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会有人觉得男生仇女?

楼主: siriusc (ggggg)   2016-03-28 10:19:05
: 钱与挂名的土地和学校都可以不要;但黄妻在法庭却坚称没有偷吃,丈夫如果坚持离婚,
: 至少要分她8336万元。
: 法官调查,黄妻未顾及丈夫感受,频繁出入外师住处,确实足令配偶感觉屈辱、难堪,行
: 为已逾越一般男女朋友交往分际,破坏婚姻与夫妻信任关系,判准离婚 。
: 黄妻判分得3611万
: 法官也发现,黄男努力工作蓄积财产,方能在婚后购置土地、股票,对家庭财产的增加,
: 贡献较多;如以夫妻名下财产计算后差额1亿余元平均分配,显失公平,判黄妻只能分得3
: 分之1,即3611万元。
其实这个案子就是陈美凤的男生版阿
夫妻财产差距过大时候
就是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案例只是凸显出我们民法等等相关法律还有许多值得修正的地方
如此而已 拿来乱战仇女简直就是北七
想看看 假设我有一亿元 我老婆我叫他当家管
我去偷吃 ->诉请离婚 ->我赔他5000万元
他去偷吃 ->诉请离婚 ->免给他钱 叫他去喝西北风
怎么看 都是有钱的一方吃香 反正赔钱了事嘛
听起来好像不偷吃就不会有事的案例
其实内含很多不合理的压迫...
作者: adrienJPFR (☆ princess de Uæ–‡ ☆)   2016-03-28 10:20:00
所以一亿元谁赚的der
作者: WeaveBear (Code Grease反胃の鲁鲁熊)   2016-03-28 10:28:00
所以陈美凤有偷吃吗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6-03-28 10:32:00
不是 有钱的一方吃亏才对 对方偷吃 不代表你免给他钱 若当初没特别选分别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 就算有过失一方还是能请求剩余财产分配 当然可能因为有过失 所以如原篇 最后不是原本的对半分 另外你可告通奸 等等 但对方就算有过失 还是
作者: momomom (momomom)   2016-03-28 10:33:00
本来就是法律问题 一堆__见缝插针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3-28 10:34:00
那同样也表示你认为那个非有钱的对方对那个有钱的那方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6-03-28 10:34:00
可以分你的钱 该推广的应该是审慎考虑选择分别财产制吧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3-28 10:35:00
毫无贡献。至于因外遇的受害,可以另外请求赔偿阿0.0?
作者: rajome (有钱人好多)   2016-03-28 10:36:00
当然就算没钱那方本就不是毫无贡献 就算最后有过失 中间的贡献也不可完全抹灭 但反正财产制度在婚前就该考虑清楚
作者: youngorg (哪里哪里)   2016-03-28 10:45:00
所以签婚前协议书就蛮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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