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isai9230 (小为)》之铭言:
: 说到有些人假掰,这件事情对我太过于震撼了,想跟大家分享:
: 那时我还是大二的学生,我们学校在群山之中,校内还有大草原,
: 我们就在大草原附近摆社团博览会,招募新生。当时学校简图与摆摊状况:
: 餐厅
: 7-11
: 动保社 我们社团 登山社
: 环校道路
: 大草原
: 当时我就在我们摊位上摆摊,旁边动保社的摊位就有两个妹在看动保社所拍的狗狗照片,
: 那时有几个动保社社员也在那边,其中有一个女社员在那边介绍狗狗多可爱多可爱,
: 欢迎加入我们动保社。而我在我们摊位发传单,发的昏昏欲睡。
: 突然登山社有人指向动保社那边说:有蛇。
: 我的眼光当然就随着指头看向那边,当时那条蛇正好跑到动保社和我摊位中间,
: 并且往动保社的方向移动,我当时也呼喊:有蛇。
: 因为我的呼喊,动保社的人才看到蛇,但是蛇已经跑到他们的摊位下面了。
: 动保社的女社员和那两个妹吓到急忙退后,并且发出尖叫:打死牠、打死牠。
: 动保社的其他社员也十分紧张准备拿东西砸蛇,
: 登山社一个壮硕的人(好像是社团干部)急忙呼喊:不要打死它,我来,
: 他就拿着树枝把草蛇挑到他们摊位上并且跟登山社员解释这是草蛇,牠的习性是什么?
: 然后才放到大草原去。在那个当下我真的愣住了,
: 我看着动保社摊位上面贴著动物保护社这五个大字,感觉真的好刺眼。
: 我承认我往后对动保社的态度敬而远之。
: 我可以容忍一些爱狗爱猫人士以及动物保护者无法接受吃狗肉或者猫肉,
: 但是我不能容忍的是自许动物保护者却有分别心,他们想保护的不是动物,
: 而是只想保护他们所喜欢的动物,而且不肯承认他们对动物是有差别待遇的,
: 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假掰,更是伪善。
: 分享完毕,谢谢大家。
: ※ 引述《takizawa5566 (本岛皇民 滝沢)》之铭言:
: : 邱
: : 有
: : 宰
: : 雄
: : 我突然想到昨晚跟朋友打麻将时聊到狗肉的话题,我一个女生朋友就一直说怎么可以吃狗
: : 肉祂们是活的欸之类的话,我当场听不太下去,就回她一句:“啊猪鸡牛羊就不是活的喔
: : ?”,之后她就没再继续这话题了。
: : 我从来都没有鼓舞大家说可以吃狗肉,但是我很受不了一堆假道学又双重标准的人,每次
: : 都说什么唉呀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啦狗是有灵性的啦....不要再让我听到什么灵性不灵性
: : 的,要用这种标准的话,那我告诉你,猪其实比狗还要聪明,请问为什么还要吃猪肉呢?
: : 然后动保会也是一个很假掰的机构,讲这么好听,结果几乎常常只有猫狗受到伤害时会出
: : 来挞伐而已,啊机构名称要不要干脆改成“猫狗保护协会”算了?
: : 再来新闻里面那个立委讲那句话也很搞笑,这最好是进步立法,这反而让我看到人类更假
: : 掰的一面,还说什么有罚则才能宣示保护动物的决心叻,啊猪鸡牛羊不是动物喔?
: : 总之这立法如果真的通过,就证明了人类是史上最假掰的生物。
孩子的教育不能等。
台湾目前共有46种蛇类(不计尚未列入考核的外来种或是乱放生的)
其中有毒的只有16种,但真正有可能致人于死的只有六种
雨伞节、赤尾青竹丝、眼镜蛇、锁蛇(圆斑蝰)、龟壳花、百步蛇
其中最常见的是赤尾青竹丝,也是当中毒性最不易致死的。(但还是有可能死)
其它五类都是保育类动物。
根据【野生动物保育法】第4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二十万元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一、未具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一款之条件,猎捕、
宰杀保育类野生动物者。 二、违反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未经中央
主管机关许可,猎捕、宰 杀保育类野生动物者。 三、违反第十九条
第一项规定,使用禁止之方式,猎捕、宰杀保育类野生 动物者。
于划定之野生动物保护区内,犯前项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第一项之未遂犯罚之。
所以请不要看到蛇就嚷着打死好吗?
大部分都无毒的,如果真的遇到有毒的,
那更不能乱打,除非牠有攻击你的意图。
不然准备背刑责吧。
还有,台湾的毒蛇主动攻击性都不强,
除非是为了捕猎或御敌,不然是不会主动攻击的。
遇到避开就好了。
有经验的人还可以把牠捉起来玩(但请不要模仿)
像雨伞节我小时候见过很多,
而且大部分都是见到泡在酒坛子内,
当年没有野生动物保育法,
很多人看到都嘛很高兴,因为捉到拿去泡酒,
一条蛇泡十斤酒可以卖2-3000。
长大就没见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