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场公听会同婚制定伴侣法论述
最新情况:
同性婚姻法制化 国民党民调:逾5成同意立专法
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202384
同性伴侣专法 国民党民调:逾6成不认为是歧视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28003151-260405
前民进党副秘书长游盈隆就形容,如果现在就通过修法,台湾会像发生10级大地震。
亦有委员将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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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讲师王文静指出,科学、医学无法证实同性恋是天生,反而是“可以蜕变的”,她
认为,若爱护同性恋,应该在学术上投入研究,若同性伴侣要求权利,可以修专法,但她
反对同婚,“婚姻本质是男跟女,若要改变这个结构,每个人进屋子看到都会被影响,这
不是歧视,是相互尊重”。王文静说,她担任性教育讲师接触同性恋、双性恋,多半都是
后天造成,如异性感情上挫折、被同性恋追求、色情成瘾等,而从小是同性烂者也多半是
受到伤害、观念认知取向有差别等。因此,爱护同性恋应该是让他们“蜕变”,而非用意
识形态洗脑,“如果可以选择,很多人也不愿意自己是同性恋”。王文静也说,“蜕变”
需要时间,很多同性恋想成家,可以订定专法,给他们保障,但同婚与专法就像是屋子,
“要进入增建的房间可以选择,但改变房子本身结构,每个人都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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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国小家长会长的硕恩法律事务所裘佩恩律师认为,另立同性伴侣法会比直接修改民
法对原社会文化冲击及改变程度较小。他说。民法是根本大法,同性婚姻修法兹事体大,
不宜仓促。
目前全世界226国,立法保障同性伴侣及权利的国家仅有38国。特别是同婚配偶收养孩子
,涉及到人工生殖法及代理孕母等法令的配套,需要审慎评估,不不宜轻率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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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基督教医院顾问医师徐山静表示,同性、异性恋者应互相尊重,她反对修改民法,同
意另外立专法保护婚姻平权。她也反对同性婚姻收养子女,大人要求平权,却罔顾孩子的
最佳利益,剥夺他们需要有父有母的人权。
徐医师说,2013年以后,国外陆续有研究证明同性婚姻的子女(包括收养),在成长阶段
会陆续浮现情绪、心理甚至是生理的问题,而目前亚洲及台湾没有相关同性婚姻成长的个
案,仓促立法,让孩子成为白老鼠,这是侵害人权。她强调,修法将破坏中华传统人伦,
婚姻关系,对当前及后代影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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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主教团秘书长陈科神父说,他在来台湾之前,在瑞士居住很长一段时间,那里的居
民很看重家庭及婚姻价值,特别是代代相传的重要性。他认为,台湾若为了要保障少数同
性恋族群的情感需求、财产分配以及医疗照顾需求,就要修改民法,却不去考量国家及经
济的稳定以及社会福利的支出,他认为若要修法之前,需要跟全民充分解释沟通,并寻求
第三方的意见,不能让社会上沉默的大多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牺牲。
陈科神父说,瑞士在2007年立专法保障同性恋国人的相互照顾及分配财产等权益前,先在
2005年交由全民公投取得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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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东发言时强调,自己是生物学博士,因此要从生物学角度探讨同志。他指出,目前仍
无任何科学数据可证明同性恋是受基因影响,并举科学实验表示,同性恋基因并不存在。
因此蔡志东认为同性恋“不是天生的、不是不可逆的、不是基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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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考选部长、德国波昂大学法学博士、现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董保城说,婚姻制度受宪
法制度性保障,是“国之大梁”,家庭制度基于人格自由,具有繁衍、教育、经济、文化
等重要功能,这种价值不能任意修法更动之,若能以特别法方式确保婚姻平权,不仅能保
障同性恋者,增添横梁保障人权,也可让既有制度不至于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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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学科技管理与智慧财产研究所教授许牧彦表示
台湾爱滋病年轻化,百亿的医疗全民买单,男男同性恋人数占爱滋病患44%,且逐年提升
值得国人省思,同性恋者虽只有4.4%,却不是弱势,反而到处霸凌和他们不同意见的人。
许牧彦期待,同运团体一直希望大家都能接纳他们跟大家的不同,同理,我们也希望同运
团体能接纳彼此的差异。正视差异不是歧视,而是彼此尊重的开始。因为少数另立专法来
保障,就是尊重少数的作法;为了少数而更动多数的民法,是不尊重多数的假平等。
同运团体强势的要推翻民法,要台湾其他94%的人跟他们一起改变
许牧彦最后提到,许毓仁委员曾说—当你说:“我们在保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是否已经侵
犯别人的权益了?”这句话正是我们想对同运团体说的话。而,“是不是我们已经把自己
的眼睛蒙起来了?只在意自己的权益?”这句话应是许毓仁该劝劝同运团体的话。
他表达,希望这4.4%的人不要为了自己的权益,来侵犯改变94%的人的权益。至于“有没
有受到侵犯?”,是被侵犯的我们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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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及前场公听会论述可参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0095908.A.193.html
现行提案还牵涉到人工生殖法可不可以让同志适用的问题,可参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80217731.A.432.html
日前总质询上,柯文哲面对同性婚姻问题则表达尊重,他表示,因为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
自由为范围,推动婚姻平权他没有意见,但他不知法还要改什么,若要进校园推广婚姻平
权,“在学校推广同志教育,我就有意见”。
说到同性恋是不是天生的,之前的文章有举例同志回到异性恋的例子及研究,可参之前文
章第5点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79570934.A.E81.html
以各国同性婚姻来看,双方关系的解消(dissolution)没有一部法律是像台湾民法一样定
需要双方的合议
以法国、德国与英国伴侣制度来看,法国伴侣关系的结束方式与多元成家草案里之规定十
分相近,伴侣可以双方合意或单方结束关系,而后续的权利义务依照彼此当初约定处理。
德国与英国则是符合一定情形时(如德国分居达一年且无法期待关系继续、英国分居达五
年),可以向法院请求结束伴侣关系;关系结束后,德国与英国皆设计有赡养费与伴侣退
休年金分配的请求权利。
同性婚姻套用现行民法,等于是我们社会立了一到高墙阻止同志回到异性恋的可能
民法当初设计时本来就只考量夫妻的异性婚,许多法规也是以夫妻为考量,把同性硬要放
进去有没有违反立法本意!
摘录新闻留言
其他家的民调也不会差太多 专法是社会多数共识
用专法不是皆大欢喜吗?
32%修民法 比想像的多
又会有不敢面对现实的出来崩溃不准了
只不过立个专法结个婚 搞得好像被抄家灭族的样子
苹果民调反对近六成咧
反正不合甲甲的意就是其是恐同护家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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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持同婚,也支持订定同性婚姻法或伴侣法保障同志权益,
同性婚姻法或伴侣法第一条应该是,为保障同志权益特立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