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为护孕妻打死贼!勇夫“防卫过当”判有罪 被求偿3百多万
新闻内容: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家中遇窃,不幸将贼击毙有罪?昨(17日)一案例屋主被判“防卫过当”,依过失致死罪
判刑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缓刑2年。不过回忆当初,屋主说他为了家人,
这样做并不后悔,万一不拼命恐怕结果是两尸三命。
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在前(2014)年一日晚间与怀孕的妻子回家时,惊见张姓窃贼刚好
在家偷盗,何男为保护孕妻,因此与窃贼对抗,何男因受过柔道训练,将窃贼压制在地时
紧扣颈部,不料等警方到达现场,张姓窃贼已脸发黑,送医宣告不治。
家里遭小偷但是旁边有怀孕的太太,会不会跟小偷拼命?虽然何男坚持自己是正当防卫,
但法官勘验最后认为,屋主何男发现窃贼“快被勒毙!”却没有及时停止强压行为,最后
致使张男死亡。因此法官判何男“防卫过当”。
而张姓窃贼的父母,则不甘心儿子被勒死,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向何男求偿300多万
元,此案目前还在民事法庭审理中。
新闻连结: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7629
[心得]:
这新闻引起的纠纷
起因为何?
绝对不是法官恐龙
单纯是因为“乡民太好操弄”
媒体标题下什么方向
就一堆人跟着喊打(现在骂司法是显学)
要怎样才能让大家愿意好好念念判决?
换个方向下标题不就得了吗??
其他都是多说的
因为理盲愚民太多
谢谢大家
作者:
Zyth (艾嫚.娜塔莎)
2016-05-18 22:33:00恐龙乡民
作者:
jameshcm (亿载金城‧武)
2016-05-18 22:33:00今天怎么没有人要帮郑捷火速枪决讲话了?
有些新闻很明显一直在带风向呀,仇医、仇法、仇公务员
作者:
tomatoo (茄)
2016-05-18 22:36:00风向还真偏颇
作者:
v5270 (要飞了喔)
2016-05-18 22:37:00这种人死了也没差,就是一个惯犯,又主动攻击人,是要惋惜啥
盼个鬼,一个侵入住家的人渣罪犯还有啥好说的他怎不想想他不要去侵入别人住家就没事了鬼岛真他妈是鬼岛 一堆吠屎脑残
可以肉搜求尝的那对父母吗?吠屎就是净说些风凉话在保护那些罪犯一个人在自我防卫罪犯攻击时 到底有多少理智能理性思考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6-05-18 22:41:00有人在推文中崩溃了,一直被媒体带风向媒体真的是制造业无误
作者:
tomatoo (茄)
2016-05-18 22:43:00废死跟这件事的关联是? 我赞成死刑还不是觉得屋主防卫过当
作者: Unwind (Nate) 2016-05-18 22:44:00
废物生出废物儿子
作者:
shidu (莉安)
2016-05-18 22:48:00各行各业都有一定的风险..
作者:
amoxxx (amoxxx)
2016-05-18 22:48:00之前不是有不少人喊说杀人偿命吗 怎么不出来了
作者: w76530 2016-05-18 22:51:00
本来就是要看情形判断啊...又是不是二分法
作者:
laechan (挥泪斩马云)
2016-05-18 22:53:00跟标题无关,他那个防卫过当罪名成立是ok的,而最后做出该判决的法官则是审酌了情况,认为可以这样子判也就是说,法律订在那里,检察官据以起诉,法官据以判刑
作者:
v5270 (要飞了喔)
2016-05-18 22:57:00武术防卫大师出现了。
作者:
scpx (早忘了)
2016-05-18 22:58:00若这篇文章所言为真 何以不是恐龙法官 入侵攻击 不能只算是偷 而是抢 再者丈夫在一心保护妻小的心情下最好还有本事判定对方是快死了还是无反抗能力又或是还可以再打 如当事人说 输了就可能两尸三命 换做是我也不敢赌 而法官却能以上帝视角说当事人反卫过当 怎样我这法律门外汉都会觉得法官恐龙 跟理盲带风向何关
作者:
amoxxx (amoxxx)
2016-05-18 22:58:00常人都知道不能二分法 但君不见上礼拜多少人喊杀人者该死
作者:
WarmWen (不冷也不热的小西瓜)
2016-05-18 23:02:00a大,被郑捷杀的那些人是有闯入他家偷东西还是怎样吗?
作者:
amoxxx (amoxxx)
2016-05-18 23:03:00就是因为不能类比 所以才更不该这样喊啊QQ
偷窃死了也没差?那要法院监狱干嘛,犯错通通丢海里喂鲨鱼啊意外肇事也通通死一死好了活该,生命真廉价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6-05-18 23:09:00知道什么叫比例原则吗?有人肚子饿偷东西吃也得死吗?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6-05-18 23:11:00上礼拜焦点就是郑捷的案件 拿来跟这个案件比根本不伦不类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6-05-18 23:15:00
若侵入住宅为抢 加重窃盗会哭晕在厕所XD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6-05-18 23:16:00如果窃贼和被告的体能差距过大,我也会觉得防卫过当;不过新闻好像没有提供这方面的资讯。
笑了...罪犯就罪犯 讲这么多 这么不满干嘛当初要犯罪最扯的是这些罪犯还讲求什么人权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6-05-18 23:19:00罪犯就得死?那以后违规停车跟闯红灯也直接枪毙好不好?
以后人家侵入你家就乖乖让他杀让他揍 杀累揍累了他就会跑了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6-05-18 23:20:00罪犯没人权?XDDDD
有点常识好吗 闯红灯几时是罪犯了 这又不是刑法天啊....吠屎怎么一点常识都没有
XD这样PTT得死很多人耶 每天多少人在上面公然侮辱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6-05-18 23:23:00
当然先打断10根手指头阿 谁知道他以后会不会发废文侮辱我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6-05-18 23:26:00原来只有犯刑事才叫罪犯XDD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6-05-18 23:27:00还是应该要符合比例原则 无限上纲代表的是权利的倾斜
作者:
RLH (我们很近也很远)
2016-05-18 23:28:00权力
先查查什么叫做"犯罪"好吗,没常识就不要来秀下限了说交通法也是犯罪我真的是醉了
作者:
WarmWen (不冷也不热的小西瓜)
2016-05-18 23:33:00我“觉得”屋主是真的防卫过当,但不能否认,要是我遇到侵入我家的人,也会跟他拼命,都这种时候还管他体型或是喘不过气咧!谁知道对方身上有没有刀枪,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作者:
lakb24 (湖人必胜)
2016-05-18 23:34:00还死好咧,自以为是上帝逆如果对方有枪,我他妈的就不信还有人会想要硬拼的
作者: ovarbda 2016-05-18 23:37:00
好笑 如果看到他有拿刀 大家会先跑好吗?才不相信有几个人会冲上去 事实证明他没拿刀
G板友要不要回复一下公然侮辱的部分,公然侮辱也是罪欸,不该有人权?
作者:
lakb24 (湖人必胜)
2016-05-18 23:43:00干脆说公然侮辱也该死好了啦,一堆假圣人哈哈
帮罪犯说话才是假圣人真吠屎你最好发现你家出现一个陌生人会有能力判断他到底会不会伤害你啦, 人在危及时刻有这种判断能力的应该只有一人
你想太多了,如果这么好被操弄,现在689的就还是KMT
Jason Bourne最好笑是这种人渣父母还有脸求偿 然后还有人在护航 笑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5-18 23:51:00推天经地义会转弯www某G你继续 一年后反废死又会少一倍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6-05-18 23:51:00犯罪者没有人权XDD。以后不要喊警察打人喔。
反废死会少一倍XDDDDDDD 继续自慰吧 我很期待连日本反废死都远大于废死了 真的有够会自慰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6-05-18 23:53:00
要…要去惹
k板友要说的是你这种总是抓废死坦的不理性行为会让人反感吧XD
作者: comparable (灰蜡烛) 2016-05-18 23:54:00
现在去日本旅游有点贵QQ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6-05-18 23:54:00连这也要扯废死......既然这样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还不赶去抗议说这个人该处死,管他理由是什么
会拿本案和正捷这种杀人犯类比的 大概也只有无敌吠屎了
作者: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6-05-18 23:55:00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所以这屋主杀了小偷难道不该偿命吗?XDDD
谁跟你类比,是在说所谓的天经地义是很不严谨的说法好吗,拜托你理解一下版友们的意思好不好
吠屎在台湾现在根本人人喊打 你还看得真开阿XDDDD拜托你整理一下你的逻辑好不好 你本来就在类比阿跟废屎讲话真的很累
作者: ovarbda 2016-05-18 23:56:00
明明就乡民在说 把脏水泼到废死身上很开心?
某G跟某v这么勇猛,如果哪天碰到精通格斗的壮汉去你家偷东西,一定也是上去拼命吧?XD
我从头到尾都是在酸所谓天经地义根本不是绝对标准,这样可以理解吗?然后我前面就说过我不支持废死了,你到底有没有在看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5-19 00:00:00快啊多说一点wwww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杀人就该死,是绝对标准。用绝对标准结果得出不同结论?
作者:
ashkaze (畏怕阳光)
2016-05-19 00:00:00一命还一命啦!!!! 反废死的站出来!!!!
你刚刚不是说自己不支持吠屎....现在又.....
作者:
kapeika (科科)
2016-05-19 00:02:00不是啊这篇反废死的不是应该要出来抗议一下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5-19 00:10:00要死刑就说死刑派 不要说反废死啦 为反而反本身就不理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5-19 00:12:00对啊ww反正"犯人没人权"嘛wwww
作者: papkkpa (papkkpa) 2016-05-19 00:21:00
理直气壮的杀了人,晚上睡得着哦,悲哀
当然睡得着,他保护了老婆小孩,有什么理由睡不安稳?
作者:
rksophee (Sophee)
2016-05-19 01:40:00真的觉得可怕 看完这新闻也跟男友分享 我怕他黑带又受过制服训练也会不小心打死人…
作者:
ffreakoo (freako)
2016-05-19 01:49:00还求偿三百万勒...
作者:
onefly (湾福赖)
2016-05-19 03:01:00少在那边马后嘴炮啦 换你遇到你分得出真晕还是假晕?
大家现在都出一张嘴,一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信当下的情况会懂得拿捏力道啦^^a大,侮辱跟生命受到威胁差很多好吗,什么比喻啊zz
我觉得压制犯人有很多方法,而不是只有掐脖子这招。。。小偷绝对是有错的,只是何男是柔道教练应该不会不知道他这样做会容易让人致命吧
作者:
lakb24 (湖人必胜)
2016-05-19 07:15:00杀人就是杀人,他喵的杀人犯上新闻还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咧还应该不会不知道咧,都已经说了他快窒息了还不肯松手,根本就是故意致人于死好吗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6-05-19 08:53:00杀人偿命天经地义+1 这刑罚已经轻很多了
作者: guf60152 (哇嘎) 2016-05-19 09:13:00
最近记者标题都这么脑残吗?
作者:
fishfi (fishcat)
2016-05-19 10:10:00各种浮夸标题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16-05-19 11:42:00低能记者 低能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