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后来去看了判决书,以下甲男为老板
以螺丝起子猛力戳刺人之颈部、胸部及头部,将导致大量出血,足以致人于死,仍自其随
身斜背包内取出螺丝起子1把,并刺向甲男颈部,甲男受攻击后旋转身逃往店内后方货架
,达文见状亦尾随甲男追入后方货架,两人于该处相互扭打、推挤,达文并趁甲男于拉扯
中而未能控制其右手之际,多次以右手持螺丝起子刺向甲男身体某处。
我是觉得用榔头跟螺丝起子刺打100多下,这犯案手法已经很凶残了,
至于老板娘的部份就不节录了,台湾法官真的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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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籍移工达文持螺丝起子狠刺被害人上百下,导致被害人身体千疮百孔、失血过多惨
死,为何凶嫌没被判死?
《苹果》报导,律师谢以涵分析,达文逃过一死的关键,应是法官认定他的犯罪动机,是
为筹措女儿先天性心脏病的医疗费用,才让法官心软,没判达文死刑,只是达文女儿的病
情以及医疗费用多寡,法官未进一步调查,也未在判决中交代,因此无法说服各界信服此
判决。谢质疑,本案达文杀害老板、性侵老板娘,“难道还不算极度残虐吗?坦白说就是
法官不愿判死而已。”
事实上桃园地院一审判决中,达文被认定同时触犯强盗杀人、强盗强制性交两罪,因此判
他死刑,但二审认为,达文性侵老板娘是另行起意,且达文并非“极度残虐”,改依强盗
杀人判他无期徒刑,另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刑十年,合并应执行无期徒刑。
律师丁昱仁认为“因为强盗杀人罪本来就比杀人罪严重,光是这条罪名就足以判死”,丁
也认为,此案单纯就是法官判不下手,才会考量被告为筹措女儿医药费的犯罪动机,让被
告逃过一死。(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