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echiahan ()》之铭言:
※ 引述《moriyako (何妨吟啸且徐行)》之铭言:
: 各位板友好
: 近日国内同性婚姻议题吵得沸沸扬扬
: 没想到公司的Line群组内 居然也在激辩 = =
: 虽然已经劝过双方 在公司群组内吵这个议题非常不妥适
: 但双方依旧故我 吵得不可开交 甚至还会cue某人出面回应
: 小主管丝毫没有想调解的意思
: 只说群组内大家有兴趣的话 什么议题都可以讨论 然后呼吁双方良性沟通
: 由于这议题实在太敏感 而本人已经被指名出来表达意见...........
: 大家有遇到类似的问题吗?有建议的解决方式吗?
认真回妳:这议题已经简直变成蓝绿议题的二分法了。妳就想像成群组里在
战国民党跟民进党时妳会怎么回应。
通常最佳解是沉默螺旋,就是装死,呵呵哈哈去洗澡。根本不要上身最好。
(小主管就是用这招不是吗?XD)妳就回说:我没什么研究就跟想法耶。
明哲保身。
这个周末下来,从脸书发现现在会出来发声的大概都是有比较极端的想法的人,
像我这种两边言论都很不认同但真心有疑问的,就同时被两边唾弃。
若把两边阵营想成光谱的两端,目前会发声的大概就认为光谱只有黑与白两色。
民法这么大的法,直接动法源势必要动相关法条。比如说通奸罪的定义是性器
交合才成罪(讲直一点就是必须阴茎插入阴道才成罪),同性婚姻下(非伴侣法)是
否同性恋与婚姻外第三者有性行为也不会成罪? (抱歉我怎么想都想不通同性性
器如何交合....??生理上就不可能。)还是说,同婚必须搭配修改通奸罪?但是
通奸罪修改本身争议就很大...主推同婚的尤美女也在推废除通奸法...
民法中亲子定义为"从己身所出",女女伴侣透过第三人生下孩子,生父有没有
扶养义务?生父老了小孩有没有扶养义务?小孩跟其代理人可否反悔然后上法庭
要求生父扶养小孩?生父可否反悔上法庭争取监护权?还是说,必须修改民法中
的亲子定义?还是根本要改人工生殖跟代理孕母的相关法律?
每次提出这问题,同运支持者就觉得我在挑战他们,一直听到反同、歧视、人权
这类负面的标签一直贴,但没人回答。最多就是回说:"先通过同婚,其它慢
慢再修。"....慢慢修是几年呢?或者,是几个总统任期才会完成呢?
我赞成先通过伴侣法,其它部份一起配套好再改同婚(英国就是这样),然后
又是反同、歧视、人权循环...定义范围都给你们定,话都给你们说就好了。
护家盟那边就不用说了(翻白眼)。我跟他们有更严重的对话困难。
台湾就得是100%的蓝或者100%的绿吗? 非极端的想法可以不被认同,但连话语
权都没有实在悲哀。
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上面的法律问题。真心想了解,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