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租的套房已经要第三年了
房东附的家电有:洗衣机、冷气、电视、电热水器
洗衣机在我刚搬去一个星期左右就坏了
房东就换一台新的给我
其余电器是从之前的房客开始使用到现在我在用
洗衣机放在阳台 阳台并没有封起来
就是会淋雨吹风那样
为了不要让洗衣机一直日晒雨淋 我去买了一个罩子把洗衣机罩住
但是因为是放在阳台 台风天、大豪雨时难免还是会淋到一些雨水
前几个星期洗衣机有点故障
维修人员说是面板淋到雨的关系
房东对此好像有点不解 觉得才用三年的洗衣机 那么快就坏了
下午房东的秘书(租屋事情都是秘书处理)在电话中跟我说:“之前没有和妳说明,家电使
用有问题妳要自己负责维修,这次维修的钱是3700元,因为之前没有先说,所以这次妳负
责出1000元,他们出2700。”
房东的意思是只要是消耗的器材我必须自己负责维修的费用
我问秘书那冷气、电视是我搬来之前就有人使用了,如果是因为器材老旧故障我也要负责
维修吗
她没有给我正式的回复 说和房东讨论再跟我说
在电话中的他们的意思是只要是消耗的器材就要我自己出 说我要负责保养
这次洗衣机故障我懂也许我维护的还不够好 而且也是常常在操作 所以我的确也必须负责
任
可是像冷气、电视、电热水器平常就只是用遥控器开关 没有去动到 似乎也没有特别要保
养什么
(冷气有时要例行性检查我会自己负责,例如通通水管、检查室外机)
有时候电器用久了可能会故障
这样的情况我本来就该负责所有的维修费用吗
我觉得现在我和房东那边对于"消耗"的定义不太一样
我认为的消耗是像灯泡,用久了就是不会亮,这样的"消耗品"我自己换
而房东似乎认为只要有问题就是因为使用造成消耗 所以我必须负责
想问一下大家租房子时这方面的问题怎么处理
我该负责所有电器维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