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该付钱吗?

楼主: cattity (cattity)   2016-06-26 16:00:24
前提条件:
我们估计总租车时间28天
妳脱团7天,合意不跟妳收取任何费用
假设:
1。出游共五人
2。司机劳务付出不在付钱与否范围内,
也不影响比例
3。500欧元=18000
4。司机毋须全额,乘客共同承担
【版友意见】:简约分两派
1。主张事故期间妳不在车上,而妳也不用支付共同承担后面的租车费用。
(已经算没有租车/找分母)
=>不用付
=>要也付意思就好
2。主张妳虽然不在车上,但妳是因为整体共同租车行为才有得享用前面21天的便利,所
以妳应当共同支付。
(不然妳应该搭交通工具)
=>应该付
【比较案例思考】
案例一:思考摊提风险义务
租车的旅程平安结束,在司机(团员之一)载完所有旅客(团员)回家之后,他独自一个
人要去还车.交车的时候(也还算是旅程当天),离开最后一个团员家门口发生事故,此
时应该如何计算:
(1)这天算是旅程天,所有人应该平均支付?
(2)大家已经被送回家了,下车了,旅程结 束,租车费用已经摊提结束,司机自己
付?
案例二:思考比例问题
(1)若案例中只有五人租车,一人只介入共乘租车1天,其余28天,四人共乘出游,请问
这一人需要均付吗?
(2)若案例中只有两人租车,共同租用100天,只有最后一天剩下一人租车,请问大家会
觉得最后那天那人应当全额自付吗?
依照被删文的原po问题,我个人觉得如果是我,
我会选择付,而且付款费用:
18000/5(人)*21/28=2700
原因如下:
1.我将租车视为大家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
2.我脱团不用再支付费用,表示朋友们与我之间互相给的方便,我不会因为脱团被视为
应该从头到尾排除在外的人,自己去搭车,所以我们事实上是一起租车
3.朋友同意我不用支付脱团费用也表示他们认同我不在车上享有他们后续的便利
所以我觉得将租车费(享用原则)与 赔偿费用(共同原则)稍微分开看
当如是计算。
除非,妳主张:当妳一离开车子,妳个人算彻底离开这份租车契约,所以租妳个人车契约
算两段
式:
前段(五人),没事儿
后段(四人),没妳的事儿
谢谢
作者: ncube (kerokerokerokerokeroker)   2016-06-26 16:39:00
我也是倾向应该要这样算 直接当作多出的租车费用分担就好这是租车前就要有心理准备共同分担的风险 不能说当时不在车上就与自己无关
作者: iverson88   2016-06-26 19:20:00
本来就要付了,租车就是共同承担责任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6-26 22:15:00
此篇正解,一起租车是重点中的重点一堆人却纠结当时我不在车上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6-27 09:19:00
好复杂 如果真的那这个给朋友看 如果是我会小不爽..虽然是正解但 就显得好像我们很现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