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略删
※ 引述《varda0821 (boy)》之铭言:
: 我只对这句话提问:
: 为什么一个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是危险行为?
: 那你们为什么忍心指责一个女人,只因为他跟一群男人喝酒?
: 这些都不应该是个危险行为啊!
: (情绪发泄文)
一个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是不是危险行为不会影响到加害者是谁
换句话说,不论是不是危险行为,加害者依旧是性侵犯。
倘若您认为一个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不是危险行为
您尽管去
如果一个女人穿着薄纱进一群男人的房间不是危险行为
您尽管去
如果你一个人自行前往ISIS周遭不是危险行为
您尽管去
这么不危险的事,建议您全做一遍
倘若一个不小心,您回来发文,我还是给您拍拍,因为您是受害者
但发生在您身上的事却不可逆。
一个女人穿着薄纱近一群男人房间应该不危险一个女人穿着薄纱近一个男人房间就很危险 我是说男的
作者:
duduhao (刚刚好)
2016-08-28 21:06:00他没有穿薄纱也有认识很久的朋友,人心难防,要怎么小心?你如果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真的可以闭嘴就好!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1:09:00一群男人+烙单女人+夜店喝酒 这样还不知道要小心 嗯嗯
作者:
duduhao (刚刚好)
2016-08-28 21:09:00代po本人也看得到吧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8-28 21:10:00安慰她然后让她自认没错继续涉险被强暴也不错
被引用的那个帐号,看到了吗都说了不是原原po了还在跳 我咧
作者:
duduhao (刚刚好)
2016-08-28 21:11:00没有跳脚,只是如果发生过类似事情的人看到这些,会很难过
楼下帮贴警世图…事前被酸你想太多,事后被酸在检讨乡民还是看戏站后退点,出事就说说好难过,坏人真坏
讲感同身受那些话能获得比较高分,人家还会说你人真好
推,我觉得这不是在检讨受害者,而是用发生过的悲剧来提醒其他人如何让自己免于危险
作者:
willow 2016-08-28 21:26:00推这篇 每场悲剧都不是大家乐见的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8-28 21:27:00那些无限上纲的人会选择性跳过这篇 刚刚就有一篇讲的很清楚了 结果推文数可不如把男人当成狮子的讨论阿 难过废文数量远大于正常讨论
作者: huaerr (hua) 2016-08-28 21:33:00
同意
其实就让板上继续吵什么检讨被害人,我自己跟女友约定没有我或相熟女性不准跟他人喝酒就好。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8 21:43:00
那为什么少见宣导正常交往观念的文章,而是多见这样预防文(纯发文)
真的出事了,这些板上说好听话的能为你做啥?继续说好听话跟吵女权而已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8 21:44:00
发问
作者: usihega (我跟你很熟?) 2016-08-28 21:45:00
所以女生没有晚上一个人喝酒的权利了?
正确交往观念是什么?你知道吗?我不记得文章内有写这句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8 21:47:00
原文男性理由是他女友不给机会做所以动到身边友人身上
作者: usihega (我跟你很熟?) 2016-08-28 21:47:00
然后活该被性侵就来怪女生 谁叫妳一个人喝酒~
作者:
LHEALEO (番薯儿)
2016-08-28 21:47:00依原PO的逻辑 可能穿金戴银走在路上被抢也是应该的
自己家里一堆吟酿红酒,看想在家喝还是找朋友来,爽的勒。找一群女生来我回老家待一晚也OK
你完全有权利做任何事,但可能发生的事希望你能有心理准备,包括可能买了一台巴士,或者错不在你的这些。
穿金戴银走在路上 的确会增加自己被抢的机率应不应该完全不重要
作者:
LHEALEO (番薯儿)
2016-08-28 21:51:00是阿 要有心理准备 但错的是罪犯 难不成我们要因噎废食
财不露白。这标语根本检讨被害人,爽露就露,这就是权利
错的当然是罪犯啊,但事实就是你露财被抢了,而你得付出社会成本跟蒙受损失,因为让自己风险提高,就这样
在ptt随你辩,辩赢整个板,现实出一次事,这些都没有用
作者:
LHEALEO (番薯儿)
2016-08-28 21:59:00老实说 原原PO上来分享 还要看到风险自负这种言论如果是我自己会很心碎吧其实谁不知道风险自负 原原PO也的确付出代价了不是吗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8 22:01:00
让自己不成为弱势的状况是很重要的,但心态也千万别导成男性就是加害者,女性要人人自危。
作者:
LHEALEO (番薯儿)
2016-08-28 22:02:00所以原原po开头是要讨拍还是他是要来提醒大家小心?呵呵
作者:
LHEALEO (番薯儿)
2016-08-28 22:03:00其中也有探讨到陪审团觉得被害者应该风险自负的想法
我相信原原po会用这个标题也是想提醒大家要懂得保护好自己
作者:
LHEALEO (番薯儿)
2016-08-28 22:04:00其实风险自负的想法多少隐含着检讨被害者所以自己不喜欢吧
666的风险自负不表示他认为她应该吞下去,加害者仍然是加害者
谁要检讨他?他的文章我就是拿给女友看更加巩固我们的避险准则,我不认识他,我不同情他也不想帮他检讨
作者:
LHEALEO (番薯儿)
2016-08-28 22:08:00但是否会有种能过失相抵 加害者比较不可恶的感觉呢?
以后真的只能假掰的给拍 多一句就会被打成检讨被害人
而且我讲的是“降低风险”,自负指的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受害者不知是虎,不用自负,只是可惜没有周全,是件不幸
事实上是这类文章只要回文或推文讲到要“懂得保护自己”就会变检讨被害者
作者:
LHEALEO (番薯儿)
2016-08-28 22:10:00台湾是有言论自由可爱的地方 人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
怎可能不可恶,可是那是陌生人啊,不过北医离我家算近,这让我有点好奇
作者:
LHEALEO (番薯儿)
2016-08-28 22:11:00只不过是这样是如此而:)
有的推文还会导向 所以不要出门? 所以男人都坏人? FFFF
不知道你怎么会有加害者比较不可恶的感觉,我回文对象说了他做这件事一点儿都不危险,所以我这样回的
他脸上有写他是坏人吗 我信任他我也有错? 错的明明是他
所以才说这类文只要多说个几句就会被打向另一边 尤其是讲到关键字
作者:
huuban (冰酒瓶子)
2016-08-28 22:18:00一个女人跟一群不熟悉的女人喝酒...也不是什么太安全的事
好啦!对于这边有这么多还愿意对他人不设防、相信全世界都是好人的人,我觉得挺欣慰(?)
好啦 大家以后就少说几句 以免被别人说在检讨被害人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8-28 22:25:00就犹如我前面几篇讲的 以后类似事件发生时 我们都用力的谴责加害人 连祖宗18代都骂完了 下次再出现继续谴责 看看有没有用阿
作者: ovarbda 2016-08-28 22:46:00
其实不只穿金戴银 连买rimowa都会被摔 不过这里的风气是谁叫你要买
作者:
kenso (kenso)
2016-08-28 22:58:00本来就不该置自己于危险 标题保护好自己不正是如此
作者: showstare (ziv) 2016-08-28 23:36:00
同意,没办法趋吉,总是要学着避凶。
一个人喝酒可以啊,谁叫你喝醉了? 有没有逻辑啊,喝到身体没自主能力怪谁?
作者: a3s9790123 2016-08-29 00:51:00
推
那篇文就真的是无脑又自认为没错,如果他现实中真的都是照他那套逻辑在走,那他将来如果成为受害者,我也只能说,活该。
作者:
wuyiulin (龙破坏剑士-巴斯达布雷达)
2016-08-29 08:25:00帮推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6-08-29 08:59:00连避险的观念都没有 这样早晚会出事只是时间早晚的差别
作者:
dong531 (猫王)
2016-08-29 12:42:00正确,这跟每年暑假有一堆爱去危险水域被抓交替有87%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