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突然对医疗工作有点失去热忱

楼主: RayBoku (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2015-12-11 01:33:26
※ 引述《OldK (老K)》之铭言:
: 我当然知道医疗人员很长曝露在危险之中
: 但我天真以为医疗人员都有专业训练知道怎么保护自己降低风险
: 这跟他到底是不是爱滋感染者无关吧
: 而是面对任何病患你就要有保护好自己的准备
医护人员理当透过专业训练知道如何保护自己降低风险,可惜犯错是人性,再怎
么样会保护自己的医护人员都无法保证自己一定不会受针扎、一定不会受到血体
液泼溅
不知道是否有人还记得,数年前有一位怀孕的女医师被紧急叫去帮病人急救;事
后,沾染了患者血液飞沫的医师才知道这位是爱滋病患者
‘面对任何病患你就要有保护好自己的准备’
这个说法只是很不负责任的告诉处于这些风险下的医疗提供者:你应该要会保护
自己,万一受到感染,一定是你自我防护没有做好
所以那位忙着救人的女医师错了,她不该把患者性命放在第一位,而是应该好好
穿戴全套防护措施,再来评估患者状况,即便眼前的一条生命在穿戴防护措施的
这几分钟间不断流逝
‘你应该要有安全性行为以避免感染爱滋病,万一受到感染,一定是你自我保护
没有做好’,有没有觉得很熟悉。病友最容易被拿来攻击的‘自己不检点、活该
’论点,换了一个角度在应该是追求人权、平权的一方身上出现,只是这次是他
们告诉那些医疗提供者‘你活该’
至于,主张‘因为根本不会传染,所以洗牙不要告知病情’的说法也很有趣
牙医就不会有针扎或机械伤?就不会有血体液泼溅?万一受了针扎或是泼溅一定
不会受传染?
美国加州报告:确实有牙医传染给患者、患者传染给牙医的个案,机率非常非常
低就是了,毕竟不是零
还有另外更少数的个案,发生在‘事后调查,证实已有做好完整器械消毒’的牙
科诊所,前一位患者传染给下一位患者,传染途径未知
完整防护措施并没有百分百的保护效果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是否赞成‘经由侵害少数人,包括医护人员的人权,来维
护病友的人权’?
然后,如果主张‘只要有完整防护措施就一定不会传染,所以不要告知’;同理
可证,只要医护人员做好防护措施,一样不会传染给患者
既然追求的是病友权利,那麻烦一并要求卫福部取消‘感染爱滋病的医护人员禁
止对患者实施侵入性治疗’的规定,而不是选择性的人权
作者: cheryl514 (Mai)   2015-12-11 01:38:00
作者: azdc (听猫猫的话)   2015-12-11 01:43:00
都快忘了还有这个规定...我想他脸应该肿成猪头了
作者: hamanda (刹那芳华)   2015-12-11 01:54:00
作者: fairycakes (警告:电力耗尽)   2015-12-11 02:21:00
想伸加州的报告 谢谢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12-11 05:00:00
医院只有一种人员不收 就是爱滋
作者: Doralice   2015-12-11 08:14:00
作者: onepiece028 (JR028)   2015-12-11 11:49:00
必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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