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1年6月时搭公共汽车遗失学生証悠游卡
当时里面有八百多元,刚储值,我很紧张
立刻到学校办挂失并补办,钱也退还我帐户了
事隔几月后,有好心人拾得并寄回系馆
我想说挂失应该就不能使用了,所以当纪念放书桌上一直没动
后来毕业了 已非学生身分
前天收东西的时候,误把那张卡放进包包中
刷客运时(105年1月),发现萤幕居然显示学生身分而且里面有八百多元
后来拜托去台北的友人去查才发现,它有效期限居然到109年10月......钱也还在
我觉得这个乌龙不是我的责任
不想为了悠游卡公司的错误特别跑到他们公司更正
但是这八百多元是多出来的 不应当拿 我会捐出去
不过我又想到 我刷的时候有使用到学生优惠 而且到109年底前使用的话也一直会有这个问
题
目前是打算先捐款补到一千元来消灭良心上的不安
但是还是觉得哪里怪怪的......
我不想占人便宜 可是又觉得明明挂失了 会有这个问题,责任不在我身上
板上的女孩们若遇到这情形会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