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修民法推婚姻平权 邱太三:不能只想

楼主: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6-11-20 01:41:57
※ 引述《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之铭言:
:   我也赞成邱太三部长的观点,同性婚姻立法应该以特别法为之。
:   看看时代力量党团版本及许毓仁版本就知道真要直接把民法的那些
: 亲属称谓中性化,一堆法条都要修正了。
法律为了不歧视本就该修改,以前为了性别歧视已经修过一次了
这次为了性倾向歧视修改其实我觉得无妨
但妳要怎么叫妳爸妈,阿公阿骂还有祖宗十八代那是妳家的事^^
:   不然就用尤美女版本最精简。
:   但接下来还有多元成家法案怎么办?
:   个个都要直接动民法的话,那民法要一修再修了。
:   所以,我个人认为同性婚姻立法及将来的多元成家立法,应该以特
: 别法为之较佳。
没必要,立个特别法结果跟民法里面的内容87%像根本画蛇添足,
而且台湾民法该修待修的地方本来就很多,早该与时俱进修改一番了^^
作者: skyviviema (天泽)   2016-11-20 02:00:00
真的 明明是法治国家居然还怕麻烦就不修法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0 02:02:00
这四年民法就已经修七次了,有什么不好再修了立委又不是没领钱
楼主: sobiNOva (星星彻夜未眠)   2016-11-20 02:08:00
台湾要修的东西好多...立委真的一大票都没作用阿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0 02:09:00
应该要草案超过多久没审就扣薪水或电一下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11-20 02:15:00
这样可能会缺电很严重XDDDDD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欢的权利)   2016-11-20 02:54:00
https://goo.gl/YpqLWP民法亲属篇修法运动与台湾妇女人权像民法本来就改过许多次,以符合现代男女平权
作者: KernelChen ( )   2016-11-20 06:00:00
玻璃心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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