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社区主委可以滥用权力吗?

楼主: siting0423 (开水不加冰)   2015-12-04 12:53:41
大家好!!!!
这篇有些负面情绪,若引起不安请尽速离开~~~
==========正面情绪分隔线==================
不知从何时起,小妹住的社区不再公告何时要举办住户大会
所有的事情由这位主委一手独裁包办
举例如下~
1. 管委费
我认为收管委费没什么,收取些费用让社区更好也不错
但主委却没拿来做事反而是拿着这些钱来告其他不想缴钱的住户
唯一有做的事大概是告诉大家停车场要换遥控器,没缴钱的不能换喔^.<
当初大家都是买房配车位,请位这样合法吗?
2. 公告栏
一搬来说公告栏是要公告住户事情,但却贴满了主委告人的讼状。
3. 其他住户揭竿起义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件事...
曾有住户看不过去便找了一些住户办个类似住户大会的团体
他们做的真的有益于社区,比那位主委好太多了
但是被主委告诈欺之类的 ㄎㄎ
这位主委的事实在罄竹难书
小妹一家还无法搬家,希望大家能给点意见
感恩~
作者: windswith68 (风林林.笑定千秋)   2015-12-04 12:55:00
去ptt生活法律版可能有更专业的回答pttlifelaw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5-12-04 12:56:00
啥? 主委不是可以换吗? 当初选主委也是要住户多数同意啊?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12-04 12:58:00
莫非你是不缴管理费被催讨了?否则看不出主委那里有错。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5-12-04 13:01:00
买停车位也要付管理费呀 不然你凭什么享受被铁卷门保护的权利
作者: viviannablue (小悦)   2015-12-04 13:02:00
每年最少都一定要开1次区分所有权人会议
作者: AppleAlice   2015-12-04 13:03:00
标题真怪,都说人家是滥用权力还问可以吗,谁可以滥用
作者: viviannablue (小悦)   2015-12-04 13:03:00
他不开就已经违法
作者: YMSH205 (^^)   2015-12-04 13:05:00
管理委员任期制不是吗?
作者: AppleAlice   2015-12-04 13:05:00
你们不满应该投票换掉这位主委,而不是自己另外办什么住户大会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2-04 13:08:00
请把你们的住户规约拿出来看一看,板友又不是你们社区住户,哪知道你们规约怎么订的= =如果你们规约有授权管委会订定某些规则,那管委会也是依规定办理
作者: Pf2you (乡民在手 天下我有)   2015-12-04 13:10:00
不是有任期的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12-04 13:10:00
如果依法应开会未开会,或依法应由区权会表决通过,管委会或主委却自行决定,请找律师处理,这你自己弄弄不好的这里面很多眉眉角角以及期间限制
作者: goull376 (要啥有啥)   2015-12-04 13:13:00
恩...实在看不懂你在写什么 管委会有登记?主委做的不好就换掉 你们社区的规范和争执板友也不是当事人哪知道...
作者: tinabjqs (光)   2015-12-04 13:18:00
不缴管理费去催讨就是他的工作啊,不然乖乖缴钱的是笨蛋吗?没缴却用公用资源(电梯,铁门钥匙)才不对吧…还是妳家就是没缴的?不然正常有缴的住户怎么会替不缴的人说话?还一付管委为难的样子?
作者: dixhuit (:))   2015-12-04 13:27:00
哪有人自己举办自己宣布当选的,众住户可提当选无效吧
作者: miaomao (やらないか?)   2015-12-04 13:29:00
噗,自己举办自己当选XD 你们社区应该是没人想管事吧?他一人那么厉害可以打压你们全社区的人?公寓大厦管理Q&A http://0rz.tw/eaH0p
作者: bigmao (马不骡 B.M.)   2015-12-04 15:39:00
哇靠社区自立为王耶,他要不要顺便颁布一下法令XD
作者: Pf2you (乡民在手 天下我有)   2015-12-04 16:05:00
当选前提是一定比例的居住居民出席,和得到一定票数,这两样如果能混过去直接当选,那就神奇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12-04 16:34:00
区全会要有一定比例住户与会才有成会否则无效,一般是要3/5以上的住户,所以是其他住户知道,你不知道;还是根本他自行举办人数不够?前项你没话好说,后项你可以告他管理条例里应该也有注明,要使用多少以上的金额要区全会大家同意,修改前的管理条例应该是10万,所以是修改成都不用开会还是没修改就用?他如果真的乱来你们告的机会太多了,收据呢?发票呢?
作者: ruby0502007 (啦啦啦~)   2015-12-04 17:21:00
你在哪各县市 这些情况可以向当地主管机关检举 关于不开会 不交接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都有相关罚则 不要让自己的权益睡着了
作者: elephant5250 (@@)   2015-12-04 17:35:00
其他住户不缴管理费为什么不能告
作者: windschnee (sojamilch)   2015-12-04 20:55:00
区大会第一次开会的出席率要过3分之2才开的成,如果出席率没过,主委自行宣布当选,应该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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