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离职的状况

楼主: abbby (让整个世界变成透明)   2016-05-07 23:33:35
本鲁对于劳动领域有一点点点小研究...
所以就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好了...
其实原po不管选择那种方式都可以...
不过最后请记得向当地劳政主管机关检
举(很重要)....
因为公司会给这个价钱,代表当地
同业给的薪资也是这个水准,所以原po
如果之后再找类似工作,薪资应该也是
这样,原因何在呢?
因为同业会比较,当同业看到大家都给
这样的薪资,又不会被投诉时,于是能
拗劳工的就拗劳工,久了之后就视为
正常,凡而笑那些乖乖尊守法令的事
业单位,认为尊守法令是件很奇怪的
事,最后形成劣弊驱逐的良币现像,受
苦的还是那些基层的劳工.....
原po的检举不只为了个人,更重
要的是为了提升当地的劳动条件,
否则市场上永远充斥这些阿猫阿狗的事
业单位,会有更多的劳工权益受到影
响...
所以请原po不要犹豫了,立马上网填写
申诉邮件吧,加油^_^
作者: sm03chang (小毛狐狸犬)   2016-05-07 23:36:00
加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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