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希望台湾的性侵案能获得更妥善的处理

楼主: Leo0422 (里歐)   2016-05-18 10:26:31
原文恕删
在这里小弟想提供一个不一样的思考方向
关于性侵犯的处罚方式
记得几年前我曾和一位学长谈论过这种想法
为何我们不将性侵犯唯一死性或是无期徒刑呢
学长的回答:
如果性侵犯会被判 死刑 无期徒刑等重刑
今天你杀一个人都 可能 不会判到这么重了
那犯人 有没有可能 会在性侵完被害人之后 杀掉被害人 以灭证呢???
虽然这是学长的猜想 但思考后我觉得不无可能发生
在将一个罪的刑罚加重是有很多要思考的
不知各位版上大大的看法又是如何
请大家多多指教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05-18 10:27:00
很合理的思考方式啊
作者: edina (席那)   2016-05-18 10:30:00
没有量刑弹性 嫌犯抓狂就犯罪吃到饱啊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5-18 10:30:00
这不就是很多罪会把唯一死刑拿掉的原因吗 以前绑架跟结伙
作者: berry07   2016-05-18 10:31:00
真的阿,以前掳人勒赎唯一死刑,所以通通撕票
作者: atom1130   2016-05-18 10:31:00
是的,反正都是死不如多带几个陪葬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5-18 10:31:00
抢劫都是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5-18 10:33:00
是真的,而且我猜掳人勒赎放活口回去会增加被指认机会,干脆就全部杀掉...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5-18 10:40:00
是阿 法律要考虑的事非常广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5-18 10:40:00
很合理的推测 反正杀一个人是死,杀二个人也死不如多杀几个 这是有可能的心态
作者: cookie777 (鸡鸡鸡鸡鸡)   2016-05-18 10:41:00
我修过一堂法律与人生的课,老师也是这样说的
作者: v21638245 (等雨婷)   2016-05-18 10:41:00
只要杀人就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作者: berry07   2016-05-18 10:44:00
假设性侵照上篇文说的判超过三十年,关这么久还不如死刑,干脆我弄几个,多杀几个,然后可以拍台版的惊悚片了
作者: atom1130   2016-05-18 10:51:00
被抓就是死,杀了人证再逃跑还有机会活。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5-18 11:10:00
我不觉得所有性侵都要判超过三十年 但现在是上限是这样不是下限是这样 下限确实不该设过高 但对于一些 尤其是对自己小孩伸魔爪的呢? 不要把最低刑期跟最长可能混在一起讲
作者: m0630821 (无言耶)   2016-05-18 11:25:00
恩呀,就像掳人勒赎改成不是唯一死刑的时候,撕票变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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