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arda0821 (boy)》之铭言:
: 最近一直在想有一天被强暴该怎么办
: 国中的老师教的是:
: 逃跑、趁乱攻击、假意妥协给予对方致命一击、挣扎
: 大清律令规定女性如果没有拼死抵抗身受重伤,就算通奸。
以前有句话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不管你做什么决定,遇到这种事情都很不好
最好的做法是别让自己别陷入这种必须选择咖哩口味大便或大便口味咖哩的窘境
不过很可惜的,现在流行的是不能检讨被害人
一切讨论怎么避免的行为都因为太政治不正确而不准说
所以我也不知道你要是遇到强暴该怎么办,因为讲了就是在检讨了,自求多福吧
: 遭遇抢劫的时候,现在的人会说:不晓得他身上有没有枪械,他要钱而已你就给他
: 现在如果在路上被抢、在家里被偷、银行小七被抢,人们不会讨论:
: 抢劫真的那么容易吗?银行为什么不拼命抵抗?有人抢你你不会防身术吗?
: 为什么强制性交会呢?
要是有个人走过去笑笑的对你说【这是抢劫,把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
然后你也笑笑的跟他说【好喔,我身上只有三千全给你了】
事后不报警就算了两人还一起去西堤共进晚餐,回家甚至line他今晚很开心谢谢招待
相信我,这样不管是谁听到你说被抢大概都会觉得黑人问号
: 大学的时候,教官说,以前因为很多强暴拼命抵抗的,有些导致重伤甚至死亡,
: 现在多半会告诉学生以安全为重,假意配合,直到安全的地方再说。
: 但是台湾法律就是,如果你身上没有受伤,没有积极证据证明违反意愿,
: 就不是强暴。
: 刑法的谦抑性我懂,“强制”性交七年以上的重刑当然要谨慎。
: 我害怕的是,社会舆论二次伤害。
: 人们不会讨论抢劫其实是被害人喜欢被抢,乱告,其实根本是自愿的。
: 性交会,只要不是“强制-致人无法反抗(虽然修法了)”就一定是自愿。 *1
: 我一直在想,究竟是要以“我要受伤”的念头激烈反抗,赌一把生命安危?
: 还是像曾经被机车抢劫一样,手就放开了。
: 我没有受伤、没有挣扎。幸好也没有警察问我是不是自愿的。 *2
: (虽然我的确是自愿放开钱包的)
其他就不多说了啦,我只能讲事情不能只看一面
自由心证的程度越高,乱搞的机率就越大
而且看你推文这句就很清楚了
【但我认为应往对方负举证责任证明没有违反意愿】
都已经有罪推论了还讲什么,干脆把看不爽的都先抓去关再要他们自证无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