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利益往往是最简单,说别人意识形态也简单
但如果我们所追求就是合理宪政体制下的民主法治原则呢?
这个可以利益化或者所谓意识形态化吗???
我们如果今天讨论是权力分立
总统在行政权体系下如何透过宪法解释与补充让他符合现代民主宪政运作
我们如果今天谈的是正当法律程序
行政权在涉外事项上是否有如何S.O.P 凝聚共识,去把国内声音传达呢?
我们如果今天谈的是民主原则
在所有民主国家上都不可默认国家发展立场,因为民意如流水,是会变动变更
宪法也是可以修改的,除了一些最重要基本价值,如人权保障、主权在民、政府权力分立
那为什么可以修改的宪法默认的统一会被框住呢?
我们如果谈法治国原则,如何依法规范政府权利
也是利益吗?
谈法学,谈制度,也是利益摆头上吗?
人民或许没办法做出最佳决定,只少是他们做出决定自己承受
这也是民主最重要也最可贵的价值,成果自负,但我们号称民主,却连决定都没有就
被说未来一定依照宪法一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