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跟女友收房租很过份吗?

楼主: geige   2017-03-12 12:49:05
※ 引述《cd20124 (The Lost Lamb)》之铭言:
: 跟女友目前都还是大学生
: 之前曾同居一年
: 前半年算是我请她来我家住
我请问你为什么要请他来你家住???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这理由很重要我必须知道
我可以也去你家住吗?
: 后半年搬家,这一次我认为我们变成同居
: 然后后来女友休学了一年,下学期才会回学校
: 但是明年我已经毕业了,但是准备重考研究所QQ
: 我倾向留在学校而不是回老家准备考试
: 一方面是希望可以陪女朋友,一方面是可以继续利用学校资源
: 所以近一个月开始跟女朋友讨论下学期住的问题
:
作者: love810225 (王福B嘴)   2017-03-12 13:01:00
观念不合,分手,在一起也很难搞谈不好,不懂互相体谅,直接说分手的,我看以后也颗颗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7-03-12 13:04:00
征室友xd
作者: libraghost (无脑热血控)   2017-03-12 13:30:00
我也想搬到原原po家
作者: au355 (香)   2017-03-12 15:18:00
推 讲到重点
作者: lusu5566 (lusu)   2017-03-12 16:18:00
因为打砲方便啊,你愿意跟原原po打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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