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大家对精神病患强制送医的看法?

楼主: aliceyjl (在恩典上刚强起来)   2016-04-02 05:30:13
我支持强制就医。
许多人表态,这是罔顾“病患意愿”。
但被强制的,一定都是没有“病识感”的人。
不知道自己生病的人,百分之百不会想去就医,
就算被家人逼着去就医,也不会稳定服药,
因为没有服药,才会又造成自己被强制就医。
第二点,这种疾病是脑伤,
拖越久对脑部伤害越大,而且是不可逆的。
为什么要拖到发病,对脑部再度重创一次,才愿意强制?
最后,如果大家希望继续维持,一切等到自伤伤人的时候才强制,
请问谁想当那个被伤的人?
如果这么肯定要等到自伤伤人,那么当小女孩被虐杀砍头的时候,我们的悲伤愤怒是为什
么?
当家庭失能时,不能主动就医服药,就是要社会政府的介入。
这是强制“就医”,不是“住院”,不是“入狱”,高举人权未免太滥情。
给予应有的诊断和治疗,怎么会是污名化?
通常会被污名化,就是因为那些忽视就医服药的老鼠屎。
如果再以消极的态度面对,这个社会是不会进步的。
同样身为精障团体,更应该揪出败坏自己声誉的一份子。
精神障碍中的精神分裂症,会有幻听或幻视的症状,以及妄想。
精神分裂症可分先天与后天,先天的大多青少年时期发病,
后天除了环境、压力,也包括吸毒造成的脑伤,导致永久性的精神疾病,
即使戒断也无法复原,而非吸毒时的兴奋幻象。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铁)   2016-04-02 05:47:00
污名化是强制就医的因不是果,而且体系问题很大应该说污名化导致摇摇哥在莫名情况下被强制就医,没有说强制就医是错的。 法院把限制人身自由的裁定丢给医生,但是医生应该做治疗而不是裁定强制就医的工作。我猜你应该是看到刘宏恩说放宽强制就医是走回头路的说法? 其实有人反驳他喔 https://goo.gl/uAIYk2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02 06:23:00
如果医生不能诊断看看是否需强制就医那谁可以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铁)   2016-04-02 06:32:00
应该由法院裁决病患是否可能对社会造成伤害,或许可参考医师的诊断结果。因为限制一个人的人身自由,所要考虑的不只是医疗方面的知识,这也不是医师的责任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02 06:36:00
...所以最终还是走到由医师来确定是否需强制就医 不是吗参考医师诊断的结果也还是由医师来判断啊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铁)   2016-04-02 06:38:00
原波不好意思,误解你和你的专业了。 我是自己收集的资讯,也是觉得加强较好,只是体制本来就有问题没解决M大,医生是先诊断之后结果当作参考依据,医疗人员不必背负相关责任或是侵害人权的骂名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02 06:44:00
额 算了这有点太美好世界了不是吗?医师认为需要>法院采纳然后你觉得医师就不会被骂?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铁)   2016-04-02 06:47:00
唔,应该说,当医生判定需要住院,应该是为了病人康复做的决定;法律强制送医,是为了避免对社会成危害。法院可以依据病人有无前科、病症类型(ex.精神分裂)来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02 06:50:00
你讲的世界非常美好。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铁)   2016-04-02 06:51:00
强制就医。这是为了预防危害。但比如说医生建议低伤人风险的病患住院,是为了病人。法院可以依据精分的诊断加上其他客观因素强制就医。这时候的医师诊断就不用背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02 06:54:00
嗯嗯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铁)   2016-04-02 06:55:00
负"我限制这个人的自由是不是适当"的问题,医师犯的错顶多是诊断错误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02 06:56:00
嗯嗯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铁)   2016-04-02 06:59:00
哈哈,我要说的说完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02 07:05:00
恩恩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4-02 07:05:00
我同意妳 会同精神科医师做实际社区探访 决定是否到院治疗尤其有一些吸毒的。出现脑伤真的很可怕
作者: sherbet   2016-04-02 07:42:00
我看到的是认为程序不严谨 程序的严谨度若跟不上权利被限制的程度 叫作侵害人权并没错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4-02 08:02:00
强制就医应该是有自伤伤人之虞时才进行的,但今天北市府的作法是把全部的精神疾病患者全部都抓起来了,你觉得这样以后还有人敢去看精神科医师吗?目前已经有经障人士受到污名化的迫害了(原本找到工作,但因为这一波事件而无预警被FIRE)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02 08:03:00
没这么夸张 市府要通报卫生局 同时有志工跟医护协助这起事件 是有人通报 同时也有社工跟医护在场判定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4-02 08:04:00
明明是有更软性的作法可以帮助这一群人的,现在社会的氛围却好像是觉得把这群人通通关起来隔离就没事了,问题是强制就医最多只能60天,事情永远无法得到解决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02 08:05:00
而且送医跟强制住院是不同的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4-02 08:12:00
M大说的也有道理,但这起事件明明有更好的作法,若民众通报可由社工先进行访视,连结所需资源,若无效那再评估是否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02 08:12:00
如果连社工跟医护的判断都不相信 那只能等伤人再送了
作者: cheers216 (cheers)   2016-04-02 08:58:00
您好想请你解释更多您认为污名化为何是因为没病识感的因为我自己也曾在情绪糟的时候想求助于医生 但我现在很庆幸当初没这样做而是靠自己 才没留下“案底”哪天被另眼相看 希望能以您的经验实例说服我谢谢~现在有点困惑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4-02 09:02:00
楼上 你知道有很多精神疾病都是久了会伤脑的吗@@
作者: me150480 (小小)   2016-04-02 09:27:00
污名化的原因明明是因为很多人岐视经神病患看那个丢工作的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4-02 09:29:00
不太懂原PO说互踢皮球的原因,可以请原PO解释一下你的观点吗?
作者: me150480 (小小)   2016-04-02 09:29:00
像摇摇哥一天就出院了 有问题可以一天就出院 代表他根本没到经神疾病的程度不是?那在路上只要看到一个看起来怪的人 就可以抓吗
作者: aidao (爱到)   2016-04-02 10:00:00
以摇摇哥为例,进去一天就被主治医师宣布无需住院,那确实有必要讨论当初决定强制就医的过程究竟是怎回事了。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4-02 10:57:00
早不医晚不医非得要现在这种时刻才抓起来强制送医摆明做做样子啦这种我会说,政府社会保护网失能,病急乱投医
作者: qixu868 (E森)   2016-04-02 11:09:00
先把我强制送医 我好想她
作者: Anda (加油)   2016-04-02 12:10:00
支持强制送医。非常支持。但台湾病床不够 精神病院也不够很无奈。进去后也可能一下就出来了。一天就出院也可能是因为医疗资源不够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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