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选举,
因为我的选区除了做很久的那个人以外都是不认识的,
所以我很认真的看了政见跟所属政党的理念,
删除了完全不喜欢的后就剩下两个,一个是家人支持的,一个是我觉得还可以的
一个虽然政见没说,但就是很想统一,
一个是政见可以,但有过负面报导,而且支持废死,
在成为中国人跟让一些该死的杀人犯活下来之间我选择留人活口。
看开票时跟男友讨论到我上面说的这些挣扎后,
他倒抽了一口气说:我没想到你支持死刑
我说:杀人偿命不是很正常吗,
而且要是抓到的是现行犯那就更不用烦恼啦,没有误判的问题,
很多杀人犯关个几十年然后假释再出来杀人,那被杀的人也很衰,
要是那个犯人死了或关一辈子不能出狱那他也不会被杀。
男:可是你不觉得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利很可怕吗?
如果今年是精神病犯呢?
你认为一个杀人的人未来没办法改变吗?
我:精神病犯就必须关起来吧,有伤害顷向的人放出来也很危险,
我不认为各故意杀人的人未来会有多大的改变,就算会也太迟了,
而且要不要原谅犯人应该由受害者家属决定,
我觉得让受害者家属执行死刑也不错。
男:用情绪来决定判决很危险,由受害者家属执行死刑现在是有一些落后国家有这样的法
律,但结果很恐怖,我认为这是最糟的解决方法。
我:但台湾的法律跟执行成效来看我没办法同意废除死刑,况且你要是不杀人这条法律跟
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不是吗?
男:所以你认为政府可以杀人吗? 我还是觉得让政府拥有杀人的权利是很可怕的事。
最后的讨论还是没有达成共识,
我是觉得在台湾要是死刑废除了,你杀了人反正也只是被关一辈子的事,表现好说不定能
提早出狱,
我是觉得现行犯不适用在废死上面,
其他人还有讨论空间,毕竟台湾执法判决我觉得误判也很多。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反废死的理由是因为不希望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利,
满有趣的论点,
有稍稍动摇我本来反对废死的想法,
不知道有没有人也听过一些比较不一样的看法?
刚刚很多留言说我不相信台湾法律的公正度所以主张反废死,
字面上看起来好像很奇怪,
但我是主张现行犯要是被抓到就可以有死刑,一个杀鸡儆猴的概念,
但要是是靠证据兜起来的嫌疑犯就必须再看看,
希望这样解释有稍微清楚一点。
然后大家真是不好意思啊,
我以前真的没读什么资料,所以才会觉得男友的想法很特别,
但这个讨论串因为板友们不同见解的留言而变得比我本来想讨论的方向还有意义,感谢大
家参与讨论!
前几天也才发现我男友支持废死 而跟我不一样 但他不说为什么就没讨论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骑士)
2016-01-19 16:15:00其实这个说法一直是反废死里面很有力的论点
而且 我不想政府浪费钱去养杀人犯一辈子 除非他们吸空气就可以活我想可以考虑支持~
为什么不是在一个正义公正的法律底下才有应该有死刑?
如果一个法律系统不正义不公正,你会相信这体系的判决?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6:17:00不希望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利 是废死很有力的论点好吗?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6:18:00你真的研究过废死? 我是支持你男友的说法的
不支持 现在已经很难判死了废死不是让坏人更肆无忌惮?
台湾的社会风气如果50年不变 那死刑就会执行50年这跟有多少废死联盟 废死民代没有关系更别提那个中国党的总统 就是现在死刑很难执行的元凶
作者:
bowl (波!)
2016-01-19 16:21:00我觉得政府之所以是政府 那就是因为拥有国家的决策能力包含保护善良公民的安全 如果我们地很大 有一个空间可以容纳杀人犯 政府也有钱可以养这些杀人犯 那或许ok 可是现在就是因为监狱根本不够关 政府也不是很有钱 放出来的风险是无辜人民承担...
作者:
zvezda (star)
2016-01-19 16:21:00目前学界反废死主要论点就是不认为国家该有杀人的权力啊一直都是在讲这点 建议你可以多了解另外 如果没有足够正义且公正的法律系统 但有死刑其实也很可怕耶 看看对岸
作者:
zvezda (star)
2016-01-19 16:24:00以上提供另一个思考的角度
那重点应该放在正义公正的法律系统而非废死吧?我觉得啦
作者:
zvezda (star)
2016-01-19 16:25:00同意J大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却像残废了。)
2016-01-19 16:27:00你去看废死的网站应该比你在这边听乡民一句一句讲好了解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6:27:00我觉得 反废死之前应该先了解废死的主张后再来思考
作者: lexi1242 (Lexi) 2016-01-19 16:28:00
那在没有足够的正义且公正的法律系统前该怎么办呢?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6:28:00不然两边的争论只是空集合而已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经病)
2016-01-19 16:28:00妳觉的政府和司法效率不彰所以主张政府可以杀人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6-01-19 16:29:00你对法律执行与成效有疑虑却相信政府执行死刑?
作者: lexi1242 (Lexi) 2016-01-19 16:31:00
我是不相信政府的法律系统有多完善啦 所以不支持死刑
作者:
Lipius (Lipius)
2016-01-19 16:31:00问题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百分之百正义、公平、零失误的法律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31:00
废除死刑 重刑犯要怎么隔绝避免一般人受害是个很大的问题
作者:
Navel (我不是原来的肚脐)
2016-01-19 16:31:00以前有个台湾人在厕所写了几句话就被抓去枪毙了喔!
作者:
ckky123 (WMF)
2016-01-19 16:32:00就算赋予政府杀人权利,支持死刑不代表政府可以随意杀人不是嘛?所以人民你们自相残杀,被杀的算你衰你活该不甘我政府的事喔,杀人的关一关用纳税钱来养,有悔意心情好就放你出来,你有悔意死掉的人就能复活喔?尤其是那种现行犯还可以一直上诉根本浪费资源。
作者:
Lipius (Lipius)
2016-01-19 16:32:00样的现实中,到底要不要赋予国家机器杀人的权力就值得深思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33:00
如果不相信法律系统 连其他刑罚都不该有
JayceLai 可惜目前没有一个国家有完美正义公正的法律
作者:
deeryi (deer)
2016-01-19 16:36:00完全不能接受废死
全部丢到一个小岛让他们自生自灭好了 流放刑 选我正解
作者:
hardyguu (hardyguu)
2016-01-19 16:37:00为什么纳税人要养他们?他们如果可以一边坐牢一边养自己那废死也无所谓
“不杀人这条法律和你没关系”不一定成立喔,例如那个
你说冤狱我能理解 但是现行犯还不能死刑 废死真的很会
赋予杀人的权力很可怕,而赋予限制自由的权力就不可怕吗?
为什么用我的纳税钱要养流浪狗 放流浪狗自生自灭好了
作者:
kingyes (小宝)
2016-01-19 16:38:00法律系统的不公正应该是要进行司法改革 跟废不废死没有最直接的关连
不然盖个竞技场 自己的命自己救 反正他们这么爱杀人
而且法律是通则,现行犯之杀人犯跟不是现行犯一个会死刑一个不会不就是鼓励大家精进杀人技巧吗...
从社会契约的角度 国家本来就是牺牲一部分自由而形成
法律不就这样 证据不够管你是不是杀人都无罪啊这和精进杀人有什么鸟关系 现在是在讲废不废死啊既然废死认为国家不该杀人 那就让犯人自己自生自灭啊
作者:
ueyfn (又)
2016-01-19 16:43:00我支持废死就是不想给政府或是任何人合理化杀人这行为
作者:
OPissue (OPissue)
2016-01-19 16:43:00我也认为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决定别人生死 不过我认为对社会有危害的人应该终身监禁
政府不该杀人 所以我们把一个杀人魔关起来当吉祥物养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45:00
终身监禁逃出来谁倒楣? 还是一般人倒楣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45:00死刑犯在监狱里是要工作赚钱的,除了支付他自己生活外还有赔偿金,纳税钱其实没有你想像占得多
死者的命真贱 突然觉得杀人犯的命好尊贵 干脆开放观光
作者:
animatu (小孩)
2016-01-19 16:46:00支持死刑,我不想要辛苦缴的税养一堆无期徒刑的犯人到老
作者:
ueyfn (又)
2016-01-19 16:46:00我觉得支持死刑跟反废死是两种不同的意思,你可以支持死刑,因为觉得那样很合理,但如果是要反[废死],就请先去查资料了解废死的理念再来谈反对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47:00
高雄监狱事件也没多久 终身监禁其实有很大问题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47:00支持死刑的论点是希望惩罚恶人,但如果犯人本来就想死或不怕死,还有惩罚功能吗?还是间接鼓励犯罪?
作者:
kingyes (小宝)
2016-01-19 16:47:00江国庆案并不是因为司法的不公正 而是因为军事审判的黑暗所造成的
作者:
hardyguu (hardyguu)
2016-01-19 16:47:00拿狗跟人比就不对了 人类社会规制不了狗 跟狗相关的其实是规制狗主人 死刑犯是出于自己意愿犯下犯行 未成年没有死刑就是因为法律认为他们不能完全为自己行为负责
试着去了解支持废死的想法吧,不想看书可以去看苗博雅的FB,光是杀人偿命不足以支撑死刑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49:00
死刑最重要的功能是永久隔绝重犯继续危害民众
作者: Doralice 2016-01-19 16:50:00
选举时废死与否绝对是我最不在意的政见之一
呃 精神病患不是本来就会鉴定吗 判决也会参考 整个看不懂你男友论点
作者:
yora (潮田渚)
2016-01-19 16:50:00废死。
作者:
akay08 (Ara_K)
2016-01-19 16:51:00与其被统一还不如先投另外那个废死的
我的意思是 社会问题产生的成本本来就是应该要社会承担
推一下kageo101大 死刑对于本来就想死的人没有约束力
作者: Doralice 2016-01-19 16:52:00
废不废我觉得对整体社会影响其实没那么大
不过死刑本来就是比较像是信仰 很难强迫别人支持或放弃
这论点很久了,可以去看哲学哲学鸡蛋糕,不过我还是支持废死跟苗博雅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53:00为什么不能相信政府?我直接举个最实际的例子好了
作者:
ioci (芋头化了不要捞)
2016-01-19 16:53:00就算没有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利,人也没有杀人的权利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54:00
重点不是什么约束力 死刑是要永久隔绝重犯的危险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54:00马英九当过法务部长你们知道吧?就是他把假释期限降低到原本的1/2
所以全部流放小岛自生自灭最好啦 也不用杀 自己会死
应该讨论一下死刑的目的是对想犯罪的人威吓还是让已犯严重罪刑的人消失 抹灭他的存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55:00现在大家觉得为什么犯人关一关没多久就可以假释出来啪啪造就是他害的结果呢?这个人能当选两任台北市长再当选两任总统他做的烂到现在已经是社会共识(终于),但如果我们选出来的是个疯子呢?
作者:
qwqwqqw (qwqwqqw)
2016-01-19 16:57:00台湾有太多重刑犯 假释出狱再犯案 我实在不懂为何世上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宝贝)
2016-01-19 16:57:00要废除死刑要有配套而不是全面摆烂,我可以接受有条件废死,那就是榨干该死刑犯生而为人最后一丝价值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57:00*独裁的疯子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6:57:00政府没有权力剥夺别人生命 可是人民可以
作者:
qwqwqqw (qwqwqqw)
2016-01-19 16:58:00有人支持废死 是觉得被死刑犯杀死的无辜者该死是吗?
我怎么有一种 被KMT恐吓 绿营当选对岸会打过来的错觉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59:00
选出疯子能够独裁还管你有没有死刑 直接杀人就好了
作者:
nagass (nagass)
2016-01-19 17:01:00陈进兴 高天民 杀人之后 还一副洋洋得意 以为自己在杀鸡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宝贝)
2016-01-19 17:01:00让死刑犯活着比死还难过,我就支持废死
但我觉得值得思考的是…死刑犯A会杀人是因为那个人做了什么A不能接受的事情,那我们今天期望政府杀掉A,不也是因为今天A做了我们不可饶恕的事情(杀人)?那我们跟杀人犯有何不同?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01:00照你这样说中共何必假惺惺的让铜锣湾五人“被自首”?你信不信是一回事,表面功夫还是要做不然是直接刺激社会反你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宝贝)
2016-01-19 17:03:00包容杀人犯付出的社会代价值得审慎评估
作者: poeoe 2016-01-19 17:04:00
一堆是为了财色杀人 这样叫死者做了不能接受的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04:00更不用说马英九政府还能听中共的话执行死刑
支持死刑的前提是司法绝对公正 但有时死刑反而是追求死
作者: poeoe 2016-01-19 17:06:00
如果因为司法公正问题 根本连刑罚都不能支持
况且,现在不管是要不要废除死刑,那些已经被判决等着处刑的犯人,签署死刑这件事竟然是变相为安抚社会的力量XDDD
作者: aa123123 (蹦嘎) 2016-01-19 17:09:00
国家用哪种标准决定谁该死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1-19 17:09:00我看过相关论述,事实上司法的公平性我真的存疑。但杀人偿命对我而言不只是理性上的存在。所以我还是不能接受废死。但我支持司改会的。或可考虑加司改会的fb看看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09:00所以执行死刑还是情绪宣泄的出口成分居多
欧洲废除死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纳粹德国的滥用死刑,因而对政府有杀人的权力感到危险,欧洲有它的历史因素。
作者:
ueyfn (又)
2016-01-19 17:13:00原本不相信死刑可以成为政府统治人民的手段,但2014政府民意很低凑巧突然执行五起死刑,我才相信死刑是政府的筹码
作者:
jeffanie (jeffanie)
2016-01-19 17:13:00杀人犯当然没有杀人的权利,但不能因此就推导出政府有杀人的权利。至于支持死刑的人常提到的“杀人偿命”这种应报理论,在法学界也是有蛮多讨论的,原po如果有兴趣可以再找找看资料~其实我觉得原po倾向支持死刑但能够跟男友对话是很棒的事啊,讨论废死议题真的需要少一点情绪性的言论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14:00不只2014年吧,马上任以来一直都是用死刑就民调*救
作者:
ueyfn (又)
2016-01-19 17:16:00k大我是因为这样才从原本不懂废死也不反倾向废死的。但也不得不说废死真的太难整个社会法律都要有配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18:00配套喔 司法改革跟透明化先吧ˊ_> ˋ
作者: peterdark (hattt) 2016-01-19 17:19:00
郑捷活得好好的 还不用担心三餐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7:22:00废死的其中之一也是最有力的论点就是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力很可怕,冤案从没少过,还有没证据就判死的,难保以后出重大刑案时不会出现第二个江国庆,政府随便抓一个人来杀就结案了不过以现在的台湾来说废死几乎不可能就是了,毕竟争议还很多,有非常大的讨论空间
作者:
zooi0917 (杨安到的时候他们已经讲/)
2016-01-19 17:24:00不支持废死 说什么加害者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放出来又继续再犯 那那些无辜的受害者的权利呢 谁来替他伸张
可是杀人者有杀人的权力 0.< 被杀者没有杀人的权利 0.<
如果政府不得有杀人的权力,谁该有?如果死刑废除,依照人性,只会变相鼓励私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27:00呃..什么时候杀人是权利了?
作者:
secretmen (ä¸èƒ½èªªçš„秘密)
2016-01-19 17:28:00普丁: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我的任务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
原则上废死的中心思想是 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 我想但是 他们没有办法反驳 有些人就是该死 这个事实我认为 犯人在教育 以及 协助更生人是很好的事情
作者:
zigzag (Ζ)
2016-01-19 17:32:00谁来决定哪些人该死?
但是有些人就是该死 这点跟上面不冲突宾拉登该死吗?法律就是用来决定一个人该不该死啊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7:32:00反废死最爱的一个论点就是把治安变差跟废死划上等号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33:00有些国家还会把同志处死呢ˊ_> ˋ
作者:
jingkis (jingkis)
2016-01-19 17:33:00我支持反废死,如果杀人不用偿命的话,那你问过被杀那个人想不想被人剥夺生命权利然后罪犯没事吗?
作者:
jingkis (jingkis)
2016-01-19 17:34:00还有什么有悔过之心,奇怪如果你不做坏事的话死刑根本跟你也没关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35:00马英九的没做坏事就不怕被监听?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7:35:00如果你不做坏事的话死刑根本跟你也没关系! 你确定吗?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7:35:00其实应该说只有政府可以合法杀人比较正确,不过如过政府杀人可以正当化其实很可怕,如我刚说的,没证据也会判死,搞不好哪天虽小在家睡觉突然就被抓去判死了也是有可能,也不是没发生过,所以才可怕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7:36:00我不是那么确定...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7:36:00死刑最可怕的一点就是他的不可回复性,杀了就是杀了,不会因为杀错人就活过来,所以才会跟冤案扯上关系,谁都不希望自己无缘无故就被国家杀了吧?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7:36:00司法透明化之后死刑才更应该保留
对 不可回复性 所以我们执行死刑的时间都拖很久了啊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7:37:00但却可以为了拉高民调说执行就执行啊
现在去看哪一匹被关着等待执行死刑的 哪个是有冤情的?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7:37:00不过因为有像郑捷这种人所以也不可能全面废死,反弹声浪会很大,就看司改会要怎么努力了,至少要做好配套才有可能废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37:00有喔
作者:
helpme95 (Emily)
2016-01-19 17:38:00受刑人开销是家属寄钱给监狱喔,国家没在养啦
作者:
jingkis (jingkis)
2016-01-19 17:38:00不好意思,r大我的意思是说你要是不做会被判死刑的事情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7:38:00很多啊,邱和顺就是没证据被判死,郑性泽也是证据不明被判死的,GOOGLE都找的到
作者:
jingkis (jingkis)
2016-01-19 17:39:00那根本也不用担心会被死刑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7:39:00j大可以看看k大举的例子:)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7:39:00更不用说已经执行了的江国庆,那个都来不及了
废死整天说配套 所以配套到底是什么啦?????????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7:41:00是说受刑人也有在监狱劳动阿,我就有看过受刑人做的酱油,也不是光靠税金在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41:00终身监禁啊
然后整天讲冤狱 那那些不是冤狱的咧? 郑捷打篮球中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7:43:00郑捷这种真的没什么好说...没个配套出来废死不会被接受
本来反对废死 看了韩剧"听见你的声音"后,终于理解为什么有人支持废死了
作者:
sixf0ld (coldrain)
2016-01-19 17:53:00我是觉得如果可以落实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然后然后让他们在狱里进行生产力工作来赚取自己用掉的社会资源 那废死也没什么不好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7:58:00配套到底是什么
作者:
vd490 (vd490)
2016-01-19 17:59:00目前并无实证依据认为死刑会扼制犯罪,若说废止了会造成犯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8:01:00正常来讲要判死都要经过多次审判也要确证罪凿,这是一般社会大众对死刑的认知,也因为有"杀一两人不会判死"这种言论让人觉得判死没有这么容易但实务上就是真的有用奇怪证据死刑定谳(郑性泽)也有无证据直接判死(邱和顺)的情况发生,才让我转变立场变成支持废死顺便说一下两年前已经执行死刑的人中还有用"中国证据"判死的案例(杜氏兄弟),中国方还不愿直接出示证据,只有照片档,然后就这样被枪决了,不可怕吗?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16-01-19 18:03:00不是“政府有杀人的权利”。政府的权利是人民给的,是人民投票选出的立法委员立法决定的,把它说成”政府的权力不太恰当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8:10:00所以司法公开透明后死刑就可以留下来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10:00还有啊,废死跟司改可没替郑杰辩护,每次看到有人提郑杰就要把废死拖出来鞭就ˊ_> ˋ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18:11:00
台湾有台湾的玩法,我支持死刑,像郑杰这种的哪有误判的可能,不要这么矫情。
你所谓不一样的看法 不是一google废死就得到的资讯ㄇ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后舍去)
2016-01-19 18:14:00嗯..就是因为杜氏兄弟的例子才开始改变立场的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8:25:00郑捷被判死刑 废死当然是站对立面 不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28:00为什么一定会站在对立面?事情不是只有赞成反对二分法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8:34:00不赋付国家一定条件下杀人的权力,那这个国家也不用军队了,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18:35:00为什么不希望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利?就跟赋与政府帮人民讨公道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8:35:00除非这个国家的军队都不是拿真枪实弹上战场..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18:36:00的希望一样,当然不可能讨到百分百的公义,但是至少有个基本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8:36:00另外,死刑是目前我国法律中,“唯一能够”保证加害人不会出狱再犯的一条刑罚,因为连无期徒刑都可以表现良好假释出狱了废死的人都在嚷嚷着说还有无期徒刑可以取代死刑将加害者永久隔离,只是在骗不知道的人而已;真要推动废死,不要那么偷懒先从无期徒刑不可假释这点开始推起(至少有真、替代方案)..至于废死联盟,有这么一个叫被害者家属放下仇恨却去告嘴砲网
从把死刑跟军队扯在一起 就知道这个国家还不适合废死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1-19 18:45:00邱和顺的案件很建议去看看记录,那是可以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事。我看完整个吓到。我能了解废死的诉求,但情感层面我还是无法接受废死。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8:46:00友的成员在,我就知道这个联盟的水准了..why8ther 是误会我的意思还是笔误了,可能要更正一下..
杀人偿命 哪里有问题 要来谈人权 那怎么不想想被害者的人权呢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8:51:00说穿了,现在废死拿来批评死刑存在的理由,其实不是废除死刑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8:52:00后就会消灭的,而是要彻底透过整个司法改革才会消灭的,但是这群人却刻意忽略这点,在我看来只是事情挑简单的事来做罢了却只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作法..在现阶段毫无改革且毫无替代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55:00司改会表示:.......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18:55:00人与人之间的纷争不可能会消失,就算废死,还是可能遇到像郑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8:56:00案的情况下,不要讲废除死刑后仍然可能会有误判,就算是郑捷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18:56:00捷那种疯子,政府人民还能监督,演变成私下来人民如何监督?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8:56:00让政府合法杀人的后果就是可能杀错人,甚至嫌麻烦拼破案率随便拖个人来杀也是有可能,不用说以前,近几年都还有刑求到认罪的情况,最近的就2002年,很远吗? 甚至还有手册教人怎么刑求犯人又不留痕迹
人命是财产吗?就算杀人者死掉,死者也不会多一条命可以复活啊,能偿什么命?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8:57:00这种人仍能可能在 20 年后出狱来捅你一刀,你要这种社会?司改会要表示啥?..有司改会就表示现在的情况不需要死刑?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8:58:00另外应该很少人知道废死其实有在推司改还有冤狱救援吧,没废死郑性泽与邱和顺这些人应该早掰了
其实我一直对于 因为有冤狱 所以我们忽略重刑犯造成的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1-19 18:58:00我支持废死。我知道很多反废死者都不愿意去听支持废死的理由,因为我以前也是...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58:00你自己说这群人刻意忽视司法改革,事实上不是啊
因为有一个江国庆 所以之后再多的郑捷 我们都该轻放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59:00而且司改跟是否死刑没有直接关系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8:59:00就请问废死的朋友,郑捷该不该被判死,我们再来谈其他的囉..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00:00我是承认现阶段的台湾社会死刑还是必须存在,完全没有做好准备就直接把死刑拿掉是会暴动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0:00法官判啊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01:00其实支持废死的也可以反问邱和顺与郑性泽就该死吗? 这是一样的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01:00我在请问的是你的意见,不是法官的意见..谢谢..法官判生判死不是我可以的决定,但是我的意见仍是该判死,所以请不要逃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2:00我又不是法官,要我说杀橘子的台大生也该死谁帮我判?情绪性发言有用?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03:00如果是误判就不该死,如果不是误判就该死;而会不会造成误判
作者: lett1219 (let it go) 2016-01-19 19:03:00
老实说希望你可以自己上网google看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4:00我没有意见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05:00搞清楚彼此对某一件事的立场会比较好讨论,所以请直接回答..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05:00其实我们正在走日本的老路,日本也有过无差别杀人,社会也
.为什么判郑捷死 就是情绪性发言? 为什么要一直默认
我以前超反废死,甚至偏激到觉得只有罪犯会支持废死,废死联盟被恐吓活该的程度……但知道政府多黑之后就转向支持废死,若有好的配套措施是可以降低社会成本的。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06:00这种事应该很清楚,你觉得“该”“不该”判死,没有灰色地带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06:00台湾其实根本没有废死,死刑执行也从来没停过,可是还是会有郑捷这类人出现,代表死刑其实遏阻力不高,真正问题在别的地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7:00我是指你在这边喊要不要判他死刑是情绪性发言,因为你的决定跟法官如何判刑没有关系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08:00如果法官判刑是唯一准则,现在那些废死的人在争什么?..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08:00这也是废死的其中一个论点,出来就杀是杀不完的,更何况台湾也只有这最近才开始频繁出现无差别事件,之前就算有也没这么频繁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8:00任何事情都有是非之外的选择,你可以不用一定要二分法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9:00不然照你的意思,只要一个人杀了人就是死刑,即使她是家暴受害者也一样
若是说有人会因为废死而选择杀人,那也相对也会有人为了求死而摆明大干一票……极端值相抵之后犯罪率并没有显著差异~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10:00很可惜,这件事就是只有两个选择,该或不该..没有灰色地带..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10:00废死主要是在推冤狱救援与司法改革,死刑会有误判率,所以废死,除非你不在意哪天走在路上就被拖去死刑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19:10:00台湾真正问题在于执法不严啊~所以跟废不废死还是无关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10:00郑捷被判死 废死不支持死 郑捷不会死 当然是对立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0:00长期受虐性侵受害者反抗失手杀人一样死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1:00那你自己说这种例子该不该判死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11:00
真的怕误判 根本就不能让政府有刑罚的权力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12:0019:10 的例子,我个人认为不应该要判死,清楚明了,回答完毕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2:00通奸就浸猪笼啊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12:00刑罚可以啊,死刑的争议点就在不可回复性而已,只有死刑是误判了执行了是不能回头的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12:00
无期徒刑关到死跟凌迟一样 也根本没办法回复关了20年要怎么回复? 有时光机?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13:00补充一下,现在的无期徒刑表现良好还可以假释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3:00那还要法律干嘛?在场的人直接就能执行你们要的正义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13:00其实反废死的人很爱拿郑捷出来救援,这我可以理解,但你们知道郑捷是求死才犯案的吗? 死刑的存在正好成为他行凶的动机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14:00时间都不能回复好吗zz
应该说没有人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所以只好将权利赋予给法律!如果说法律都没有剥夺杀人现行犯的权利!那又是谁赋予杀人犯杀人的权利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5:00没有人赋予别人杀人的权利,那叫行为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15:00就我所知,郑捷是犯案后求死,并非求死犯案,请问来源是?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15:00美国前阵子有无期徒刑关了六十几年突然逆转无罪被放出来的例子,但关到死也不是不可能,只能说至少比死刑好一点,还有平反机会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16:00所以那位 kageo 老兄,你能不能回答一下我的问题不要再闪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16:00无期徒刑关六十年出来叫平反哈哈哈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16:00我记得他不是声称怕死不敢自杀才杀人好判死刑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6:00我都会你了妳自己不接受的吧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17:00放出来不叫平反吗? 难道要像江国庆一样死了没机会复活才叫平反? 而且人家放出来也是获得了巨额的赔偿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7:00幸好你不是法官,如果犯人是冤枉的你根本不相信对方供词不就GG恭喜冤狱+1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19:18:00政府出包还能平反,那废死后由其他人民杀的你要找谁平反?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18:00你说的是“我没有意见”的这个回答喔?哈,这也叫答案?..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18:00苏建和也是因为死刑一直被拖最终找到关键证据平反,出来也是获得了不少赔偿金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18:00
如果对司法系统没有信心 不管比死刑好多少的刑罚都不该存在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19:00所以我说,问废死的有关郑捷的事,目前看来就只会闪跟躲..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19:00
赔偿金能回复时间吗 一样不能回复啊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20:00政府杀人不需要靠死刑好吗 找个人干掉你就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0:00没关系你只是现在无法理解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20:00这些问题都讨论到烂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21:00至少人家活着还有一条命啊,而且还有钱拿,死刑可是连出来呼吸都做不到呢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22:00比起死刑来说算是比较好的选择了,不然难道要因为误判直接被杀比较好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22:00没关系,提到郑捷,你到现在仍然只会闪躲..这点我倒是满理解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23:00
就说了 如果不相信司法体系 应该是什么刑罚都不行好吗
废死会被讨厌 有一部分原因 就是kage这种自恃甚高的回应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23:00所以我说,请去推动减少误判跟无期徒刑不可假释再来推废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4:00没关系我真的理解,因为我几年前也是支持死刑wwwww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24:00所以废死有在推司改阿,怎么可能在什么都没准备的情况下直接废死,想太多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24:00而不是没有配套措施就直接把目前“唯一能够”让加害者确定没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5:00现在不知道又要把我推到哪一边?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25:00讲那么多,还是先学着能够直接回答别人的问题不要再闪躲吧..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26:00
而且终身监禁谁能保证不会尝试逃狱 高雄监狱事件也没多久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6:00没有人说现在就要废啊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19:26:00你理解了怎么说出来的话完全无法让人理解?
作者: Youmukon (Youmukon) 2016-01-19 19:26:00
台湾的某些法官和法医根本恐龙 我认为素质改善前应该先废死
死刑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惩罚犯人 抚慰受害者 预防未来犯罪?我如果用不同目的来看 对死刑会有不同看法 可是到底哪个比较重要 我现在还是不确定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27:00哪个例子没回?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7:00所以你们要不要先更新资讯再来讨论啊?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27:00换一句话说,郑捷判死且执行的话,别忘记死刑执行是没在挑人的,不然杜氏兄弟就不会死了,邱和顺那时候本来也差点要掰,是最后关头被救回来的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27:00在名电影"刺激1995",一个老人被冤狱关了终身出来后,知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28:00连简单一个问题都闪躲成这样子的人,还好意思要求别人?..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28:00道他的下场吗?他跑去自杀了,被关比被杀好吗?不去提高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28:00邱和顺最后假如翻转无罪定谳,拿到的赔偿金肯定很惊人,是被关最久的人物,也是最夸张的例子
作者: yunari26kb (栗子沙拉酱) 2016-01-19 19:29:00
金钱也买不回时间,刑罚本来就没有可回复性可言。说什么有没有比较好也只是你们自以为是的认为比较好。不信任司法是要去改善它,而不是本末倒置的喊废死。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29:00不然假设配套都出来废死以后 出现另一个郑捷要怎么处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9:00那你可能要请神来判了
现在监狱犯人都有在工作哦,不全是纳税人养。死刑误判要花更多钱弥补。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30:00所以我说废死一直以来都有在推司改还有冤狱而不是要直接废死,你们真的有去了解吗?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30:00司法的判决性,而去质疑刑罚的方式是本末倒置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31:00讲得好像不废死就不能推司改还有冤狱XD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19:31:00不相信司法怎不干脆推行废除法院,没法院判就没冤狱啦~更好~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31:00先废死再推司改原本就不可行,先推废死也不用推司改了,会先暴动没人说不废死就不能推司改跟冤狱吧? 只是司改最终目标是废死而已,这个也GOOGLE的到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33:00二分法又出现啦!不是0就是100!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33:00若司法公开透明 又何必怕死刑不可回复
作者: bigturtle (大乌龟) 2016-01-19 19:34:00
我的理由跟你男友一样啊,无关死刑犯人权,就是反对政府过大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34:00那个说我有问题还没回答的老兄,我哪个问题没回告知一下呀..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34:00都有支持死刑的人在推司改了,有哪个人说不废死就不能推司改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35:00司法透明只是不让法官乱判又不是就不会误判
作者:
SQUANN (陈杰夫)
2016-01-19 19:36:00变成中国人后你就不会有空间讨论死刑的存废了 选我正解
对啊 法官不乱判后 误判的成本全民负担很合理啊至少犯人对社会造成的成本不该由全民负担
唯一能让我支持废死的理由就是死刑对于那些十恶不赦的人是最好的解脱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19:41:00我宁愿让死刑犯早日解脱也不要让他有机会害到下一个无辜人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43:00基本上是没错,我对郑捷案的主张是死刑无法有效遏阻类似案件发生,毕竟郑捷犯下此案时才刚执行死刑一个多月而已,草率执行死刑只是连无辜的人也一起杀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44:00至少我到现在没看到一个支持死刑的人是认为可以草率执行的..所以这种打高空的论调就免了吧,还拿郑性泽出来是想暗示啥?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46:00不认为可以草率执行却又希望赶快执行死刑最好死刑犯全部一起集中枪决算了,不会有点矛盾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47:00第一行的后半段不是我说的,你去找说的人问..
快=草率? 这又是逻辑上的谬误了我发现现在是逻辑的问题要先处理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49:00也是有支持死刑却又想救冤狱的啦,但废死救冤狱又在骂废死,这我就不太能理解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50:00至于我的意见,没有争议的赶快毙一毙,有争议的你说要推动再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50:00没有谬误吧? 最近一次的死刑枪决就是为了挽回民意才速速枪决掉那票人,其中就有杜氏兄弟,邱和顺是被挡下来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1:00你现在看没争议不代表以后不会有争议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51:00在没有出大事的时候都是风平浪静,但当政府想挽救民心的时候就赶快抓几个人出来枪了,这不叫快? 不叫草率?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51:00废死是在救冤狱还是在救死刑犯?..我们的意见可能不太一样..
作者:
WEIKUNG (OOPS)
2016-01-19 19:52:00可以废死不过要送去北韩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2:00这就是法律为何要有上诉更审、上诉救济等手段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53:00连对郑捷案废死联盟的态度都是这样,你说他们只是在救冤狱?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3:00法律是一体适用,即使是你觉得没有争议也一样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54:00老兄,你不是说我还有问题没回答?快点告诉我在是哪一题呀?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54:00就是因为有死刑存在才会有这种争议阿,死刑本身不草率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4:00如果可以因人设事,那有钱判生没钱判死也是刚好而已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54:00执行的人很草率,那结果不是一样? 不会因为死刑不草率就不会杀到无辜的人吧?
假设今天郑捷案迅速完成审理 那这样的效率有什么问题?你们喜欢讲郑捷 那很好 我就一起聊郑捷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6:00郑杰是你们爱聊吧......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56:00把“执行手段”和“推论过程”混在一起讲,并没有说服力谢谢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56:00政府要枪决如果都这样那不用说郑捷,很多看似罪证确凿的也会一起陪葬,如杜氏兄弟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57:00如果有一天能够做到无误判的司法,判死下一秒拉去干掉都 OK.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7:00问法官啊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19:58:00很草率阿,因为标准不可能特定只有郑捷,其他看似罪证确凿的也会一体适用,这样不草率?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8:00没有先推论何来执行手段?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19:58:00爱闪躲又爱说别人没回答问题,问他是哪题又不说的人又来啦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9:00我又不像你们不尊重专业www二分法真的不是可以拿来辩证的手段,我是觉得你们先改掉这点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00:00问个问题就倒的人,等你有专业再来说人家不尊重专业好吗?..很多问题就是只有黑跟白,只有回答不出来或是对自己的理念没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1:00不就是我没专业才要尊重专业吗?www你真的不觉得你的逻辑有问题?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02:00有办法提出说明的人才在那里扯人家二分法;要用这种说法给自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02:00己台阶下前,建议还是先充实相关学识之后再来要求别人,谢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3:00很多事情不是只有黑跟白,所以你的答案很明显,受家暴性侵的被害人杀了加害人也是一律死刑这就是你要的黑白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03:00你说别人不尊重专业,我说你自己需要充实专业再来谈,会觉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04:00这两者之间逻辑有问题的人本来逻辑才有问题吧..XD我可没有说受家暴的加害人杀了加害人也是一律死刑,请不要在闪躲别人的问题之余还把别人没说过的话塞到别人的嘴里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5:00所以想必您一定是贵为法官所以认为郑杰该判死刑?
性侵被害人人的问题是 该不该判死 而不是 废不废死刑天才耶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05:00我只问“郑捷该不该被判死”,很简单的一个问题,请停止乱扯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6:00你自己说事情只有黑白啊怎么又不是了?还是我理解错误 原来你的意思是不要判死刑?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07:00我说“很多”问题就是只有黑跟白,可没有说全部..可以停止这种低级的挑字回问题手法,直接正面回应问题吗?
作者: qazws456789 2016-01-19 20:07:00
支持废死,不要再有一个江国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8:00我说我没意见交给法官尊重专业你又说只能选是或不是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08:00我也说了,我在请问的是“你”的意见,不是法官的..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09:00如果交给法官尊重专业就是你的回应,那你废什么死?现在台面上哪个死刑不是法官判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9:00你说我没专业不能说你们不尊重专业,言下之意不就是你很专业 在此敬您一声法官大人好废除死刑是废法条本身 法官依然可以照现行法律作判决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11:00呵,对问题没办法正面回应,就只能用这种程度的回答来搪塞..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11:00原来废死还要满足特定条件才有资格自称废死,真是受教了,我不知道原来废死的人全都有法官专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1:00我是没有啦不过支持的人貌似有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12:00法官是根据法条审理,死刑存在与否就只是法官能不能判死刑而已,而不是法官可以自己修改法律让死刑消失好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12:00谁说了废死还要满足特定条件才有资格自称废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3:00所以你不能尊重这是我的“有很多问题不是只有黑跟白”的论述一定要照你的意思走?
订定的刑责何来公平? 废死爱谈公权力干脆以后判刑依据的是加害人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14:00也行,那请解释郑捷案让你没办法直接回应的灰色地带为何?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15:00你都呛人家没法官素养就不要出来支持废死,难道不是没专业就不要学人废死的意思吗? 这就是没满足特定条件就没资格喊废死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5:00你的很多事情只有黑白可以不包括我举的例子,我却一定要照你的黑白标准给答案不然就是逃避?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16:00我说..看文不要只会挑单行看,请上下行连着看再来呛谢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6:00你就高级我尊重法官就低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7:00第四次 给法官判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18:00当然是给法官判,这点大家都知道,只是法官判的你就接受的话现在台面上的死刑哪个不是法官判的?怎么这时你又有意见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19:00法官判不判死跟死刑存在与否其实没什么关联,差别就在法官有没有死刑这个选项可以选择而已,人家尊重法官判决就不能提废死真的很好笑,废死是废除死刑不是阻挡法官判死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0:00所以每个死刑犯都跟郑杰一样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21:00所以你的意见是法官判郑捷你没有意见,法官判其他死刑犯你就
可以推翻死刑=推翻所有刑责… 当我不认同所有刑责是不是也可以套用废死原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3:00好厉害 完全跳过中间论述直接用结果做诘问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24:00像邱和顺这种夸张到没证据就直接判死的难道不能有意见吗.....反正就是要让所有死刑犯去死就好了,有疑虑的也不能表示意见,通通去死就对惹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24:00给 kipper ,可是看来人家只选择性尊重法官判决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4:00家暴受害者受刑犯被判死跟无差别杀人犯被判死对你来说都一样的话你再问我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25:00有疑虑的当然可以有意见呀,问题在于有人要我尊重专业,自己却是选择性的尊重专业,这会不会很好笑?..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26:00法律就是麻烦在一体适用,没有针对性,所以执行死刑的话有可能会连无辜的也拖下去杀,我才支持废死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27:00的确不一样,所以我在请问郑捷案有什么灰色地带让你不能直接针对问题回答,偏偏这个时候有人回答不出来又拿法官来坦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8:00这个case我就是没意见 难道你对一件事的看法=对所有事情的看法,那你根本就不是你宣称的“有些”事情只有黑白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28:00嚷嚷着有地方不一样,结果请问你哪里不一样时又扯东扯西,
作者: pain0202 2016-01-19 20:29:00
法律其实就像是一本放在房间死角里的书,如果不刻意跨过它当然不会怎样,有心犯法的人也当受到制裁,有权力跟滥用权力是两回事。话说,这个权力该被赋予的对象以及体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9:00说你支持受害者杀人也要死刑干嘛反驳?你支持郑杰死刑=所有杀人犯都死刑没错啊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29:00你说不是黑跟白,我也说也行,但是请问哪里是非黑非白你还是
废死是一个全面性的改革 所以对于重刑犯该怎么处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30:00只能闪躲却没有办法有一个论述,这就是你的论述能力?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31:00我尊重你的黑白 结果你不尊重我的 就这么简单
而且支持死刑的可没说 杀人都要死刑喔 别一直扣帽子啊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32:00有人没办法回应,除了闪躲问题现在多一招扣帽子,不意外..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32:00问人某个死刑犯该怎么判其实一点意义都没有,不管人家给出什么答案立场也不会变,法官也不会改判,那问这个问题是问心酸的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33:00我很想尊重你,所以请问你认为哪里非黑非白,结果自己都没办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33:00支持的人对废死有疑虑可以先去查资料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34:00跳针了
某个死刑犯? 我问的是特殊案例该怎么办耶 难道废死没有涵盖这些?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35:00这种看似无疑虑的可以表示赞成或无意见,或者疑虑很大的可以去争取,但不管怎样立场都不会变吧? 难道你要说支持死刑的人不能推司改因为最终目标是废死吗?
重刑犯可和一般犯罪不同 该如何处置可不是一般处理就能了事啊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35:00一直回避闪躲问题兼扣人家帽子的人在说跳针....XD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36:00死刑犯没有特殊案例,该怎么判就是一体适用,如果有针对性的话上次邱和顺就不会差点GG了,杜氏兄弟也是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36:00立场会不会变是一回事,我想请问基于什么原因来支持这个立场
作者: misscircus (misscircus) 2016-01-19 20:37:00
其实妳男友的论点也是可以思考的!误判的话很恐怖。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37:00结果有人这个时候连自己立场都舍弃了,拿法官出来坦,却又选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37:00如果这么简单的话哪还会有冤狱,就专祧罪证确凿的签就对了阿,不过上次这么做结果翻转的人名字叫江国庆
怎么会没有特殊案例 重刑犯分心酸的 今天要是处理的好废除死刑绝对不是问题 你知道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38:00择性的“尊重专业”,再顺便扣人帽子,这实在是让人很失望呀
你今天拿出配套 让大家知道 即使重刑犯也不是非要处死那一般罪犯是什么大问题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40:00以我来说,无期徒刑不得假释(最基本),司法能够减少误判(进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40:00苏建和在当时也是你们眼中的特殊案例,全因警察不相信此案是一人所为,结果刑求出一份名单,然后全部死刑,当他特殊案例的话在当时也早就掰了
关键字 刑求而且我问的是 如何不处死重刑犯 而让众人认同 你偷换概念囉 丑一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6-01-19 20:43:00有朋友的先生是法官,若遇到可能会判死刑罪犯,他就开始睡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44:00你自己说有特殊案例的,但事实就是没有特殊案例,真有的话哪会这么麻烦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6-01-19 20:44:00不好,一直做恶梦,心理压力非常大,他的论点是他不是神,只能就枱面上的证据来宣判,但他不是神不能决定一个人生死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45:00你现在认为是特殊案例不代表以后就这么认为,很多案例在当时都被认为是特殊案例,是现在才不这么认为这也是kageo101一直在讲的概念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6-01-19 20:46:00后来受不了心理压力就转调他职了
怎么会没有 你要能让大众接受废死 就是要所有案例都废死 那重刑犯怎么不是特殊案例?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47:00sugar大,你朋友的先生不是个案..很可惜这个是现实..
我可是以不处死的前提和你们讨论耶 要怎么面对重刑犯这样的案例 请回答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48:00你要这样说的话,那应该要去问司改会的人而不是问普通老百姓吧? 普通人能回答的只有为什么支持或反对废死,而不是具体说明该怎么废死吧?你对一般人问这种问题不会觉得很奇怪吗?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50:00阿人家说交给法官又说人家逃避,怎么说都不对耶,人家就不是法官也不是司改会的,问这种问题会不会强人所难?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50:00我的理解是你说郑捷案未来可能被证明冤狱?有错请纠正谢谢.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51:00如果每个废死的都可以侃侃而谈该怎么废死与具体方案的话,每个人都可以当法官或司法人员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51:00交给法官不是问题,问题是选择性的交给法官,谢谢..
好吧 那我真的没问题问了 今天要是废死了 遇到一个杀人魔就够你们手忙脚乱的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52:00只在回应不出来时把答案交给法官,要说这个不叫回避?科科..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52:00证据再怎么确定也不能确保以后没有翻案可能,我只能说可能性不是零,就这样,法官在判压力也很大,因为怕杀错人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0:53:00不希望有死刑,因为无法信任政府和法院的判决,只要人没死,冤狱都还有时间去求救,人死了就无法挽回,但赞同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无薪劳役…免费劳动的概念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0:53:00某K不要一直闪躲跳针扣帽子好吗 看了都腻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53:00支持死刑的就比较轻松阿,叫人去死就好了,也不用被要求要能提出具体方案才能废死,多好啊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54:00嗯..所以你认为郑捷案之后还是有翻案可能了?有错请纠正谢谢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55:00我已经回答了阿......江国庆与苏建和在当时也被认为绝无翻案可能,结果后来你们也知道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56:00我在请问的是,你认为郑捷案之后还是有翻案可能了?谢谢..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56:00我自己也是觉得没有翻案可能啦,但未来的事很难说,所以我只能说机率不是零啊我上面就有说过机率不是零了你还在问.......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57:00以问题来回应问题算不上一个回答喔..不好意思,我没有办法在 56 分的推文知道你 57 分的回答..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0:59:00我哪有用问题来回应? 我就有说不是零,不然你还要我怎么说? 绝对有? 绝对没有?我在52分就说了,自己拉上去看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0:59:00而如果这个是你的回答(因为有这个可能所以不该判死),那我只
众目睽睽看到郑捷砍人 还有监视摄影机 却回答翻案可能不为零 好吧 这下我全懂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00:00能替那些被郑捷杀害及伤害,希望他被判死的人感到可怜..对于一个明确的问题,喜欢用泛用性的回应来说明,不好意思我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02:00没办法将这个说明和我的问题连结在一起,不好意思..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02:00在当时被认为100%的到最后都翻了,本来就不能轻易断言,要是以后真的翻了真凶另有其人呢? 像江国庆最后也根本没找到凶手就这样结案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03:00以现在来说我当然觉得不可能翻,但以前就有过类似例子,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03:00以郑捷的例子来看,翻案可能都不为零,那真的没有一个案件没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04:00有翻案可能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04:00要不要说个翻案里由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05:00比方杀人的不是郑捷 或其实那些人没有死
所以郑捷案翻案那不为零的可能性里的凶手可能是谁?妖刀还是青眼白龙?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06:00没有任何被人为加工的可能的情况下被取得的证据的郑捷案?如果你是真的觉得可以这样子拿来对照,我也真的是服了你了..
作者:
Marz518 (马汁)
2016-01-19 21:07:00假如某妇人长期受到家暴或精神虐待 以致故意杀死丈夫检察官又忽略了这个前因 是否符合现行犯的认定?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08:00k要不要回答一下 是不是有外星人冒充郑捷杀人的可能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08:00我只是看到过去的例子才得出这种结论,我当然也认为不可能翻案,但有时候是说翻就翻,我才说可能性不是零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09:00而且拘泥于郑捷不会觉得主题偏了? 我这时候是不是要出来说阿杀了郑捷却连其他人也一起杀了,那么那些无辜被判死的人怎么办?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10:00你们如果不回答我也说在逃避,打高空,是这样吗?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11:00阿人家在当时也是觉得毫无可能性,你是要我怎么说? 我是法官吗?
代表你即使现行犯疯狂杀人 你也会觉得他有可能被诬陷
作者:
vsss (ReNew)
2016-01-19 21:11:00你男友很不错。另外可以思考的是,西北欧各国都已经废除死刑数十年,社会并未因此失序。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12:00我也说我认为不可能翻案,只是可能性不为零而已,因为以前就有过好几次这种例子,更何况拘泥于郑捷有意义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12:00所以 0417 知道为什么我要问这个问题了吧..这个回答透露出的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13:00就算他该杀好了,其他死刑犯也该杀吗? 人家枪决是不会祧人的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13:00他该杀不就代表你赞成死刑?zz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13:00就是,即使是用钻牛角尖的方法,也要找出一个不判死的理由..
作者:
vsss (ReNew)
2016-01-19 21:13:00赋予国家杀人的权力,就必须有人去执行。以刽子手为业想起来也很恐怖。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15:00他该杀就代表我支持死刑? 那支持死刑却推冤狱的不就支持废死?
作者:
vsss (ReNew)
2016-01-19 21:15:00此外有研究统计过,死刑犯所花费的费用,其实是高过终身监禁。相关研究经济学人杂志曾引述过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15:00所以误判什么的哪是最重要的,犯人会不被判死才是最重要的呀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16:00什么歪理呀 看你说不可能翻案但可能性不为零就知道你根本胡扯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16:00不知道 vsss 对一个国家该不该拥有军队有什么看法?..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17:00赞成废死不会说他该死好吗 会说他该关一辈子加某某配套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18:00我只能说这议题吵下去就是这样,有太多面向,除非可以保证0误判否则永远不会有结果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19:00我只能说连郑捷案你都觉得有翻案可能了, 0 误判只是梦啦..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19:00吵下去就会有你这种人在胡扯 然后说不要吵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20:00你可以推郑捷,我可以推冤案,然后各自拿对方的弱点嘴,最后也没结论法官自己在判任何人死刑之前也是会怕误判阿,就算是郑捷这种再明显也不过的,回家也是睡不着觉,怕以后要是真的翻了怎么办不然以现在的证据我当然认为不可能误判,但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把讨论聚焦于 怎样的刑法和配套可以让反废死的人服气会比较有交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23:00推司法改革意义不就是避免冤案?有期徒刑也会有时间不可回复呀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23:00所以废死就是在推司改还有冤狱阿,有什么问题吗? 我也支持阿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1:24:00大家都很相信法官检察官吗?贪污的很常见吧,没见光的更多,死刑很有可能变成有钱有权判生,没钱没权给你死,证人,可以消灭,视讯可以都没有画面,证据可以莫名消失…咦,不自杀声明写了吗?被自杀的好像也不少耶o_O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24:00MAJAN 说的是没错,但是我想了解的是,废死的人的重点在于死
作者:
iangjen (刺刀)
2016-01-19 21:24:00监狱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系统,与其担心犯人浪费税金不如去紧盯高官他们能左右的钱和资源绝对远远超过这些犯人原po可以去看看近年马政府执行死刑的日子,多半是在对政府舆论沸腾到某个程度后,他们就会执行死刑,然后民众的视线就会被转移。原本我也是支持死刑的,但看到国家公权力如此任意左右他人生死,这比那些罪犯要可怕多了。罪犯最多就是决定几人的生死,但国家对生命的轻视却可触及你我,你不觉得可怕吗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24:00你要这样说就是反正都无法回复,杀了就好,不用无期徒刑了,是这样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25:00刑存在与否还是误判(哪个为重),而看来答案是满明显的了..又来一位把执行手段和判决过程混在一起谈的仁兄了..XD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26:00我是觉得我表达的很明显了啦,我支持废死,但现阶段绝对不可能废死,只能推司改或冤狱,然后慢慢朝废死这个目标前进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27:00不要把废死和司法改革扯在一起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28:00你可以去GOOGLE一下,司改的最终目标就是废死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28:00说的一副反废死就是反司法改革莫名其妙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29:00我也没说过反废死救是反司改啊? 据我所知就有支持死刑的人在司改会工作了,我前面也有说过,你都直接无视吗?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30:00所以司法改革避免冤案就可已有死刑呀zz
你男朋友逻辑很清晰 确实不要给国家过多的权力 看看我们政府就知道了 要是去过法院 就会知道法官也不是大家都是有一定的水准 太多人没有证据被冤判 说实话郑捷只是少数不能作为样本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30:00反正这议题有太多可以讨论的点,聚焦在一点只会变成罗生门,你们开心就好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31:00死法改革又不是一定要废死每个点你都没说好啦 各种跳针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33:00你真的可以去GOOGLE...司改是以废死为目标在推的,当然不一定要废死,但最终愿景是废除死刑如果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就说我在跳针的话,那我也没办法了
先入为主是很可怕的 希望你以后不管什么都是各方面都研究了解再决定立场....不然很危险。我支持废死但不是现阶段,支持永久隔离。他们在监狱里一直都能做工作啊产值比社会上无所事事的人高多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36:00郑捷案是少数没错,但是如果连郑捷案这种没有人为加工可能性而取得的证据都认为有翻案可能了,那这世界上没案件不行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37:00我不是在说那个组织..这个词太通用了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1:38:00跑过法院就知道了,法官检察官和大众的平均水准一般,只是比较会读书考试…无法相信人性,只好希望限制杀人的权力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38:00我的意思是单纯的在程序上公开透明化之后死刑应该存在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38:00
所以郑杰被枪决前,废死的赞成不要枪决郑捷吗?请回答。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39:00至于一直在说不能给国家合理杀人权力的人,我着实好奇你们对
想想看赋予政府杀人权力这件事。纳粹离现在其实不远,对岸中国还有很多例子,台湾也有。其实大家不该对政府的权力滥用这么没警觉性啊~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40:00
权利滥用XD,国家真要杀人,"被"自杀就好了,哪需要这么麻烦。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41:00这点另一个K(?)也有提过,程序公开透明也不代表不会误判,说起来死刑存不存在是否影响犯罪率本身就是可以讨论的议题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42:00以前白色恐怖死最多难道是死刑吗?政府杀人还让你知道?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1:43:00国外废死的国家也没特别乱,只是准备工作要做好不能直接废死,直接废会出大事
所以那么多的犹太人是都被自杀吗?我的意思应该很清楚,这是可讨论的问题但是不要偷换概念啊@@我没有在讨论被自杀 我说的是国家正大光明的甚至合法的杀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44:00所以请问一下你对一个国家拥有军队的这件事情的看法?..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46:00
国家真要杀还要管合不合法喔,搬到台面反而不利。权利滥用很搞笑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9 21:48:00
我赞成废死啊 郑捷也不用枪决啊
我认为战争都不该发生。所以军队的存在应该要出于像个人一样正当防卫的理由,如果你因正当防卫而杀人,基本上你是不会被判死刑的...所以,这个问题跟废死其实没关系吧挑起战争破坏和平本来就不是对的吧 所以不管是哪个政府都不该有这样的权力啊
作者:
kklibra (灰飞烟灭)
2016-01-19 21:50:00你看政府都可以强制黑箱通过一些条例了,如果政府今天有心想用司法手段害死一个人会有多可怕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50:00
嗯,勇敢者出现拉,有废死者赞成郑捷不用死刑XD
作者:
a123zyx (小企)
2016-01-19 21:50:00会不会是因为自己接触少才觉得误判少废死的群体不少就是看到司法的现况拜托觉得误判少的去查查郑性泽案希望可以给你带来不同的想法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9 21:52:00
我既然赞成废死了 我为啥要他死刑?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52:00你的说法是不能赋予政府杀人权力来支持废死,如果是如此,除非外国人不是人,要不然支持政府拥有军队基本上就是给予政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9 21:53:00
我认为既然我们要把非正当防卫不能杀人奉为一种核心价值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53:00
至少你不像其它假掰废死不敢对郑捷一案表态,值得鼓励。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9 21:54:00
政府拿你杀了人来做为我要杀你的理由 根本违法了就算你要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54:00府杀人的权力;当然,除非我国的军队都是拿水枪上场的..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1:57:00所以,我认为把死刑直接用赋予政府杀人权力来做替代很矛盾..
g大 我很想好好回复您,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也希望可以理性的讨论一下,因为你应该可以看出我对这件事的思考,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地方,我是可以不断在修正自己的想法的。但是我现在已经有点不确定你要讨论什么。呃,就最近这个,你说国家杀人还要管合不合法喔...可是我们不是就在讨论死刑,死刑不就是法律一部分?我的意思是,国家杀人假设是不合法的,假设,然后国家杀人了,所以在这样的状况下就不合法啊。当然还是可以杀,只是不合法。法律存在,但不代表大家都会遵守,所以才有这些问题不是吗?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9 21:58:00
军队也是合法自我防卫才杀人啊 我并不赞成非自我防卫前下去入侵别人 为了领土啥的
这其实不只是"国家不该能杀人"还包含了"国家不应该能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2:01:00几个人渣不死刑,换来的是被冤枉的人,能活下来求救的机会,为了杀人渣,却牺牲被冤枉的人平反的希望之光,并且给予国家机器光明正大捏造证据杀人的权力,这划算吗?人渣就关到死劳动到死,劳动所得通通赔偿被害人的家属,至少还有残值可言:O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01:00首先,纵使是我国军队,未来也有可能某些原因主动去攻击别人
纳粹就像楼上这样,国家决定了谁不是人(人渣),于是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02:00这个不是你说要就要,不要就不要,支持有军队就有这个风险..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03:00再来,如果这个“赋予政府杀人权力”是有依自己喜好有选择性
营(为什么要在人渣身上花钱?让他们劳动到死),一直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16-01-19 22:03:00我觉得你快想通了
到二战末期德国再也没有余力好好管理,才开始大规模的送毒气室。达毫集中营门口的标语便是:"劳动使人自由"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9 22:05:00
我就是不赞成国家军队为了任何非防卫原因主动攻击忍 发起扩张....这是核心价值的问题 不是军队就要扩张 确实不是我说要不要啊 不然我说要废死怎么没废 我只是阐述废死跟军队存在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07:00国家不应该能决定谁可以活着谁应该死,那国家为什么可以决定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9 22:07:00
对我来说并没啥相违背的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9 22:09:00
因为生命是最高价值啊 其不可逆性跟不可补偿性
是的,因为生命权是一切权利的根本,剥夺生命权,就是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10:00生命是最高价值?..呵呵,在正当防卫面前它可不是..
作者:
smallsix (柠檬猫你在此!)
2016-01-19 22:34:00红明显 建议你可以去看看废死的理由跟听听他们的演讲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34:00少在那里玩是别人对号入座的下流把戏啦,敢说就要敢认,OK?
作者:
ohmik (Ohmik)
2016-01-19 22:34:00国外可以废死是因为法律机制完善 反观台湾什么都要学国外
作者: NanFish (厌倦) 2016-01-19 22:34:00
那当然我都没命了 要怎么支持废死 但那不代表我防卫失败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2:39:00你怎么不看看你的发言一直指别人下流扣帽子?我讲就是逃避你讲都是真理 大家可以不用玩啦台湾什么时候才能跳脱讨论=一定要讲到赢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42:00等你真的有讲的时候再来说你讲了人家还说你是在逃避啦..另外一个 k 虽然说出来的话我不能苟同,至少人家直接正面的
别忘了白色恐怖时期政府也抓了一堆你说的"现行犯"去枪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43:00回应问题,你有看到我说他逃避闪躲?..
一直困惑为何要说反废死而不说支持死刑就好,觉得反来反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2:43:00苟同咧 还真以为自己都是对的www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44:00我是不是对的跟我同不同意某个说法是两件事,逻辑要重修..我也在看有没有一些其他想法值得我去思考,像 cching1021 的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22:46:00因为反废死跟支持死刑意义不太一样啊...有死刑不代表要轻易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2:46:00出去吃个饭回来还在讨论,而且还多了好多概念,真精彩www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46:00说法我觉得值得再去深思;至于你的...我看就免了吧..
作者:
maye (好想玩别人的猫)
2016-01-19 22:47:00判死啊~只是反对废除完全没得用而已
真的以为他们是你们养的? 别把自己想得太伟大以牙还牙的方式对待暴力 看来思想还停留在巴比伦时代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56:00所以楼楼上是为了潮还是要假装是个文明人而废死呀?..真要是
作者:
xaxa112 (讨厌下雨天)
2016-01-19 22:56:00红明显 推荐一本书 张娟芬所写 杀戮的艰难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2:57:00要以牙还牙的观念来支持死刑,一枪给他还嫌太便宜他勒..
作者:
montan 2016-01-19 22:57:00我想问你男友为什么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力很可怕,但赋予政府
作者: freaklin (粼粼邻) 2016-01-19 23:00:00
我自己是觉得死刑实在是太轻松了
1.有期徒刑如何分长短,能废死相对我也质疑刑责全部2.死刑是国家对人,难道有期徒刑不是国家对人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3:05:00我觉得愿意讨论的人比较好啊XD,至少不是直接左转:D。其实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05:00会觉得无期徒刑比死刑好应该算是一种妥协吧,以死刑为前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06:00提,既然人身自由都被剥夺了,起码不要连生命也一并被剥夺,而且活着还有机会可以争一口气,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我有一个支持废死的老师 他的观点就是“能否由政府决定一个人的生死”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3:08:00要把废死和人渣们都可以出来趴趴走混为一谈:O,生命无法重来,在司法不可信任的前提下,死刑判决才更是不可信任。剥夺青春和自由是可怕的,比如白色恐怖无数的人被剥夺了,但有些人活下来了,并且被许多人认识,很多人却没活着出来,因为政府认为他们该死,而且证据确凿:'(
作者:
yvonne1981 (喵星çƒä¸Šçš„外星人)
2016-01-19 23:10:00中间推文懒得看,直接跳过,为什么赋予政府杀人的权力?其实我一点都不觉得可怕,因为如果政府没有权力主持公道,那就会变成民众动用私刑,那杀人犯会有什么下场就可想而知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11:00不过这是以误判为前提啦,郑捷这种极端例子很常被拿出来讨论,我也只能说要嘛就是继续推动废死,郑捷再看如何处置,要嘛就是为了郑捷让其他人也一起陪葬,因为执行死刑是不会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11:00问题是现在无期徒期还可以假释就有人抢着要提废死了,真要认
作者:
emmacc (艾玛希希)
2016-01-19 23:12:00我还无法在废死或反废死中做出选择,但可以跟你说一下,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12:00祧人的,不然上次就不会连邱和顺也差点被枪决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12:00为不能减缓刑,也请按部就班来,不要替代方案还没有就推..
作者:
emmacc (艾玛希希)
2016-01-19 23:13:00所谓不想花纳税钱养终身监禁的犯人这点听起来很正确但其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13:00至于 228,那个年代要干掉你哪需要什么死刑判决,拿这个来做
作者:
emmacc (艾玛希希)
2016-01-19 23:14:00钱。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14:00这我也赞同,还没做好准备就先废死只会死更快,不过现在废死应该只是喊喊口号而已,也不可能喊一喊哪一天就真的废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15:00请问现在被判终身监禁的人有几位?一年花掉多少钱?..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15:00你看现在要喊废死马上就有人拿郑捷来救援了,而且还很有用,因为这例子太极端了,足以让人支持死刑继续存在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18:00那郑捷当例子是因为可以赤裸裸的说明,有些人或是有些联盟嚷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3:18:00举例228,只是说明为什么死刑是不可补救的XD,青春自由很宝贵,但生命更宝贵,所以愿意赋予不可信任的司法系统,关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19:00嚷着因为有误判才需要废死是个假议题,他们在意的只是死刑存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3:19:00人关到死的权力,至少留着一条命,如果是冤狱,都还有希望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3:19:00你可以举战争别人不能举228...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22:00我是真的因为有误判才支持废死,把郑捷除外的话,基本上很难保证每次的死刑定谳都100%不是冤狱,郑捷则是可以算10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22:00以 228 来说明“死亡”是不能补救的这个我同意,但是用 228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23:00有人死是因为政府认为他们该死而且证据确凿这点来反推死刑是否应该存在;我只能说,那年代在政府认为你该死不用靠死刑就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24:00我会说郑捷翻转可能性不是零可能有点过头,但我只是想表示死刑除去这些太极端的例子,基本上都有一定可能会误判,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25:00可以让你消失,跟死刑存在与否一点关系都没有..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25:00不是每个死刑定谳的都确定是100%,所以才支持废死,但要有规划,不能直接就废毕竟死刑不可能只为了郑捷而存在,以后被判死的一定还有可能会有冤案存在,只是机率可能会降低虽然这有点因噎废食啦,当然不在意冤案的话支持死刑是没什么问题的
判无期那些最后还是要靠老百姓去养,何不早一点解决,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37:00楼上你知道监狱里的犯人也有在劳动吗? 我就有看过监狱的犯人制作的酱油拿出来卖,不是每天都吃饭睡觉与呼吸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3:38:00为什么郑捷是极端例子 误判不是?
作者:
vsss (ReNew)
2016-01-19 23:40:00dsnt 你很聪明,我反战对建军扩充军备也就没有好感。
如果原po没听过这个观点表示原po不够了解废死的核心意涵,再加油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42:00郑捷就有如日本秋叶原那样在大庭广众之下无差别随机杀人,但这种类型的死刑犯不多吧? 就我所知好像也才两个,不极端吗?而且这种人会出现是因为社会结构出了问题,死刑就算存在也无法吓阻这种人继续出现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47:00但是死刑存在可以让已知的这种人没有机会再在社会出现喔..没有办法未雨尚缪,至少做到亡羊补牢囉...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50:00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这只是消极做法吧? 我们要想的是如何让这种人不再出现,而不是让人家杀了人我们再来杀他,这样没完没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51:00消极做法和积极做法不是只能择一,而是可以并行,谢谢..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51:00而且这种人也是近几年才开始频繁出现的,但死刑却一直都存在,代表出问题的不是死刑存废,而是社会出了问题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52:00请问,“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杀人,包含政府在内”有没有前题?这个我同意,所以说死刑存在无法吓阻这种人出现的意义在哪?既然知道出问题的不是死刑存废,却拿死刑存在来扎草人?..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55:00我说过了阿,我支持废死就只是因为有误判可能,除去这些人,你能说接下来每个死刑定谳的人都不会被翻案?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56:00你这个是在回答我哪一段?..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57:00你说误判只是废死的糖衣,我觉得不是,除非你有办法保证误判率是0,那我无话可说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19 23:59:00你也回马枪回得太远了吧..XD..连郑捷的情况你都认为未来还是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19 23:59:00出问题的不是死刑存在与否,但不代表死刑得继续存在吧? 这
作者: meg6 (meg) 2016-01-20 00:00:00
其实看到废除死刑四个字我会倒抽一口气,两边都各有我认同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00:00不对,我指的是所有的死刑判决,不单指郑捷这种随机杀人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00:00是不代表死刑得继续存在没错,但是讲出“死刑存在无法吓阻郑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01:00犯,单指这种人的话那也不用讨论死刑存废了
作者: meg6 (meg) 2016-01-20 00:01:00
啊被吃字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01:00捷这种人出现”的这句话,你想表达的是什么?请问一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1:00阿不就现实情况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03:00原来如此,所以我可以说死刑就算不存在也无法吓阻这种人继续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3:00但是教育能 所以你把重点放在死刑是错的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03:00死刑的存在除了惩罚外就是用来威吓,但现在社会扭曲到不怕死的人相继出现,死刑就该为这种人继续存在吗? 就因为这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04:00出现,所以死刑存在也没什么不好囉..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04:00样就不用考虑其他可能会误判的人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4:00所以你觉得现在治安很差?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05:00因为有不怕死的人在所以就不该有死刑?你要说的是这个?..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06:00如果就因为郑捷这案例就说废死是假议题的话,那你也看得太单一了,死刑犯又不是全都只有郑捷这种类型的我是没这么说,要解决是解决出现的原因,而不是让死刑存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8:00你知道治安最差的年代是死刑执行最多的年代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08:00如果废死盟的重点是在误判而不是在死刑,郑捷案不会有悬念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08:00好棒棒,也不用管其他可能会被误判的人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09:00可是看废死盟的连结,连郑性泽都被拿出来类比了,你说勒..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9:00什么叫连郑性泽都被拿出来类比?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10:00为什么你会这么想? 难道废死会积极推动死刑吗? 不会嘛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10:00前面有提供连结,自己爬文..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10:00所以请你告诉我死刑跟维护社会风气是否有关连?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11:00我帮他回应 就我们来看 郑捷该死 但是废除死刑不是为了救郑捷 是为了救冤枉 无辜的人 甚至是救自己 毕竟可没有人说只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11:00不会积极推动死刑跟举郑性泽案出来类比郑捷案是两回事喔..
废死都着重在死刑犯的人权,但是我想问的是那那些被杀害者的人权呢?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13:00说句老实话,如果不是因为现在司法太扯,我也不会轻易支
可能有原因的杀人,可能没有原因的杀人,但是我认为在大部分合理的情况下,没有理由的杀人,那并不适用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14:00甚至你可以把犯任何罪都判成死刑我也可以接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15:00为什么要在没有死刑下郑捷受到法律给予的惩罚才能接受?..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15:00台湾现在明明就有死刑 他为啥那么多已经被判死刑的人没有被执行死刑呢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16:00我可以擅长帮你替换成只要不是死刑都可以接受这样子吗?至于其他呼口号式的如果 xxx,我想就免了吧..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16:00又为什么以前的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的法律现在不用了呢 而需要订出那么多那么多的法律来帮忙判决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17:00如果你要跳出来帮人家回应,就请不要用问题回应问题..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17:00甚至还要为了那么多的法条去唸书 考试 才能当法官 检察官律师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18:00先针对别人的问题直接回应,我想大家比较好接下去讨论..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18:0000:11到00:12那段我已经回应了好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18:00执行死刑越多重大犯罪就越多的关联还看不出来?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19:00所以我在问的是 00:15,请解惑,谢谢..看不出来耶..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20:00你又抛出新问题啊 很简单啊 因为现行法律有死刑 目前判决就是死刑啊…因为我们接受法律才会要求废死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21:00法律有一体适用性,死刑不可能只为了某些人而存在,所以要嘛就为了这些人选择支持死刑承担误判风险,要嘛就是推动废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22:00而且废死的目的也不是让郑捷无罪好吗…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22:00死,然后用其他惩罚取代死刑,我是支持后者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22:00...... 所以简单一句就是你们不接受死刑嘛,打得落落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22:0080后到90年代总共执行约300人死刑 结果重大犯罪都是在
作者: s19921112 2016-01-20 00:22:00
我不希望我被冤枉判死刑,然后连伸冤的机会都没有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23:00废死本来就不支持死刑阿,难道废死要支持死刑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24:00谁说废死的目的是要让郑捷无罪了?不要偷换概念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24:00那段时间发生 白晓燕刘邦友彭婉如还有很多砍人撕票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25:00我只是觉得打打落落长,来说明在我的规则下才接受很有趣而已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25:00然后郑杰案就是发生在2014law in shit偷偷摸摸签了5人人执行死刑后不到1个月发生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26:00是因为死刑的特殊性 而非单纯不支持死刑 死刑其实离我们身边比较远 你可以想像你开车撞断别人一条腿 然后判决是你必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27:00抱歉,不是我在说,单纯把两个事件发生在同一个时间段就要说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27:00须也给他撞断一条腿 如果连以牙还牙的法律都需要透过罚钱关起来来代替了 那为啥死刑可以被接受呢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28:00因为打那么多不是只为了给你看啊 没有理由的论述有什么意义吗 如果事情有那么容易非黑即白就好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29:00请问车祸的这个例子跟死刑可不可以被接受的关联性在哪?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29:00其实国外也有研究报告啦,死刑对于犯罪遏止其实没这么有效,国外废死犯罪率也没特别高,只是不能贸然废死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30:00我不是后面有写原因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30:00问题是你打了那么多,也只是在说明要在你们的规则下所裁定的判决你才可以接受,这样子的论述有什么意义?..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31:00你不觉得为什么法律的判决除了死刑以外 都不会蓄意伤害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31:00执行死刑根本无法降低犯罪率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31:00因为以牙还牙的法律都需要透过罚钱,所以死刑不能被接受?有人是说“执行死刑越多重大犯罪就越多的关联还看不出来?”这个命题跟“死刑和犯罪率相关性”可并不是同一个命题,谢谢So?..在我国只有死刑会蓄意伤害对方身体,然后呢?..
作者:
arlun ( 风吹雪无痕)
2016-01-20 00:36:00因为死刑 你就没有机会了 问题在于并不是每个被判死刑的原因都一模一样 如果每个死刑犯都和郑捷那样 在如果难道没有郑捷出现 你就会支持废死吗 我想不是吧所以回到郑捷事件发生前难道你就会支持废死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38:00首先,如果是这样,那么郑捷的情况你们应该要连死刑都接受..因为郑捷的情况是没有悬念的,可是似乎并不是..再来,我前面也有说了,如果我国无期徒刑不可假释(基本),我是可以接受废死的,但是现阶段我国并不是,以上回应..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44:00我要解释一下,为什么废死郑捷却不用死,是因为要真废死就不能只祧一人杀,不然有个例外,每个案例都能是例外,君不见上次枪决时就连用中国证据的杜氏兄弟都能签了如果只签郑捷我还没什么意见,但可惜这不可能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47:00整体废死了,所以不能挑郑捷一个人出来干掉他这个我同意..但是这个“连郑捷这个案都被判死刑我都不能接受”是两回事..而我在询问的,是后者这个情况你们的意见..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0:50:00现在虽然还没废死但已经是半废了,因为是暂时停止执行状态,但随时都可以执行,怕就怕下次签的时候又有无辜的被枪杀,因为好像要排队的样子,所以暂时不会轮到郑捷在这种情况下想排除其他状况只单指郑捷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身分就是死刑犯,不会因为其特殊性受特别待遇在法理上他跟其他死刑犯没什么不同,就是这样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0:59:00我在 00:47 和 00:48 的推文应该有说明我的立场了,谢谢..
有没有人有好的废死网站资讯可提供,我看了这篇后发现很多人的论点很怪,到后来都在硬凹了,不过诚如一些人所说,是该深入了解一下再来谈废死议题。
作者:
devil66 (Fan)
2016-01-20 01:15:00咦我以为政府是否有杀人的权利一直都是探讨废死的核心耶
作者:
kipper (只是条咸鱼)
2016-01-20 01:19:00废不废死有很多讨论方向啦,那只是其中之一
我只能说支持废死的人大部分都是希望杀人犯能终生监禁不要假释,另外犯人在监狱里要服劳务,监狱甚至能赚钱,没有花我们的纳税钱。反废死的人我真的很好奇有多少人去看过废死的论点……法律一直都是逻辑论理的学科,死刑在逻辑上其实是讲不通的,也因此大多刑法学者都是支持废死的。因为犯人杀了人要死刑,那政府杀了人呢?犯人仍然是人。那如果是冤狱误杀呢?是不是该处罚赋予政府杀人权力的人民?另外废死还有很多有力的论点,也有提出配套措施,自行查询吧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07:00现行犯才死刑……那么我现在拖1个人过来制造假证据 找50个人围在妳身边说人是妳杀的 算不算现行犯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6-01-20 02:09:00你知道江国庆案吗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09:00当然这个举动太简单 但我的意思是 就算是“现行犯”也可以有很多模糊空间举动→举例
本来就是啊= =你都觉得不能杀人那为什么政府可以?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24:001.所以请等杀人犯能终生监禁再来谈废死..2.
http://www.taedp.org.tw/node/2892 从本文来看,似乎没有花我们的纳税钱这点是不成立的..3. 如果认为政府不能在一定范围下有杀人的权力,请废除军队4. 以我拜访过废死联盟的网站来看,Q&A 里有很多是大家想知道的问题,可惜里面大多数的回答都是在避重就轻打高空..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33:00另外也还牵涉社会责任及铲除异己的问题 详细可以多找资料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33:00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34:00BTW死刑本来就是配套终生监禁 就算是挪威也有确定囚犯不适宜回归社会可以延长刑期的规定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35:00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40:00所以推动废死的同时也推动司法改革和终生监禁有什么问题?就我目前看到的反废死大多只看到废死两字就大喊放纵杀人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42:00当然有问题,如果废死推动成功之后 25 年内都推动不了终身监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42:00废死下面的议题很复杂 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完成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43:00禁勒?..有些事可以一起做,有些事该有前后顺序,谢谢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43:00我也同意这是条长远的路 废死是最后结果但不现在把议题抛出来 要等到何年何月才开始关注就像同婚和多元成家 想也知道同婚的接受度比多元成家大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45:00等到终生监禁推动成功之后就可以开始关注了喔..你要先抄捷径在还没有推动终身监禁成功之前就先丢另一个议题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46:00现在也是很多人无法接受 但终究是有人开始改变想法了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47:00那又怎么能怪其他人担心这个议题会造成杀人犯假释出狱勒..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48:00妳要认定废死者都是急废一竿子翻船我也无法说什么XD基本上现在呼吁停止死刑的原因在不少人的审判过程是有瑕疵的 顺序是停止死刑→司改→终监+废死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50:00所以我说请先推动终身监禁成功再来谈,你自己都说要同时抛议题了,再来说别人的认定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会不会太有趣?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51:00我不是说反废死的人都没做功课 而是据我看到的大部分人都只看到“废死”二字就开枪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51:00如果是因为审判过程有瑕疵所以要停止死刑的这个理由,那么郑捷案这个没有悬念的你应该不反对被判死刑吧..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2:55:00郑捷的话我是基于其它理由 我从反废死到现在 原因不止1个啦XD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2:57:00.........................................算了,也没关系,不知道可不可说一下其他理由是什么呢?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00:00嗯…首先就是法律没有例外性 上面有版友提过了 接着分2个方面看 一是犯人心智正常 很多情况下会发现这些人通常处于弱势 他们可能经济环境差 没有受到足够教育 在求混口饭吃的生活中越来越偏激 路也越走越偏在他们真正铸成大错前 社会真的毫无责任? 社会存在的目的是将人形塑成“人” 让人得以融入社会(家庭 学校 社福等等都是协助者) 社会没有尽到社会责任 却事后诸葛地说“好~我们现在见1个犯错就杀1个哦” 这只是将社会的责任推给也许根本不懂得如何做出更好选择的个人有人或许会认为“啊我也家境贫寒怎么没去杀人放火”但那是妳幸运 知道在这世界上人格比生活重要 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运气/智商理解 这就是生为人的差异性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17:00首先,我国有死刑,也有其他人被判死刑,所以我不知道所谓法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17:00对我来说 监禁的目的除了惩罚外还在于教育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18:00这样监禁才有意义 才不会只是制造出越关越精明的罪犯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20:00上面这段跟郑捷不能被判死刑有什么关系?..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21:00再来就是如果对方确实是无法教化/天生变态/不适合在这个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22:00我倒是很赞同为了避免制造出更精明的罪犯,不监禁直接毙了..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23:00社会生存的人呢 死刑其实就是1种铲除异己的手段 不止是把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永久逐出社会 也包括生存方式无法被社会接纳的人 为了维持“社会”安全 我不得不承认必须将会危害到“社会”的人隔离在社会之外 但杀害他 其实是否定这个人存在 问题是 不适合生活在社会上的人永远都存在那就是“社会”本身的一部分…绕回来 还是社会责任的问题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28:00所以上面这段跟郑捷不能被判死刑有什么关系?修正一下,并不是生存方式无法被社会接受的人就会被判死刑,而是会危害社会安全的人才会被判死刑,不要混为一谈谢谢..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29:00把异己杀光没有办法解决问题 因为只要有基因变异 异己永远存在 尝试让这样的人可以回归社会 是社会的课题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30:00所以我请问了,同样有社会责任,为什么不可判死可判无期勒?疑?我还以为你是支持终生监禁的?如果是终生监禁制,为什么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32:00所以在郑捷的问题上 首先是 所谓的毫无悬念 是毫无悬念到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32:00要尝试让这些人可以回归到社会?这还叫什么终身监禁?..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33:00什么地步? 规定光天化日下被N个人以上看到就算吗?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33:00在继续下去之前,能不能先不要只顾著自己讲,先回答一下为什么同样有社会责任,不可判死可判无期呢?另外,郑捷的案子是因为在光天化日下被 N 个人以上看到而已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35:00有个案例没记错是这样的状况 : 目击者作证他杀了2个人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36:00吗?要说明这个案子有没有悬念不是用这种论述法的吧?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36:00他认罪 也清楚地表示他愿意偿命 但他只认1条 因为不是他
作者:
treiss (狮子座女孩)
2016-01-20 03:36:00欸…异己跟杀人犯是两回事吧…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37:00做的他不要承认 法官后来还是判了2条 所以死刑(大概是这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37:00So?这跟郑捷案有什么关系?他只是因为有目击者就被定罪的?要类比也不是不行,但是不要用证据力差那么多的例子来比好吗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39:00样 有错请指正) 这个案例算是毫无悬念吗? 他都认罪了啊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39:00而 03:33 的问题,能不能在继续讲之前先回答一下?另外,还有 03:17 的问题也请回答一下,谢谢..且如果是终身监禁,为什么还要尝试让这些人可以回归社会?至于类比的部份,请不要拿证据力差那么多的例子来类比喔..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44:00但1条或2条也许正是法官判决的依据 (另外他真的算毫无教化可能? 评估的标准又在哪里回头来说 如果我安排好假证据 找了20个人当证人 说人是XX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3:46:00你准备回答别人的问题而不是只会自顾自的说时再叫我..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3:46:00杀的 算不算光天化日N个人看到? 我的意思是 标准是很模糊的 今天说有10人看到就算 那9人8人7人呢?当然目击者不是唯一 但其它的证据又如何明定标准?郑捷的问题早有先兆 他的父母有没有尽到社会赋予父母养育后代的责任? 社会有没有尽到协助者的角色责任?求学期间各种辅助手段有没有尽到责任?美国其中1个校园屠杀案的凶手自白自己是为了报复嘲笑他“
作者:
treiss (狮子座女孩)
2016-01-20 04:00:00我同意废死的某些观点,也让我从坚持死刑不可废到现在转变为期待司法改革和配套完整后的废死社会。但是推文某些论点实在是让我无法理解…郑捷案到底那边还有冤案的空间?我实在是无法接受这个说法。建议废死方对郑捷这类极端案例的配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4:01:00交不到女朋友”的人 把女性视作战利品的父权风气真的毫无
作者:
treiss (狮子座女孩)
2016-01-20 04:01:00套要建立后再来宣扬,你们也清楚这是反废死很大忧虑点,否则这种硬凹的说法真的会把我这种尚在犹豫者催赶到你们的对立方。正因为死亡的不可恢复性在双方立场上都是根基(犯人的死vs受害者的死),此议题就更需要社会共识,若是无法说服其他人,即使以历史宏观角度来看,废死确实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没有社会共识也是枉然。法律是一体适用但可以用更完善细密的制定方式以及更加健康的司法体系及周边助力(导入更专业CSI系统的检调),期待最终能够达到平衡。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4:04:00问题吗? 再来 如果有一天社会已经尽其所能地把机制提升到最完善了 还是不可避免地出现跟社会格格不入的人把他隔离于社会之外以免伤及无辜 尝试让他的思想回归社会>郑捷的问题不在冤案……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4:09:00要看这种传教式的内容我已经在废死联盟的网站上看过一堆了哟来这里是要“讨论”的,不是来听教义的,所以如果你讲完了,可以开始回答别人的问题了,请回顾一下 03:39~44,谢谢喔..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4:10:00因为被问到对郑捷是怎么想的 所以这只是藉他的例子来看我个人立场转变的心路历程并不代表所有废死者的立场监禁的目的在于教化 即使是终生监禁 跟教化之间我并不觉得存在冲突 一来是我们永远不知道对方是否真无教化可能二来如果犯人真的改过自新 他当然要为犯下的罪负责(坐满刑期)不是吗人不认为犯罪是错的→监禁隔离于社会外避免伤害并教化 人明白犯罪是错的→为自己的错坐好坐满当然不是生存方式无法被社会接受的人就会被判死刑 但以伤害他人为生活方式的人的确不见容于社会我明白自己对于包容异己的想法做得还不够完善毕竟这终究是一种价值观(犯罪受罚 不可伤害他人等等)凌驾于其他之上 如果有更好的作法我当然支持现在对极端案件的配套基本就是终生监禁劳动教化 但反对意见大部分还是在血债血偿的阶段(我自己是也同意国家不应杀人的看法 这只是将血腥推诿给国家与法院而已毕竟0%误判是不可能的最后这样说吧 : 死刑的1个判定因素是“无教化可能” 那么如果1个人不认为犯罪有错 杀了他也无法让他为自己的过错忏悔 如果1个人由衷悔改了 明白犯罪是错的 甚至愿意以死偿命 他还算是“无教化可能”吗而又要怎么确定1个人真的“无教化可能”? 大概是这样吧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4:55:00说自己是因为有其他理由所以不支持郑捷判死,结果请问原因,却拉哩拉杂的讲了一堆大哉问,跟郑捷案没有确切关系的内容..前面已经问过好几次了,结果对别人的疑问就是视而不见..要看这种传教式的内容我已经在废死联盟的网站上看过一堆了哟来这里是要“讨论”的,不是来听教义的,所以如果你讲完了,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4:57:00如果有人说 “我才不管什么背景悔不悔改 他杀人我就是是要
作者:
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4:58:00可以开始回答别人问题了,请回顾一下 03:39~44 推文并回答喔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4:58:00看他死” 那与异己者又有何异呃 我已经回复了耶 再说下去就真的打墙了 还是我看段给妳1. 郑捷等极端案件→我不是指郑捷不必负责 只是社会的确有未尽完善之处 跟杀了他装作这只是例外比起来 终生监禁补救教化 并研究如何改善这个社会问题我想会更有建设性(3:00-3:28)(3:55-4:07)2. 终生监禁与教化→(4:17-4:25)(4: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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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5:26:00我都已经说明是几点几分的推文你还是可以有漏掉的也算厉害(1) 03:17,你说法律没有例外性所以不能判郑捷死刑?可是我国有死刑,也有其他人被判死刑,所以我不知道所谓法律没有例外性为什么会是一个不以判死刑的原因?(2) 03:33 如果社会责任是一个因素,为什么可以判无不能判死你在刚刚才没有在打高空有回答;可是我还是想问,如果是要研究社会现象,却不是深入社会角落研究各个可能,而仅仅去研究郑捷这个个体意义为何?再来,除非郑捷这一个个案你需要研究个三十年五十载,要不然研究完毕之后是不是就可以执行死刑了甚至,你在 03:30 处提到研究的目的 是要尝试让这样的人可以“回归社会”,后面却单纯的只提到“教化”,这样子偷换概念不好喔,因为无期受刑人是可以去教化,但是不应该回归社会喔(3) 最后,不要再用那些自我想像,假设一堆证据力鸟得要死的例子去类比郑捷被定罪的客观证据,两者完全不在同一水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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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5:50:00(1)妳当初问的是“像郑捷这种判死妳应该不反对吧”→法律具有一体适用性 我既然认同废死 郑捷也无法例外来谈 而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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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5:52:00然后,在你的想法里,明白犯罪是错的就可以列入有教化可能的候选名单里?我对你的要求如此之低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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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5:55:00的补充是“在现行法律下” 我既然不认同死刑 自然也不会认同 但这怎么会是“不能判”的原因呢 不认同是我的自由心证结果(就是妳所谓打高空的那段) 我想这可能是我们都觉得对方打墙的原因? 我说的是我为什么不认同 妳问的是为什么不能判 妳问“妳不反对吧” 我说的是“我反对的原因” 但不是不能判的理由 我若有误会妳的意思 我致歉要说接近“不能判”的话…因为我们的社会支持系统不足 司法自由心证等等问题 我认为暂停死刑比较恰当而郑捷也无法例外 因为他和其他受刑人一样 没有差别*身分一样
出于个人意志杀人跟国家代表全体国民杀人 意义非常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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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6:20:00(2)他(非单指郑捷)本来也许有机会不铸成大错的 社会本来可以/应该帮助他的 如果说一个社会负责任的方式 就是杀了他用他的手法(杀人)解决问题 社会和他有何不同?再者我没说过只要研究郑捷就好吧呃 那句话是补充社会如何补救 至于郑捷 也许即使关到死都不认为自己有错吧 但不管他悔改与否 不影响他为自己犯的错坐牢到最后3:30原话是 : 因为只要有基因变异 异己永远存在 “尝试让这样的人可以回归社会” 是社会的课题教化自然是以“将心态行为导正回归社会”为目的 回归社会脉络 才能够明白自己犯下的错误并为此负责(坐牢) 教化才有意义有意义→有达成目标我在关于“有教化可能”的部分一并提到了“改过自新” “由衷悔改” “甚至愿意以死偿命” 每个人的标准各有不同这也只是我的想法而已(3)的确那段有些意气之争 但我说过要表达的重点是 标准其实比想像模糊 这点多看几个正在救援的判例可以发现当我这么说而妳重提证据却凿的时候 我想或许可以说是…宁可放过1人(坐牢 不是免刑)不可错杀100 与 宁可错杀100不可漏杀1人 的价值观冲突我的思考历程何德何能成为“教条式内容” 成为“传道教义”? 我的想法从反废死趋向另一边的时候 没有正式看过废死的相关论述 是觉得越来越想不通才开始深入了解(比方被害人支持系统 这其实是废死方努力的方向 当时我很讶异自己竟然不清楚也没特别思考这部分抱歉让妳有没在听妳提问的感觉 我的确是认为那些就在我的说法中…还有有的是漏掉啦 推文一直切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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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gin (ReBegin)
2016-01-20 08:34:00其实仔细研究废死得理由,发现蛮能说服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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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ylove (别乱来)
2016-01-20 08:36:00妳可以去暸解日本为什么这几年转而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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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NT (身在纽约,心在东京)
2016-01-20 09:24:00现在我国的刑罚里就是有死刑,如果要因为不认同就把这点拿掉再来做论述,我个人觉得这样子的讨论没有意义,就恕不奉陪了而且我是说你这种只会自顾自的讲这些“传教式的内容”,你居然可以理解成我说你的内容是“教条”是“传道教义”?我不知道是我的中文表述能力还是你的中文理解能力要加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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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yoro (三等士官长报到)
2016-01-20 09:58:001. 在目前死刑判决有这么多疑虑下 我认为应该暂停比较恰当 前面提过了 2. 妳问我“理由” 我回答我的理由妳说“这种传教式的内容废死网站已经很多了” 既然是我会错意 我致歉
作者: lugiam (Anashisu) 2016-01-20 10:09:00
觉得政府能杀人很恐怖?把人关到死更恐怖好吗 看看陈水扁就知道关没几年就快疯了这根本不能构成废死的理由
这篇文章非常好 废死之所以无法引起社会共鸣 就是因为找不到沟通的着力点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20 12:15:00
等著郑捷被枪决前,废死的要怎么动作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