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外话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整件事情的问题在于
父母要留财产给子女
假设立法规定,父母不可给予子女任何财产,无论是现金或不动产都不可以
(养育过程中的花大钱倒是无所谓,可以促进经济)
父母所持的财产要是自己没有在有生之年花光,就国家全部收走
至于父母负债养不活自己的,可从上述国家收得的遗产来照顾,不需子女付钱
这样大家通通没遗产没义务,就没有男女公平问题
加上有钱人资产无法留给下一代,生活有困难的生活费和债务也不会留给下一代
连阶级复制问题都可以一并解决掉,每个人都从上代拿不到钱也不用给钱
真够左的话,何不去推动这个方向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