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想有一天被强暴该怎么办
国中的老师教的是:
逃跑、趁乱攻击、假意妥协给予对方致命一击、挣扎
大清律令规定女性如果没有拼死抵抗身受重伤,就算[和]奸。
遭遇抢劫的时候,现在的人会说:不晓得他身上有没有枪械,他要钱而已你就给他
现在如果在路上被抢、在家里被偷、银行小七被抢,人们不会讨论:
抢劫真的那么容易吗?银行为什么不拼命抵抗?有人抢你你不会防身术吗?
为什么强制性交会呢?
大学的时候,教官说,以前因为很多强暴拼命抵抗的,有些导致重伤甚至死亡,
现在多半会告诉学生以安全为重,假意配合,直到安全的地方再说。
但是台湾法律就是,如果你身上没有受伤,没有积极证据证明违反意愿,
就不是强暴。
刑法的谦抑性我懂,“强制”性交三年以上的重刑当然要谨慎。
我害怕的是,社会舆论二次伤害。
人们不会讨论抢劫其实是被害人喜欢被抢,乱告,其实根本是自愿的。
性交会,只要不是“强制-致人无法反抗(虽然修法了)”就一定是自愿。 *1
我一直在想,究竟是要以“我要受伤”的念头激烈反抗,赌一把生命安危?
还是像曾经被机车抢劫一样,手就放开了。
我没有受伤、没有挣扎。幸好也没有警察问我是不是自愿的。 *2
(虽然我的确是自愿放开钱包的)
工三小,妳知道有多少男的用对方没反抗当狡辩借口不采信的吗?
只要勃起就一定要性交到结束,不然会死... 以前健教课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5 09:46:00楼上是在举例未成年的嘛?
作者:
Moratti (哭哭)
2017-04-25 09:47:00报警啊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7-04-25 09:48:00我会想反抗打一架欸 反正横竖都是不好结果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7-04-25 09:49:00电影很多都是拼命反抗 然后找到机会逃走
一楼,我认为这是法官的问题,试问谁会愿意“被”来一发的?(除了吸蛇毒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09:50:00
但免不了 会被隔壁版开嘲讽这样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7-04-25 09:50:00让我想到一部漫画 两个国小女生遇到歹徒 女主角因为原因咬咬活下来 朋友被打死
作者: Buge (ㄅㄨˋㄐㄩˇ) 2017-04-25 09:52:00
我也很困惑,跟男友讨论过但没共识。我觉得可以把积极的回答yes当做指标,或真的用行房纪录器也没差...如果真的遇到暴力的就装脏,或是真的只能硬拼了,反正横竖都是死...
酒的部分 已经对女生很有利了 男女都有喝酒然后上床 事后只有女的有机会告男的 男的就算后悔也告不太成
作者: Leonieye (汝汝) 2017-04-25 09:53:00
呃原po文蛮认真讨论的啊,我觉得性侵举证真的很困难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09:53:00
所以说不只女孩们 男孩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 千万别脱裤子
作者: Leonieye (汝汝) 2017-04-25 09:56:00
我也不认为男生不做会死,应该是精虫上脑后旁边有个女生,控制力变更低而已。之前还有听过“拜托这样都不上是男人吗”真的是很好笑XD
比较好奇的是,假如原本合意发生性行为,可是还在前戏的时候女生说不想继续,男方停不下来吗@@? 尊重对方意愿不是很基本的吗?
我真的不知道你整篇在讲什么1.何谓“违反意愿”,其定义为何?还有,怎么会是由行为人去举证对方是自愿的,如此来根本违反刑法上之不自证己罪之原则,而是要有原告去举证自己是在违反意愿之情况下与对方发生性交关系?2.啥?3.一样是不自证己罪的问题
就算受伤也不能证明被强制巴用指甲留下DNA不就好勒
A: 这给你吃 B: (嚼嚼) A: 不准咽下去! 吐出来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18:00美国有个独居阿嬷真的靠骗歹徒"我有爱滋"才逃过一劫.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19:00但他算是有利用自己的处境,他是对歹徒说"我有爱滋,我老公就是被我传染才死的"因为她独居所以歹徒会信
不被起诉或无罪是真的就证据不足吧,妳怎么能默认那些案件都是真的强暴? 要是要讨论到证据难收集,又
作者: su4vu6 2017-04-25 10:20:00
认真 对方体液留好
作者:
ISNAKEI (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认识)
2017-04-25 10:20:00耻力够的话 就拉屎拉尿在裤子上再吐自己满身
是另一个问题了,我只知道最近有阿兵哥被上司逼迫,都知道怎么收集证据了...我认为妳要说证明自己被强暴跟证明对方是自愿的,在没有其他物理证据之下,是一样难证明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0:23:00
之前辅大那个都吐了 男的还是可以在电梯口前性侵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26:00我记得本板还是男女板之前有个文章是在说民调显示台
作者:
nutta (nutta)
2017-04-25 10:27:00雷射太阳大大讲的比较合理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29:00我那个案例有用啊,那歹徒是闯入抢劫后临时起意性侵阿嬷,我想他大概没随身携带保险套吧.此外美国人也不是个个都有认真上课,会去当抢匪的有认真上课的机率就更低了,他也许不知道保险套可以挡吧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7-04-25 10:31:00正常男的一天要勃起好多次= =每次都要做也是很累的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32:00其实每个性侵发生的环境都不同,唯一的大原则就是想办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0:32:00就算知道保险套可以挡,也没几个人还有这兴致吧@@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33:00法逃,逃不了要怎样应对那真的是因人因地而异,台湾只教女生要温柔可人善解人意,没教怎样跟人斡旋谈判随机
作者:
jennya (Jennya)
2017-04-25 10:33:00推,完全说出心里的崩溃感。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34:00应变,加上现在仍有"我不出入复杂场所我不晚归我不会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宝贝)
2017-04-25 10:35:00用力捏他老二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36:00再来就是在这边跟男生战性侵根本没用,一般男生跟那种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5 10:36:00床头放剪刀啊 0.0 拿剪刀就是停的意思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37:00会随机性侵的男生思维根本不同,没有真的侵犯过人的男生也不会意识到其实近身格斗不是漫画或影片中的那样,这样讲根本没有交集
作者:
jennya (Jennya)
2017-04-25 10:38:00其实我觉得正解是去学一些XX拳跆拳道之类的,至少学了以后较能识别怎样时候对方露出破绽、可脱逃或反攻。只要女生多装备自己的武力,那种性侵害事件时,一开始顺从,抓到机会
作者: data8472 (data_8472) 2017-04-25 10:38:00
不能证明对方意愿就算性侵的话 若判决出现两方互相性侵对方 则如何解决呢?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0:40:00这一篇战点好多,还同时放在一起,难怪不好讨论到底是要讨论法律问题呢?还是要讨论大众的认知问题?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0:41:00好奇双方互相性侵对方要怎么成立?两个人都只想x对方,不想被x?
有听说呕吐 大小便失禁可以让对方失去兴致...(话说如果骗对方有爱滋,对方说太好了他也有怎么办QQ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0:42:00还是要讨论个人层次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看起来好像都相关,但其实是不同的问题
作者: data8472 (data_8472) 2017-04-25 10:43:00
推楼上 有些看来很好的想法 在法律上是很难执行的
作者: Buge (ㄅㄨˋㄐㄩˇ) 2017-04-25 10:45:00
感觉真有需要练格斗技,如果完全不想受伤XD
作者: cia3108 (流逝的枫) 2017-04-25 10:47:00
妨害性自主罪成立与否,并不会因为妳当下有无抵抗或自保顺从来论断,其实在性犯罪侦查实务上,有很多证据可以论断,曾有案例,国二开始遭学校体育老师性侵,高三毕业前由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47:00练格斗技也要时常有实战训练才真的有用.在上课时的过
好久以前在女板,有板友请男友帮忙演一下强暴然后把心得发上来,我记得那时候是说:真的要暴力相向女生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0:49:00单纯讨论法律当然最简单明了,法律在诉讼实务上大致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客观的审查标准,这案例非常多
还是没办法抵抗的(例如一开始就尻头),所以格斗技是否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50:00我跟老公玩闹时就发现要被他制服真的很简单,他还没出
有用,或是更激怒对方 这很难讲(有人能帮找到那篇吗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51:00全力,而且还是边笑边坐在我身上压着我手腕,我就动弹不得了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5 10:51:00推mono 但那篇我没看过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5 10:51:00好像很多都是出其不意偷袭,痛了就怕了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52:00我后来是真的有出全力,但我老公还是在笑闹,我依旧动
作者: Buge (ㄅㄨˋㄐㄩˇ) 2017-04-25 10:52:00
推cia跟chun大的解释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0:52:00所以本篇原PO只把‘有无反抗’当作构成要件,是错误认知
作者: Leonieye (汝汝) 2017-04-25 10:53:00
其实练武力虽可能有帮助,但效果没大家想的这么有效..犯罪当下行凶的人已经不能用常人的心态去理解了。当他不管不顾就是发狂要你就范,还有我们当下遇到时的惊慌都得考虑进去。用不好伤害更大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0:53:00至于所谓的格斗技或防身术,其实目的也不在于让妳打赢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0:53:00
好混乱 所以这篇重点是啥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4-25 10:54:00没错.大家看电影那种套好招的都会觉得他这样打你就这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0:54:00实际上能做到的人也不多,主要目的还是在争取时间和机会
作者:
lzkai (Lzkai)
2017-04-25 10:54:00阿男生的弱点就在那边,一脚下去就算馆长也倒在地上了
作者: beartsubaki 2017-04-25 10:55:00
但性侵案件真的会常因"两人"各说各话 所以在判断上充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0:55:00或者是只要逃出特定密闭的空间(例如房间等)就有机会获救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5 10:58:00不行 床边放剪刀这个点子太赞了 我要推广
作者:
mk5520 (盖亚)
2017-04-25 10:59:00说我有病,然后直接尿在自己身上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5 10:59:00有受伤至少不用被嘴QQ ((居然在意这个
作者: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7-04-25 11:00:00通常会被判无罪的都是做完了还嘻嘻哈哈有吃有喝好嘛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5 11:01:00所以做完立刻报警大家ok嘛?
公诉罪的原告是检察官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相对于被告 一般而言自然是检察官的举证能力比较强 现今刑法不将举证责任安放在被告的身上 就是为了避免冤案况且司法本来就要站在第三方的公正立场 在证据能证明有罪之前都是清白的 将举证责任转到被告身上要被告证明自己没罪 不就默认了立场了吗? 司法变成 阿 这个人没办法证明他的清白所以他有罪会造成多少冤案?
作者:
xtxml (赤木巧☠)
2017-04-25 11:13:00以前有人说一招叫做当场脱粪
作者:
chysh (chysh)
2017-04-25 11:16:001.咬断鸡鸡 2.拉屎漏尿
作者: BreezeMaple (BREEZE) 2017-04-25 11:17:00
不要自己幻想奇怪的问题又自己回答 有无强制根本不会只用有无受伤来判断你的问题在现实中不存在啊 既然不存在 你又批评法律不是很奇怪吗 而且刑法221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不是你讲的7年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7-04-25 11:30:00其实妳可以多看看判决书,现行诉讼实务事实上已有处理或者说,请原PO换位思考一下,今天妳是法官的话要怎么判法官面对两造互相冲突的诉之声明,那是家常便饭站在法官的立场,必须公平,重新来审视妳所提出的主张这个客观上角度是不一样的,法官心证的形成也是综合判断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7-04-25 11:36:00讲法律真的无聊就是浪费时间,我男的也假设一下被性侵好
以性命优先,不抵抗但不配合,能跑就跑w大概啦,反正顶多当被狗咬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25 11:44:00
楼上好豁达喔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哑)
2017-04-25 11:44:00等遇到就会了啦~身体反应就会救妳了
作者:
chiehdis (chiehhime)
2017-04-25 11:45:00我很喜欢你很认真讨论,也想知道答案,但抱歉非相关领域帮不上忙,推妳的认真。
我是真的就这样想 ...总不能老是把狗放在心上吧~该报案报案该出庭出庭~就好
在台湾法官都能判X岁小孩没有说不就代表合意,如果为了保命而不反抗,事后被法官判合意的可能性实在非常高个人倾向不反抗不配合,事后私下处理(反正门路很多)
整篇我看下来的重点就是想避免社会与论的二次伤害吗?你觉得修法改成当事人自由心证就能杜悠悠之口?
作者:
arrfu (观光客)
2017-04-25 12:05:00落落长的没营养废文
妳做为提告一方 对于事实及违反自身意愿负举证责任乃属当然 检察官也会训问被告来发现案情 最重要还是在证据部分 证据不足不起诉或无罪 本来就是法治国的原则
作者:
a72737363 (CatRonnie)
2017-04-25 12:15:00没有一定要伤痕吧,你有在看母x系新闻吗 活在哪时空啊你
作者:
glue731 (飞扬)
2017-04-25 12:18:00女性朋友赶快去跟成吉思汗馆长学格斗防身
要练到能打赢对面 还是洗洗睡吧 不知道要花上多久时间
作者:
nova27 (你好再见)
2017-04-25 12:29:00把他蛋蛋扯下来 或者拿指甲刮天命根子
作者:
vyeight (vyeight)
2017-04-25 12:33:00以前看过一本书写的是拉屎排尿 性侵犯会觉得恶心不过现在这个社会好像性侵犯反而会激起X趣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7-04-25 12:46:00这样说有点废话,不过解法得看当下情状,男女体型、力气、有无工具甚至环境等等如果情况允许反击且有逃生路线,反击人体中线会是最佳解如果力气不够,对方又有给西在手,那也只能眼睛闭上口唸佛号祈求早点过去惹qq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7-04-25 13:01:00带几个保险套在身上,保护自己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7-04-25 13:04:00想证明不愿意就想办法留下够多证据来辅助你 法官又不是神
作者:
Renina (猫尼酱)
2017-04-25 13:11:00假意配合,然后使劲往他的脖子咬下去让他断气
其实看到上面几位的反应,最好的方法反而是跟歹徒拼命吧,死了就算了,毕竟活下来根本生不如死你要面对创伤,还会有自以为是的人来践踏你的伤痛杀死对方方便后续举证,而且你未来就不用面对这样的梦魇,会比较好睡的
阴部撕裂伤呢?各种客观证据加上阴部撕裂伤,就不会错了吧
认真,可是若照你这样改,合意之后的女方蓄意告强暴很容易告得成。
就算假意配合,阴部一定还是会受伤吧,我觉得阴部受伤加上其他客观证据才是关键
不明白酒后性交意愿那段 你喝点啤酒后去办手机签约 也算你愿意的啊 你喝酒后开车肇事 要罚也是罚喝酒的 也不是罚清醒的人
作者:
wenwei (小明の传说™)
2017-04-25 13:48:00临婊涕泣 不知所云
如果喝酒后同意性交还可以告性侵 那我喝酒后去小七买东西还可以告诈欺再者 两人都喝醉 要罚谁
作者:
Hediard (Hediard)
2017-04-25 14:13:00就说自己有爱滋梅毒淋病之类的啊
作者:
Manseh (万岁)
2017-04-25 14:15:00很有意义啊 到底要做到如何才不会被强暴了还要被乡民二次伤害说是价钱谈不拢
作者:
jeylove (别乱来)
2017-04-25 14:21:00妳中文可以练好一点吗?完全看不懂重点。
作者: lun2015 (优克摩村民) 2017-04-25 14:30:00
说有爱滋真的有用吗?在事情发生的当下对方会不会被冲动冲昏头了而抱侥幸心态硬做下去?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7-04-25 14:38:00
有看有推
作者:
Dudley (Collins)
2017-04-25 15:00:00所以我常跟我女友练摔角 就是在模拟遇到突发强暴犯时的应对策略 目前so far so good 她已经可以当机立断攻击我要害也跟着我上健身房练boxer's muscle 对于这问题我们早有应对 给你参考结论就是 与其乡愿的期望强暴犯克制自己的兽性 还不如从武装自己做起
作者:
LP9527 (ㄊㄇ抽菸都去)
2017-04-25 15:22:00讲什么乱七八糟
作者:
EGOiST40 (废文海贼团船长)
2017-04-25 15:35:00拿假屌肛回去啊
作者:
blake7899 (starblake)
2017-04-25 15:35:00想到小说草莓之夜 女主角处境相同
作者: michiechan (猫米粉) 2017-04-25 15:40:00
优文好问题
作者: jaxxy (见死不要救) 2017-04-25 15:45:00
看不下去讲的有够不顺在讲啥
作者:
soyolin (《蛮牛》)
2017-04-25 15:45:00反抗不了就享受了..
作者:
shrug (形狀這回事)
2017-04-25 15:49:00楼上是在说什么= _= 那你有天被人抢也享受一下啊另推amanda0ray
作者:
iamcnc 2017-04-25 15:53:00用力咬他啊 有反抗而且有证据
认真回,大声斥喝,不行就配合,完事马上报警,先活命要紧
你已经默认立场是强暴了. 强暴就强暴还有什么意愿认定?
作者:
herbi (老梁)
2017-04-25 16:00:00说有爱滋病,不信?你可以试看看反正好几年之后才会知道
把立场清空. 如何判断一个性交行为是合意还是强制,你会发现要去检视的事情很多, 当然也包含了意愿的检视.
作者: bily (bily) 2017-04-25 16:44:00
咬舌自尽 (来乱的
作者:
KanoLoa (卡)
2017-04-25 16:47:00其实就是媒体资讯不全啊 报导中加句 受害者 事前曾哭哭哀求 下面就不会有风向说乔不拢 改善自己容易受不理智语言的影响才是真的。现实你那里看到有路人敢去受害者周遭乱呛乔不拢 你只是乡民文看多了自扰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04-25 16:51:00推,好认真的文
作者:
shrug (形狀這回事)
2017-04-25 16:52:00为什么是乡民文看多了自扰 而不是乡民闭嘴别伤害无辜的人
作者:
KanoLoa (卡)
2017-04-25 16:53:00哪怕做到一半你感觉不舒服随时都可以主张喊停 只要你有明确表示过停止意愿 事后马上报警强暴都是成立的。当然对方也要傻到承认妳有中途喊卡因为我们很难控制不相干人的言语。很多人程度就差 最好不要因此气氛 请怜悯他们
作者:
adapt (  N)
2017-04-25 16:55:00反抗可能被杀,不反抗会被莫名其妙的人酸,到底该怎么做?
作者:
KanoLoa (卡)
2017-04-25 16:58:00明确主张不愿意 即使对方强迫妥协 事后马上报警 总会有证据。总不会对方空手口头吓两句你就妥协吧。总是会有凶器时间 地点
所以真相有当事人事前曾苦苦哀求这件事吗?有在中途明确的表示喊卡吗?最重要的是, 如何证明有这样的事实,而不是造假?那结论还不是回到怀疑论,各种可能.
作者:
KanoLoa (卡)
2017-04-25 17:11:00所以当你连主张都放弃 检查官是要怎么帮你找证据 ?
如果女版限定女森 以后就没有大趴踢惹 这样很不好玩千万不要QQ
作者:
Ian1113 (小乙哥)
2017-04-25 17:53:00你是不是读法律读到____
作者: wang460313 (亲) 2017-04-25 18:09:00
直接撒尿拉屎 效果最好
作者:
NingK (柠~)
2017-04-25 18:16:00台湾哪个法律或是判例写没有抵抗就不是强奸了,连夫妻都可以判强奸了,你活在平行台湾吗
直接end,妳不信法官吗?讲几次了,司法会还给大家一个公道,这里是台湾,法制国家
作者: distellable (不能说的秘密) 2017-04-25 18:38:00
不太懂 即使真的 only yes means yes并不会降低(真)犯罪发生的机率反而会产生更多的诬陷成立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2017-04-25 19:06:00拿被抢劫来类比真是笑死人,!人会自愿性交,但有人会自愿把钱给陌生人喔?only yes means yes,那以后只要男女性交前没签契约,就是两边互相强制性交,一起抓去关
作者: neilss0088 (飞天嘎抓) 2017-04-25 19:17:00
拉屎拉尿,有多恶心就多恶心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17-04-25 19:42:00觉得应该是要把强暴、反悔告强暴、熟人强暴的定义区分开来,否则战得乱七八糟,跟不会强暴的男人、强暴过的男人、捡尸过的男人都当作是“可能的强暴犯”来骂一样
作者:
TheVerve (TheVerve)
2017-04-25 19:47:00中文都写不好不要浪费大家时间 什么违反意愿 如果真的这样改那任何人都可以性交完再来告对方违反意愿 因为意愿就是自由心证 通篇逻辑不通
作者: boyd1014 (David) 2017-04-25 20:11:00
剧场王
作者:
clarelynn (是这样想的。才想要大事m)
2017-04-25 22:31:00原po文条理很清楚阿!说看不懂的是自己国文差吧! 难道你们读不懂论语要骂孔子中文差吗? 搞笑耶
作者:
vykxtoz (云)
2017-04-25 22:32:00原则上只要“性交”就会有伤,再者刑法221条哪里有写到“至使不能抗拒”??还有实务上依97年第5次刑庭决议虽是猥亵但也扩张至性交使用对于‘违反意愿’认定相当宽松
真的要强暴你的人才不会管有多恶心吧?就是凭著一股我一定要插进去的冲动在做,拉尿搞不好还会让犯人兴奋咧!总之性犯罪这种事就是很难处理,毕竟很大定义
作者:
chith (74)
2017-04-25 23:28:00跟一个年轻时玩很大的人讨论过他建议我就先忍着不要反抗,然后不要洗澡,顺利脱身之后再去报警
看到保护自己已经无感,被抢劫的时候确实只能让他抢,不然被多捅一刀连命都没了
作者:
imaclone (毫无反应就是个@@)
2017-04-26 08:53:00踢男生那里?假意要口交然后大力咬下去?假意要口交然后捏爆他蛋蛋
原po很认真推一下,其实真的就是only yes means yes,但不知为何很多人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