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回一下
一堆推文吵来吵去,我觉得都没有触碰到一个真正的问题
就是
“谁有权检讨被害者?”
有些话是看人在说的,有些事情是看人在做的
比方说性侵,为何是犯罪?因为妨害了受害者的性自主
简单来说就是对方不给你X
那她/他有没有给别人X呢?假设有好了
如果她有其他的伴侣、配偶,甚至夜店认识的陌生人
可能都X过她/她
同样的行为,为何这些人不是犯罪?
就是关系不同,所以人家愿意给男友/配偶/砲友X/女友,但就是不给你X啊
所以,身份其实是个很重要的事情
而人类社会很依赖这个制度在运作
只有父母、养父母可以打小孩,这叫“适当管教”(先不讨论家暴的状况)
只有领有合格执照的医师可以开药开刀看诊
只有领有合格执照的律师可以帮被告在法院辩护
同样是鲁蛇白痴王八蛋,别人讲就是公然污辱,自己讲就是幽默自嘲
而这种话每天一堆人在讲啊
太多了
那么,简单的一个问题
网络上的无关人等,为何可以毫无忌惮的检讨受害者?
警察逮捕歹徒、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等,那都是因为有某种法益被侵害
国家才有刑罚权可以发动
有人借钱不还可以去告,那是因为对方债务不履行
债主才能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or损害赔偿
某人检讨某人或是向某人究责,总是有个原因
那网络上的乡民觉得喝醉被捡尸要检讨的原因是什么?
是你被捡去肛吗?
一个人,对于他/她自己,有保护自己的义务
这是没错的,但重点在主词跟受词
也就是义务是谁对谁?谁对谁有责任?
而大部分的答案都是同一个人,自己
所以,被害者能不能检讨?当然可以,因为被害者有义务要保护自己
但那个责任是对谁负?
只有被害者才有资格去检讨自己的行为
检讨归检讨,这是逻辑,这是应然
但实际常是自我检讨过了头,这是人性,这是实然
就觉得自己该死、很脏,接着自残自伤甚至自杀等等
检讨的原因是什么?避免危险再度发生,这样说没错吧?
检讨到人去自杀了,那这检讨有什么意义?
有些想法观念可能来自传统,可能来自直觉
甚至也颇合乎逻辑
但放在结果来比较,这些批评就太残酷了
有点人性的人都应该要检讨是否有其必要
而这种批评往往都禁不起无知之幕的检验
话讲越难听就越爽,结果帘幕一拉开才发现被强奸的是你妈
被抢劫的是你爸,走在路上被车撞的是你妹,被诈骗集团骗光的是你弟
你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