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标题
我认为最错的,就是原PO先默认了全台湾的男人都好有责任心
有能力,也愿意一肩扛起全部照顾父母、手足的重任
没错,我完全同意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
所以法律规定不分性别,都有扶养直系血亲尊亲属的义务
相对的,不分性别,也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如果觉得让女性也能继承遗产的法律不公平
那请一并支持免除女性对直系血亲尊亲属的扶养义务
(我个人是反对啦,毕竟我从不觉得照顾父母是我兄弟一个人的责任)
若要谈合理性
确实,谁出力最多,就该拿大头是对的
如果说今天女儿长大后,不用负担任何照顾父母的义务
不需要为家庭有任何付出,家里兄弟快饿死了她不管也不违法
并且全台湾的男人都像原PO所说的那样有能力、有责任感
让姊妹们完全不需付出任何时间金钱,去照顾父母、资助原生家庭
那我100%支持修法遗产可以全部由男性继承
只是如果这个论点再更极端一点
可能要探讨一下,既然传统上大部分媳妇才是那个照顾父母、帮夫家传宗接代的人
(不然儿子是要怎样自己生?)
那么媳妇也该有继承权才是,不是吗?
总之,我的想法是要嘛就全部传统,要嘛就全部现代
不管哪个性别,都别只挑对自己有利的
谈奉养父母时各种装死、推卸责任,分财产时又全部都冒出来
我工作上经常会接触到无生活自理能力但又小有积蓄的老人
有那种生七个女儿一个儿子,却只有儿子愿意付出时间精力金钱照顾老人家
女儿平时不闻不问,偏偏等老人家死后,才跳出来说也要分遗产(当然这是后来才知道的)
也看过老人家生活明明全靠女儿女婿照顾
却一心仍想着要把遗产留给活到60岁,一辈子都没好好工作过也没成家的废物儿子
另外还有一个比较特殊,是父母想把钱留给愿意照顾智障手足的子女
结果长子和长女在那争该由谁照顾智障弟弟
我就不说性别了
反正一个从十几年前就默默照顾弟弟,甚至为此拖到四五十岁仍没结婚(不想拖累另一半)
一个只会用嘴巴说自己年纪最大,有责任照顾弟弟,实际上并无作为
况且,不是只有不同性别之间会有争议
之前同样看过六个子女分成两派在那争遗产的
我对其中五个没什么太大意见
但最后一个先前失踪超过20年,老人家临死前心心念念,就想见他最后一面
他依然死不出现,出殡时也不见人影
等其他五人开始打遗产官司时,这人才忽然冒出来也要分一杯羹,不要脸至极
总之,拿个案来当作支持或反对遗产可以全部都留给儿子,并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社会上的人百百种,家庭境况各有不同,根本不是可以粗暴的用性别去区分的
我支持以对父母的扶养及对家庭贡献,来分配遗产
今天如果男性确实负担更多责任义务,那大部分,甚至全部分给男性,我认为很合理
但那是因为他付出的多,而不是因为“他是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