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关于检举区 "目前未达标准"

楼主: mono5566 (曼娜)   2016-07-21 10:41:58
※ 引述《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剑哥)》之铭言:
: 标题: [板务] 关于检举区 "目前未达标准"
: 时间: Thu Jul 21 01:58:52 2016
: 任何无违反板规的文章都算正常文章,有问题的是那些只因看不顺眼,心胸狭窄,在推文
: 兴风作浪,发泄挑衅,在检举区蓄意诬陷,滥举滥报的那群人。 他们行径足以/意图引起
: 纷争,应该已违反板规7。
因为太有趣了~ 所以来回一下这一小段~
根据 ¢ PTT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不知道在哪边可以找到这份的话,Violation精华区有)
第十条(违规行为检举权人)
第六条所订各项违规行为中,除涉及特定个人权利,须由权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权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认定权人提出检举。
前项检举,须依本规则第三编所定申诉程序为之。
依站规第十条而言,除了被指名人身攻击以及其他个人权利相关(例如著作权),其他
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检举。
又根据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不知道在哪边可以找到这份的话,Violation精华区有)
二、权限
(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组组规,有牴触者无效。
依照这两条规则,若板主因此判定检举人违反板规7(意图引战或足以引战)而受到惩处,
就可以直接找组务申诉并且让板主吃个警告了。
上一个想要这样做的板主听说是一只会晒太阳的鱼...
已经翻肚一阵子了 :)
楼主: mono5566 (曼娜)   2016-07-21 10:47:00
阿...忘了放大决~ 不爽PTT 不要来R~~~~
作者: sabrina7418   2016-07-21 11:29:00
噗爽噗要奶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7-21 11:56:00
XD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7-21 12:07:00
就自己乱解释板规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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