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被强暴的时候该怎么办?

楼主: SeedDgas (雷姆是谁?)   2017-04-25 10:57:46
※ 引述《varda0821 (boy)》之铭言:
: 最近一直在想有一天被强暴该怎么办
: 国中的老师教的是:
: 逃跑、趁乱攻击、假意妥协给予对方致命一击、挣扎
: 大清律令规定女性如果没有拼死抵抗身受重伤,就算通奸。
以前有句话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不管你做什么决定,遇到这种事情都很不好
最好的做法是别让自己别陷入这种必须选择咖哩口味大便或大便口味咖哩的窘境
不过很可惜的,现在流行的是不能检讨被害人
一切讨论怎么避免的行为都因为太政治不正确而不准说
所以我也不知道你要是遇到强暴该怎么办,因为讲了就是在检讨了,自求多福吧
: 遭遇抢劫的时候,现在的人会说:不晓得他身上有没有枪械,他要钱而已你就给他
: 现在如果在路上被抢、在家里被偷、银行小七被抢,人们不会讨论:
: 抢劫真的那么容易吗?银行为什么不拼命抵抗?有人抢你你不会防身术吗?
: 为什么强制性交会呢?
要是有个人走过去笑笑的对你说【这是抢劫,把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
然后你也笑笑的跟他说【好喔,我身上只有三千全给你了】
事后不报警就算了两人还一起去西堤共进晚餐,回家甚至line他今晚很开心谢谢招待
相信我,这样不管是谁听到你说被抢大概都会觉得黑人问号
: 大学的时候,教官说,以前因为很多强暴拼命抵抗的,有些导致重伤甚至死亡,
: 现在多半会告诉学生以安全为重,假意配合,直到安全的地方再说。
: 但是台湾法律就是,如果你身上没有受伤,没有积极证据证明违反意愿,
: 就不是强暴。
: 刑法的谦抑性我懂,“强制”性交七年以上的重刑当然要谨慎。
: 我害怕的是,社会舆论二次伤害。
: 人们不会讨论抢劫其实是被害人喜欢被抢,乱告,其实根本是自愿的。
: 性交会,只要不是“强制-致人无法反抗(虽然修法了)”就一定是自愿。 *1
: 我一直在想,究竟是要以“我要受伤”的念头激烈反抗,赌一把生命安危?
: 还是像曾经被机车抢劫一样,手就放开了。
: 我没有受伤、没有挣扎。幸好也没有警察问我是不是自愿的。 *2
: (虽然我的确是自愿放开钱包的)
其他就不多说了啦,我只能讲事情不能只看一面
自由心证的程度越高,乱搞的机率就越大
而且看你推文这句就很清楚了
【但我认为应往对方负举证责任证明没有违反意愿】
都已经有罪推论了还讲什么,干脆把看不爽的都先抓去关再要他们自证无罪好了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00:00
这篇正解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00:00
我反正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1:01:00
所以在家里被闯入行抢的歹徒临时起意性侵的,算是将自己陷入窘境吗?若自己家就是危墙,女生还能去何处安身立命?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03:00
"门窗锁好"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4-25 11:03:00
这篇在公三小,讲的好像避免危险场所就不会被性侵一样,如果你也不知道被性侵要怎么应对就不要回啊原文明明就是在问遇到怎么办,不是如何不遇到,硬要扯什么检讨被害者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25 11:05:00
鬼岛的教育就是先检讨被害人没保护自己 却没有强烈要求男生克制伤害人的冲动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7-04-25 11:05:00
正解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4-25 11:06:00
前一篇才在公三小, 一开始谈被强暴怎么做, 后面跳针女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4-25 11:06:00
不积极反抗跟事后一起吃饭不报警差非常多好吗,到底在扯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5 11:06:00
现在不流行检讨检讨受害者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07:00
现在不是流行文字狱跟水桶吗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4-25 11:08:00
两个主题绑一起, 又扎个不身受重伤不会判被强暴的草人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10:00
不要起争议啦 立法以后人人头上都装go pro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13:00
你这篇太政治不正确了,我觉得台湾人很奇葩的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是理性的(就像夜店里的猪哥),你总不能期待每个男的都可控制自己的情绪,跟一个不理性的人谈尊重???在夜店跟一群猪哥喝酒喝到烂醉,事后被捡尸再来哭哭,我只能说活该。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16:00
楼上政治不正确 来人啊 放板龟咬人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16:00
如果碰到三楼那例子我只能说真的很衰惹QQ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1:16:00
要学会避免危险是真的
作者: xsdoggg (小只狗)   2017-04-25 11:16:00
现在不流行检讨受害者?哪一次发生这种事被害者没被酸?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16:00
楼上 我要森企惹~ 女森也有去夜店喝到烂醉的自由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17:00
哈哈哈 把不理性给合理化 高招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1:18:00
帮楼上mono大补充:女生也有暴露的自由!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20:00
那鬼父和男老师怎办QQ 家里不能待 学校也危险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4-25 11:22:00
有人觉得性侵都是夜店捡尸为大宗的话,他的世界真的很玛丽苏,性侵最大的族群是熟人性侵,父母亲戚朋友老师各种你想不到他会强奸你的对象^^“ 不要看到性侵只会想到夜店 烂醉 活该好吗
作者: Otter3 (P毛)   2017-04-25 11:25:00
性侵犯有60%是被害者认识的人,你觉得呢?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5 11:25:00
强暴人还可以这么安适 也只有某几个推文的台男平均上来说还是很优质的 不要被偏颇推文骗了!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25:00
跟熟人去夜店然后被性侵要怎么算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26:00
爸爸或男老师笑笑走过来 现在检查身体裤子脱下来 以下开放留言 喔喔 O片情节原来都是真的 台O不意外啦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26:00
susuqi: 我舍么时候把不理性合理化了QQ 我想表达的是,你无法改变他人,但你可以改变自己。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7-04-25 11:27:00
喔喔 r大现在是说某些人被强暴活该 被强暴应该囉QQ都是they的错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废文自己发)   2017-04-25 11:27:00
有人就只会跳针主题 乱开战场 逼哀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1:27:00
如果是碰到熟人性侵的,那就是只能说很衰啦QQ
作者: suzyn (苏玲)   2017-04-25 11:27:00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以后所有出生男婴直接阉了好了,墙都没了,更不可能有危墙,选我正解,此法连熟人强暴都避免了。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4-25 11:28:00
除了很衰就没别的意见的话,还是闭嘴吧
作者: gannimade (威猛先生)   2017-04-25 11:31:00
大胆 胆敢叫老娘改变自己 不知道世界是以老娘为中心转的吗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36:00
我无法改变男人克制自己的性欲 但我可以改变我自己 啊如果还是被硬上 那就只能说很衰啦 是这样吗?
作者: yaokut ( )   2017-04-25 11:37:00
熟人性侵占大部分,那怎么办?@@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38:00
因为熟人性侵占大部分,所以不用防陌生人也没关系了(?)
作者: xsdoggg (小只狗)   2017-04-25 11:38:00
回mono大 喝醉跟强奸有关系吗?喝醉了就可以强奸?穿暴露就可以强奸? 就算喝的烂醉穿的再不检点,不懂的保护自己,还是不可以强奸的吧,哪有喝醉活该被强奸的道理
作者: yaokut ( )   2017-04-25 11:40:00
多数都是熟人性侵,跟不防范陌生性侵有正相关吗?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40:00
上面这句同样回给X大 刚好接在你下面~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04-25 11:40:00
会怒的点应该是因为只检讨被害人但是不检讨加害者,好像加害者都没错一样(?而且你说的那个是个案吧?可以预防当然是最好啦~但是那篇不是在讨论如果真的遇到当下该怎么反应吗?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40:00
大部分性侵是男女朋友 再来是普通朋友和前男女朋友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41:00
我不太能理解,因为熟人占大部分,所以就可以把自己放在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41:00
为了以防万一 以后别做朋友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42:00
啊所以你这篇是要针对夜店喝醉喔?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04-25 11:46:00
可是不是很多被性侵的女生都穿的很正常吗?没有暴露啊?
作者: yaokut ( )   2017-04-25 11:48:00
基本上,被侵犯的过半都不是穿着暴露的 @@
作者: xsdoggg (小只狗)   2017-04-25 11:52:00
我真的很想了解你的价值观没有防备心就活该被强奸?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52:00
大多数年龄层是12-18岁 嗯..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1:53:00
我没那种东西 谢谢,我也没有认为这样是活该 谢谢 ^_^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4-25 11:54:00
如果要针对夜店烂醉就另外讨论,原文明明就是问遇到性侵如何应对,结果这篇一开始就打个“你自己要喝个烂醉被奸,怪我囉”的嘴脸,所以才提出所有的性侵都是烂醉被奸吗???请问你要怎么防范自己老爸或兄弟奸自己,从小男女分开来养吗别陷入这种窘境的意思是被老师奸的那些女生自己活该要去学校上课被奸囉如果某些男性真的那么厉害可以避免这些被奸的情况,是女森自己笨要暴露给大家奸的,麻烦你们出个避免被奸教学吧会很有帮助的
作者: xsdoggg (小只狗)   2017-04-25 12:00:00
我还没有笨到看不懂讽刺呢><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7-04-25 12:06:00
所以mo 大前面酸"女生去夜店也有喝到烂醉的自由"不是认为因为觉得喝醉被强奸的人是活该?如果是我理解错误那真不好意思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7-04-25 12:14:00
女生当然有要做什么的自由啊......问题是发生什么事情,最大的受害者一定是自己啊...
作者: Buge (ㄅㄨˋㄐㄩˇ)   2017-04-25 12:17:00
我觉得不去危险处是针对现况的消极做法,针对未来的积极做法是教育大众"加害人要负全责,不要有侥幸心态",一个社会风气的问题。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4-25 12:21:00
你怎么会想在这里讲道理....多的是逻辑有问题跟跳针的....
作者: czaritza (雾堤)   2017-04-25 12:23:00
所以你开头所谓的“别陷入这种窘境”到底是何种窘境呢?预防专家快教大家如何预防啊顾左右而言他很难看你知道吗,开头就讲不要陷入窘境,现在说就是不要让自己被强暴,问你要怎么不被强暴又说不出来,说说出来会被说检讨被害者,支支吾吾真的不知道po这篇公三小我相信大家都很想知道怎样不会被强暴,快缩啊^_^
作者: tinabjqs (光)   2017-04-25 12:57:00
避免自己到风险性高的时间和场所是保护自己的一道防线,错的当然是做错事的人,但社会的黑暗面和光明是必定的存在,社会防范和自我保护缺一不可,不要去要赌那一个可能的万一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7-04-25 13:15:00
不用理某个c开头的啦 她之前在这里被泡水就是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先扣人仇女帽子 然后吃桶桶说转移话题 开无视大绝 #1Myzc1l_ (WomenTalk) 看看
作者: skytowerlll (东尼)   2017-04-25 13:42:00
某C有够卢的, 本串原PO虽然标题下被强暴怎么办,实则内容大谈意愿认定. 本篇原PO举例得很好啊.笑笑地抢劫,然后笑笑地一起去吃饭. 对比性交或是性侵的意愿认定. 事后笑笑地一起去吃饭, 然后才说被强暴.就很不合逻辑阿.间接的指出本串原PO所类比的情境本身就不一样状况了.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4-25 13:51:00
.
作者: annieyee (安妮子)   2017-04-25 14:09:00
比起限制被害人,不如把可能成为加害人的犯罪冲动消灭(阉割)
作者: freedls (阿嬤覺得你冷)   2017-04-25 14:26:00
在吵什么 XDDD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5 14:54:00
阉割好痛QQ你们好坏坏="=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4-25 15:41:00
流行挑案子发文+1
作者: holishing   2017-04-25 18:39:00
说什么预防胜于治疗,有病的人不处理怎么防都没用R
作者: wanters (Reset)   2017-04-25 22:12:00
Q:被狮子攻击怎么办? A:首先不要在狮子区下车吧大概是这种感觉。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4-25 22:15:00
不喜欢这篇……
作者: Ilovecats (~猫~)   2017-04-26 06:19:00
什么叫做现在流行不能检讨被害人,是本来就不该检讨被害人好吗?有人拿刀说要抢劫你,顺从的交出钱包不会被舆论怀疑你是自愿被抢劫,可是如果换成性侵,对方拿刀要强奸,被害人珍惜生命先顺从事后再报警,还要被一些嘴贱嘴臭的人在那边质疑是自愿的、是价钱没谈好、不是强奸。(不要跟我说这不会发生厚,看看八卦版那精美的风气)原文在讨论的是强暴发生后受害者还跟加害者开心出去吃喝玩乐的状况吗?拿这种例子出来讲有何意义?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7-04-26 06:37:00
推文吵什么o .o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4-26 06:39:00
这篇文就说不要检讨啊,骂三小?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哑)   2017-04-26 11:41:00
推文真聪明。不能检讨被害者就检讨建议者,多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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