律问题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18:00
但是这个案例是未满十六岁的,本身就有法律保障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18:00
整篇文除了经验外 逻辑很有问题
作者: nrxadsl (异乡人)   2017-04-29 12:18:00
什么叫欺骗心理?所以你很清楚,很明白他一开始的心理状态吗?因此,你敢万分笃定他就是以诈术来欺骗你的心理状态?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那就是诈欺啊,为什么跟诱奸扯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19:00
就算是你情我愿也是违法
作者: jachin (火腿哥)   2017-04-29 12:19:00
无论如何,多糟,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一时冲动而解脱,留下的是关心你人的伤心,以及酸民和无力回天的绝望。加油,还有很多美好的事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20:00
而且我看了一下和诱,是针对未成年跟有家室的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20:00
d大正解 法律直接设定未满16根本没有能力来决定合意与否,所以性行直接违法
作者: canon15167 (讓純愛再次偉大)   2017-04-29 12:21:00
这样看来....男性只有等女性主动逆推才是没问题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29 12:21:00
我对质疑十三岁不告那里道歉,但这属于家庭社会问题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21:00
所以妳的例子 什么男男女女 全都被法律保障,你们不去用不是法律问题,是社会家庭等等的问题扯到诱奸的法律问题,又开始跳针。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经区服贸货贸)   2017-04-29 12:22:00
天啊 我能理解你的痛苦
作者: yaokut ( )   2017-04-29 12:22:00
社会一直都有问题的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23:00
我也能同理这种痛苦 但不同意这款没逻辑的文章
作者: ilovebingoo (我爱宾果喔)   2017-04-29 12:26:00
推,心疼你,你很勇敢!希望我们的社会能重视“性教育”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7-04-29 12:28:00
照原po逻辑 我175谎报178 妳a cup 谎报 b cup 是要来互告吗?这也是诱拐啊
作者: ESCAPEFROM (I am nothing)   2017-04-29 12:40:00
你未满16岁和他人发生性行为对方就是犯罪行为,跟引你未满16岁和他人发生性行为对方就是犯罪行为,跟引诱不引诱没关系。不过很佩服你,能把自己不好的经验说出来,相信可以帮助更多受害的少女
作者: imsunny   2017-04-29 12:43:00
妳不怪父母怪谁= =??????????
作者: kuoeight (樱木花道)   2017-04-29 12:46:00
个人造业个人担
作者: kokohito (kokohito)   2017-04-29 12:51:00
推,不需要跟一些酸民认真
作者: sucherng (お久しぶり)   2017-04-29 12:52:00
希望妳可以走出来,也愿那些禽兽得到报应!
作者: a3187as (ㄏㄏ)   2017-04-29 13:01:00
你将出的你看法很好,但建议你不要再引用或解释法条,因为你解释的内容都是都是错的
作者: ivypig27 (ivypig)   2017-04-29 13:05:00
很多酸民的层次很低
作者: LeBronJame23 (LeBron James 23号)   2017-04-29 13:10:00
讲错被别人指正就说他们是酸民?
作者: Chiaopapa (乔下巴)   2017-04-29 13:10:00
作者: wrytus (谜之隐士)   2017-04-29 13:11:00
文字游戏
作者: lautomne (秋日茉莉)   2017-04-29 13:26:00
作者: labihua (碧青行者)   2017-04-29 13:26:00
很多生活上失败的人 连感情都没有一直酸就不要理他们谈论感情的事情啦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7-04-29 13:28:00
很多生活失败连感情都没有的人一直酸+1可能认为有人看上自己就该感激涕零 所以无法理解有人内心其实不愿意吧
作者: linlinna (linnchirc)   2017-04-29 13:31:00
自己能走出来是最好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7-04-29 13:31:00
很多人在嘴的是明明是合意性交明明是超过16岁明明是合法却被说是诱奸,如果心理在事前觉得不想要,那就是犯罪没有问题,而犯罪本应受到制裁很合理呀
作者: weiyoho (orange days)   2017-04-29 13:34:00
推 谢谢你愿意让更多人知道这类事情 很勇敢!
作者: ooooooxxxxxx (再吵跟你妈讲OuO)   2017-04-29 13:35:00
反正在萤幕前面嘴砲一个13岁不懂事的小妹妹永远比较轻松啦,最好每个人发生意外的时候都可以超冷静理性处理所有事哈哈哈。以后被性骚扰or强暴的女(男)生们还是乖乖闭嘴自己得忧郁症自杀好了,省得看酸民检讨你们心情更差zzz
作者: hanmas   2017-04-29 13:36:00
最该被告的不就是你爸 第一段那个不论怎么看都完全犯法因为你不敢告你爸才扯这么多有的没得
作者: VischDonahue (荒野の迅雷)   2017-04-29 13:36:00
作者: alepp123 (等差级数)   2017-04-29 13:38:00
为什么不怪父母喇
作者: jameshuangg (CJ)   2017-04-29 13:46:00
所以ox言下之意是所以政府老师社工警察教导大家遇到事情该如何冷静判断处理的话都是屁喽?要冷静处理当然困难,但不是因为困难而不去尝试,要怎么样最容易抓到这些犯人?指认最快啊…
作者: xyz246abc456 (我是xyz)   2017-04-29 13:47:00
不敢也是有很多因素:你的心理感受、旁人看待、社会不同的观感,众多压力,对当事人而言是会受影响的如果都敢告还会有这么多类似案件在持续发生吗
作者: imwaiting (一定会更好)   2017-04-29 13:54:00
作者: olafbb (olaf)   2017-04-29 14:06:00
拍拍,你辛苦了
作者: liu610265 (小P)   2017-04-29 14:13:00
女版最会的就是拍拍加油辛苦了,事后的蒐证处理通报都不能讲,讲了就是检讨被害者
作者: kiff (你不在的所在)   2017-04-29 14:22:00
作者: yang1265 (夜)   2017-04-29 14:29:00
抱一个 或许有几会可以跟大家说 当时或是现在的妳 希望身边的人给予怎样的帮助
作者: Ruowind (小若风)   2017-04-29 15:00:00
拍拍 辛苦了
作者: dobe (dobe)   2017-04-29 15:02:00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乱斗)   2017-04-29 15:08:00
有些人这时候讲风凉话还以为自己很理智不过是在功利的社会氛围下丧失了良知与同理能力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4-29 15:26:00
有告知周遭的人却只换来否定和伤害 这叫被害人如何提告?
作者: chubbyP (十九)   2017-04-29 15:26:00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7-04-29 15:27:00
又要如何面对提告之后 将随之而来的舆论与压力?
作者: No39Utopia (No.39希望皇霍普)   2017-04-29 15:33:00
夸张耶 当下同意事后反悔提告...
作者: poet1112 (湿人不是诗人)   2017-04-29 15:56:00
看不懂第一次到底跟谁
作者: leherisson (soph)   2017-04-29 16:06:00
真的每个随意打出来的字都在搅我的伤口,好痛苦
作者: no1361 (SDI)   2017-04-29 16:28:00
很多人爸妈都是这样,垃圾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16:38:00
对方对未满16岁者性交,无论合意与否都是犯罪,如果在事前妳就知道这是犯法的,妳还会给对方吗? 如果同意了,对方跑了,也只是用法律手段报复对方抛弃妳,与不知道当初是犯罪完全是两种概念。更别说原作者当时已满16岁,小说内却以13岁置换概念
作者: memebebe (Bee)   2017-04-29 16:43:00
辛苦了(拍)
作者: sloth17 ( sloth)   2017-04-29 17:22:00
作者: wcc0220 (^_^)   2017-04-29 19:24:00
作者: onegaisimasu (Onegaisimasu)   2017-04-29 20:04:00
bump
作者: oops04 (人生跟游戏都有bug)   2017-04-29 20:21:00
他说:我是你的男朋友,我很爱你,你也爱我对吧?如果爱的话就把第一次给我→这不就是欺骗吗?这样不就算是用欺骗手段使对方与自己性交利用对方社会经验不足为什么不算诱奸@@?(撇除与未成年性交这点)
作者: pupill (瞳漪.皙黫)   2017-04-29 20:34:00
可怕的是就算是成年人也无法确定对方是否以欺骗心理换取生理愉悦,对方可能会说是交往后发现不适合而分手,并不是欺骗,也可能发生不甘心分手而认为对方就是欺骗,要如何判断
作者: Mywifi (讯号不良...)   2017-04-29 20:44:00
爸爸妈妈都是失败的父母,那个男的也很渣!
作者: m90203 (阿M)   2017-04-29 20:57:00
有些推文真的很过分,讲的出这种话的人冷血到吓人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29 21:03:00
(举手)要是男方的观念里真的是那样也算欺骗吗?所以我还是觉得,讲那么多,直接规定男女20岁以下不得发生性行为就好惹喝酒抽菸都要18岁惹,16岁就能做爱根本不合理
作者: kaleo (豆浆人)   2017-04-29 21:45:00
推 不管是13or16岁都是天真的年纪 情窦初开想要的是纯纯的爱 而不是性然而在面对较大年纪的一方 一定会不自觉听从 不会怀疑对方反而觉得自己不该反抗 但不代表他们心里想要和对方做爱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7-04-29 22:09:00
拍拍
作者: apteekki (旅行是为了要回家)   2017-04-29 22:54:00
作者: duduchiau (夜猫子)   2017-04-30 00:01:00
看报导 林奕含好像有上bbs诉说 但被网友嘲讽 bbs该不会就是ptt...?
作者: swoh   2017-04-30 10:16: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