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检察官用对方法找到证据,顶新就有罪

楼主: ts1688 (天涯孤独)   2015-11-29 14:50:16
说到我国的检察体系 不由得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篇评论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83567/
解严后全国最恶劣的官员──检座
文:黄越宏
戒严时期,台湾是警察国家,人民基本权受严重迫害,警察办案刑求逼供像是家常便饭,
为破案绩效而栽赃刑求无辜致死者,如王迎先命案,更是解严后才终告歇手。
然而,戒严时期与警察“联手”担任国家统治工具的重要打手─检察官,却完全没有因为
解严而卸下“戒严”的独裁心态,反而披上“司法独立”的假面具,扮演着更为可怕的“
司法幽灵”,继续无恶不作。
即使因此而出现了“全球首见”的“犯罪被起诉,竟赖著不下台的总长黄世铭”,全国检
察官的恶行恶状,仍未因为前总长的丑行暴露而稍有所收歛或改变。
一位南部法院的院长忍不住说:目前全国最官僚的官员,就是检察官了。
他无奈地说,台湾现在的民主风气,就是行政院长也不敢动不动骂人,就是法官公开审判
,也不太敢对当事人不礼貌了;就只剩检察官,仗着侦查不公开,关着门一天到晚在骂人

确实,今日台湾唯一一个还敢大声骂百姓的官员,就只剩下侦查庭里头的检察官了。
法界人士指出,检察官能够如此“为恶多端”,最主要的问题出在,我们的司法体制将他
们演化成为“司法幽灵”,让人民及社会大众完全看不到他们的恶行恶状,有如鬼魅幻影
般,只能“隐约”知道他们是在为恶,但,因资讯完全封闭,加上动辄假藉侦查不公开,
使得社会大众完全无法检视其失德败行或是违法滥权。
综合多位深知法界生态的资深人士之举例与说明,可以归纳出检方腐败的下列特色:
一、仍停留在秘密办案的时代:
法官审判结果,不管有罪无罪,所有的判决和裁定,通通都要上网站公告;可是,检察官
的办案结果,永远偷偷摸摸,只有“起诉”两个字或“不起诉”三个字,悄悄“贴在”从
来没有人去看的“公告栏”,全文内容既不上网,也不公开。
也就是说,检察官侦办的内容,永远都是看不到的秘密,也正因为这种秘密办案的特色,
士林地检署才能“吃案”,硬是将法官已经判决有罪的蔡正元,厚颜无耻的偷偷摸摸以不
起诉结案。
(相关阅读:立委蔡正元A钱判刑一年 检方吃案不追究)
这种秘密办案手法,就被起诉的被告而言,多少还有机会收到起诉书与声请阅卷,但,如
是不起诉的案子,其内容(吃案)则永远没人知道真相。
根据高院民一庭庭长王圣惠的办案经验了解,不只有一般百姓看不到检察结果,就是他们
民庭法官想要了解和民事纷争有关的“侦查”结果,他们司法院的内部网站,也被设计成
“只有刑庭法官”才看得到,“民庭法官”无法取得,这种秘密办案手法造成,民事案件
的审理法官,如果想要了解检方侦查的结果作为审判的审酌,都还要靠“诉讼当事人”自
己提供。
检察官办案,是以国家公权力之名,以打击犯罪为目标,岂有如此偷偷摸摸搞暧昧之理?
除非,里头充满见不人的事。
这种“办案结果”永不公开的“秘密办案”手法,有学者认为,简直是“警察国家”的最
佳写照。
二、幽灵办案,两手策略,尝尽司法甜头:
检察官办案想“吃案”,就利用幽灵特色,凡事通通不公开、不透明,并很大声的标榜与
强调一切都是遵守“侦查不公开”的原则。
但是,每当想要“出风头”,想要制造政治效应或塑造个人英雄色彩时,就“故意发动”
数百人次,大动作展开“同步搜索”,存心营造“媒体想不知道都不可能”的“报导效应
”。
这种想“吃案”就是“侦查不公开”;想“出风头”就大动作上百人同步出发的“两手策
略”,让大牌检察官吃尽办案的甜头。
而负责媒体监督的司法记者,为了想要独家,根本不敢撰文批判,甚至,遇到检座出事,
还要为其掩饰或通风报信。
不只如此,检方还会正式发公文,将他们出风头的效应,栽赃给律师;律师邓翊鸿很不服
,忍不住在脸书上撰文痛批。
邓翊鸿律师以长达四千字的文章,痛批检方这种作法,摘要其部分文章精华:
2012年的七、八月间,许多律师都收到由“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代为转发由最
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具名之公文,公文之主旨为:“请惠予转知贵会所属会员应遵守刑
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所揭示之侦查不公开原则,于执行职务中所知悉之侦查内容,不得
公开或揭露予媒体或他人,以免妨害侦查之进行,请查照。”
除此主旨中之几行文字外,公文内并未有其他之补充说明或者是相关附件。
以笔者曾经办理过之案件经验为例,侦查中案件的当事人往往不愿意让案情曝光。因为,
在被告主张无罪或者不知道所犯何罪的情形下,当然希望越少人知道越好,以免对自己和
家人造成困扰。可是,笔者却在报纸或电子媒体上,多次看到承办案件前一日之庭讯或侦
讯的内容,而且正确率常超过百分之八十以上。试问,在侦查庭(或调查局)中,除了被
告与辩护人外,不就只剩下检察官(或事务官)、调查员、书记官与法警等人。如果,前
一天的侦讯内容能如此详细的被刊登在媒体上,在不是被告或辩护人泄漏的前提下,真正
的泄密者,不就是上开这些执行公务的公务员其中之一吗?
综上所述,明明泄漏侦查中案情资讯,大部分是来自检、调、警等相关执法人员,相关单
位不仅不思反省,最高法院检察署竟还发函给“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要求全
国律师严守侦查不公开原则,仿佛律师每天吃饱没事干,都在泄漏业务上之案情资讯给媒
体或他人似的,令人莞尔与不敢恭维!
三、每次出动,像黑道耍威风:
联电公司遭到检方查办时,董事长曹兴诚气得花大笔钱,买下各大报的头版版面,痛斥“
检察官办案,就像黑道在砸店”;上个月,秀传医院遭到彰化检察官搜索(相关新闻请见
此),现场证人同样忍不住回嘴办案人员:你们说话口气怎么那么像是黑道人物?
其实,不只出动时才耍威风,最有名的代表性人物,就是曾经在花莲地区威风八面的检察
官杨大智。
他的办案录影带被公布时,看到的人士个个瞠目结舌,不知道原来检察官办案是这么的威
风,三字经、恐吓、拍桌、样样出笼,简直就是黑道的化身(相关影片请见此);以前在
花莲地区办案,他号称是最大牌的检察官,媒体记者个个争相捧场,只要他出马的案子,
个个都是大案,后来出事调到台北,游戏规则变了,台北人不像花莲人那么好玩弄,就再
也没办过什么像样的案子了。
从这种案例可以看出,检察官办大案,往往不是靠着真正的实力,而是靠是“非法手段”
和“无知媒体记者”乱捧制造出来的。
四、上法庭论告,扮演幽灵:
司法改革多年,法庭上的布置一直在改,其中,法庭上的每个工作人员,都改成拥有一个
“名牌”,也就是透过该“名牌”,不论是法官的名字、书记官的名字,就连通译的名字
都清清楚楚写在“名牌”上,偏偏就是检察官的名牌上面,只有“检察官”三个字,难道
,全国检察官都是同一个名字,都姓检,取名叫“察官”?
古人说,坐不改姓,行不改名,一个人坦荡荡的做事,就是敢大声说出自己的姓名,检察
官如果真的用心在打击犯罪,又怎会对自己在法庭上没有名没有姓,一点都不在乎呢?
全国的检察官协会,怎么只有在抗议最高法院竟然决议检察官要负起完全举证责任时,团
结一心,非法静坐抗议,对于自己像个幽灵,没有名、没有姓,却一点不见动作?
检方高层官员对于这个问题曾经表示,因为法庭布置是法院的权力,检方不好意思自己制
作名牌放在上面。
这种说法,马上引来院方人士的取笑,因为戒严时期,检察官是和法官坐在一起,同列法
庭高位;律师不服,认为都是当事人,被告坐在底下,检察官坐在上面,官司还没有开打
座位就差一截,根本不公平-当时检察官怎么不会觉得不好意思?违反基本法律概念都不
会不好意思了,让人民在法庭上看到检察官的名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五、幽灵盘据终局,司法黑暗不见天日:
检察官私下偷偷吃案不公开,但这份“偷吃案”的不起诉书,却是一份“行情很高”的司
法文书。
依照现行体制,检方吃案不起诉书的效力,“等同”最高法院三审无罪定谳的判决书。
易言之,如果遭检察官起诉,缠讼多年之后才得到“无罪判决”定谳,如能一开始就弄到
一份不起诉书,两者效力完全一样。
这也就是为什么“蔡正元业务侵占”中影公司310万元,一审判有罪一年后,法界传出“
摆平行情”是“开价500万,成交300万”的高行情原因。
美、日解决之道:交由人民来决定
台湾检察官办案时,这种无法无天的滥权空间,美国、日本他们的解决之道,是交由人民
来决定。
美国是以人民组成的“大陪审团”来决定重大案件的起诉与否;日本则是交由人民组成的
“检察审议委员会”来裁定。日本今年最有名的案件就是东电公司的核灾事件,检方一直
以天灾为由,不予起诉东电高层,但人民组成的“检察审议委员会”则是命令检察官起诉

法官也经常抱怨检察官滥诉
台湾检察官的权力,毫无节制的不断膨胀,甚至,遇到政治案件更是自动充当打手,颠倒
是非,即使,全国都已经亲眼目睹去年九月政争,“总长勾结总统犯罪(黄世铭与马英九
共犯泄密罪)”,但是,我们的司法体制却是毫无改善,也未针对这种检察权力的无法无
天做出任何节制。
代表国家公权力的检察官,因为解严之后未能针对他们的权力和管制,进行“转型正义”
的改革,以致检察权力一天比一天腐化,一天比一天腐败,加上“书类从不公开 ─ 幽灵
办案模式”、“炒新闻vs不公开 ─ 两手交叉玩弄”、“办案心态像黑道 ─ 专门恐吓
小百姓”、“终局吃案行情高 ─ 贪污放水不打烊”等等,使得人民对于检察官的印象愈
来愈坏,就连他们的下游 ─— 院方法官,对他们也是愈来愈多怨言,法官论坛上经常出
现抱怨检察官滥诉的声音。
有位法官上网抱怨:学长,请问应该怎么办?检察官起诉送来三箱证据,但是,起诉书里
却完全没有交代那些证据和案情有什么关联性。
结果,底下回应者竟然是:学长,你比较幸运,你还有三箱证据,我收到的只有一纸起诉
书,什么证据都没有。
台湾司法公信力的沦丧,从法官私下的论坛,就可见其一斑。
本文或作者授权转载,原文于此。
责任编辑:郑少凡
核稿编辑:杨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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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检察官会不会收贿 会 最贪女检陈玉珍
检察总长会不会违法滥权 会 黄世铭
检察官会不会大小眼 会 柯P未成年捐献案>>>>马上主动侦查
王仙女军宅案>>>>>>>没动作
检察官会不会有明显
特定立场 会 检察官黄孟珊"爆料"某段姓立委施压 关说
检察官会受政治干预吗? 会 起诉太阳花学运冲入行政院罪名是~~入侵住宅罪~~
(公署是住宅?)
检察官升迁调动
会影响侦查方向吗? 会 台南市议长李全教涉及的议长贿选案
台南地检"不起诉以及签结处分"
检察官的自由心証如何? 很大 非常大 大到可以无视新事証仍然起诉穷追猛打
大到可以凭心証不起诉
大到可以援用错误法条起诉被告 最后让
被告无罪
一定会起诉吗? 不一定 这就是放大绝了 "太忙了"以至于超过追诉期
最后要说一句 我国的检察体系受政治干预影响非常严重 而特侦组这个奇怪的组织
更是看颜色 看对象在办案 检察总长还要向总统报告进度(说好的侦查不公开勒?)
台湾有恐龙法官存在没错 但是很多市井小民往往在看新闻时对于 侦办 起诉 宣判..
等等 这些牵涉到 警察 检方 法官的流程却没啥概念
事实上 警察可以湮灭证据 检察官也可以"疏忽"忘记有新证据 或是为了迎合上司
的要求大大的提起公诉作秀给人民看 实际上却用了不适当的法条起诉 黑锅让法官来背
这也是为何 检察官VS法官之间常有不和较劲的传闻出现
再说一次 台湾的检察体系目前是行政体系 简单的说哪个政党再乱搞破坏 不言而喻
作者: et803 (喵喵)   2015-11-29 15:29:00
李全教那件 把原本的承办检察官都调走
作者: CrazyinLove (造化弄人)   2015-11-29 16:05:00
可怕的是媒体最后的焦点都是法官的判决让法官背了黑锅
作者: sparklekyu (请让我为你画只羊吧)   2015-11-29 16:51:00
一直很好奇为什么检察官是编在行政院底下 有上级压力知道可以完全公正吗…*真的
作者: lovinshow (sunny)   2015-11-29 17:40:00
要改善恐龙法官 就要先从检察体系开始 唉
作者: waiting5566 (枫)   2015-11-29 17:48:00
入侵住宅罪只是简称 入侵建筑物也包括在内
作者: sherbet   2015-11-29 18:52:00
推 作者感觉是内行人但也是有认真的检察官 但在检察一体的压力下 是磨人心智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5-11-29 19:28:00
要期待人人都是久利生公平真的不可能,检方的不起诉处分,再议也是高检署检察官,检察一体,大家说没问题就没问题
作者: lrip (yun)   2015-11-29 21:11:00
叫辜家作伪证让他回国祭父这件事也很可怕
作者: pchome321 (wendy)   2015-11-29 23:21:00
可以请黄孟珊检察官办顶新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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