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关于勇夫屋主勒死小偷被判缓刑的感想

楼主: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6-09-12 20:54:20
有啥好讨论的?
文组挂帅 自以为社会的正异 台湾法律系统存在 台湾必定乱
办公室慢条斯理 喝杯咖啡 吹着冷气 高高在上
慢慢看着卷宗 推敲蛛丝马迹 咀嚼文字 看看哪里有漏洞
看不完 看不懂 曼曼查 反正三年五年也没业绩压力
反正 你说的就算 判错有国赔 也没有审核机制 怕什么?
这就是鬼岛 法官 律师 的工作内容
对比在当下 对方敌暗我明 对方有武器 我方呢?
当下的气氛 不是不再当场的人可以体会
在美国 就算开枪打死小偷 屋主也无罪
算了 这里是鬼岛 一个法学院挂帅的社会
社会不乱 律师有饭吃?
※ 引述《heartsilent (心静自然凉)》之铭言:
: 前一篇我提问"无照少年被女性开车门害死的感想文"
: 这篇文造成广大讨论感到很开心
: 于是今天想再提问 之前有一篇新闻是有吸毒偷窃前科的小偷
: 闯进屋主海陆男家中偷东西 但还没偷成就被屋主发现了 于是小偷就躲进厕所里
: 但那时屋主不选择带老婆离开现场去报警 而选择直接到厕所制伏小偷
: 他一直用手勒著小偷 到警察来了 也没有松手 因此最后造成小偷死亡
: 最后面这屋主刑事 被判刑两个月、易科罚金六万、缓刑两年
: 但屋主好像还是很不满 他认为自己有理
: 个人认为是可以接受 因为再怎样毕竟是一条命
: (而且我当下会超抖的吧 竟然杀了一个人!!)
: 而民事我最多只可接受赔个十万~二十万左右 给对方家属当丧葬费
: 不知道各位女孩可以接受民刑事被判成怎样呢?
: 1:坚持民刑事完全无罪、一毛都不想赔
: 2:可以接受刑事判刑两个月、可易科罚金六万、缓刑两年
: 民事可接受赔偿十万~二十万
: 3:其它
作者: KAOKAOKAO (鬼斗)   2016-09-12 20:56:00
中华民国法律没有堡垒原则 少在那里喷
作者: moneypack3 (钱包三号)   2016-09-12 20:57:00
所以你对美国法律很熟?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9-12 21:00:00
台湾法律教育大概有什么问题 上至法官下至读法律的训练出来的思维都是高人一等 与众不同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贝瑞)   2016-09-12 21:01:00
恩 说得好 以后法官该由杀手来当 全杀个干净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6-09-12 21:02:00
呵呵很会呵呵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21:02:00
不要再美国堡垒法了 你杀人顶多刑事无罪 民事也是赔一屁股更何况枪枝泛滥的现在 很多州都废除堡垒法了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09-12 21:03:00
慢条斯理XDDD 多出门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吧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9-12 21:05:00
法律是民代订的吼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07:00
楼上何不说说正当防卫的规范哪里不当?
作者: ponguy (●胖盖●)   2016-09-12 21:12:00
这种文章我还以为有藏头呢 可恶
作者: werttrew (发点优文赚P币)   2016-09-12 21:14:00
这篇到底想讲什么
作者: wawaking1 (猫咪屁股)   2016-09-12 21:17:00
除了美国你可以再举例哪个国家可以合法拥枪?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6-09-12 21:18:00
哈哈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21:19:00
教育出你这种人,台湾教育果然失败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6-09-12 21:20:00
美国也不是每个州都有这条,被判有罪的也一堆,不做功课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6-09-12 21:28:00
看完觉得难过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6-09-12 21:29:00
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文,可以轻易钓出一堆白痴毫不知羞耻的到处拉屎撒尿秀下限,跟中国人有87%像XDD
作者: e3633577 (莫言默与)   2016-09-12 21:38:00
台湾会乱就是你这种毫无法治精神的人害的
作者: maxiQQ (maxiQQ)   2016-09-12 21:49:00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如果你觉得文组cp值很高权利又大那你怎么不去读文组呢? 你没看清你认为的未来走向嘛~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9-12 21:54:00
...
作者: rayana4517 (RRRRR)   2016-09-12 22:00:00
到底在公三小
作者: r822510 (盘子)   2016-09-12 22:03:00
你可以移民菲律宾啊^^
作者: BEtrue (summerblue)   2016-09-12 22:22:00
作者: shuilu (牛牛)   2016-09-12 22:48:00
哈哈哈
作者: ilastor1124 (樊恩)   2016-09-12 23:07:00
滚去菲律宾
作者: mimiwu (可爱的猫咪)   2016-09-12 23:26:00
理盲滥情的绝佳代表
作者: strikerJ (小龟)   2016-09-12 23:28:00
三年五年没业绩压力...你以为法官过劳死怎么来的
作者: keikei5566 (恺恺)   2016-09-12 23:59:00
这篇文章完全透露了无知
作者: joke610291 (Geako)   2016-09-13 00:02:00
感谢你为无知出了一份力 请加油
作者: LuffyHuang   2016-09-13 01:18:00
错字太多,失败
作者: z5582143 (KaTsura)   2016-09-13 01:25:00
反串失败
作者: wink4086 (CLin)   2016-09-13 04:36:00
哈哈 哇
作者: irene160 (鬼出示人滚)   2016-09-13 12:13:00
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shimatsu1130   2016-09-13 23:33:00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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