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yAlbert (蛋黃溫)
2015-09-23 18:35:30干你娘
这句话在实务上都不见得构成人身攻击了,玻璃心算人身攻击?
我是觉得不至于喇,不然拿别的词语来替换玻璃心这词,像“过度敏感”、“禁不起人讲
”这类的是不是也要一视同仁?
是,那就好笑了,因为会重蹈某人当初禁止评论的后尘
不是,那么差异在哪?能说出个明确定义来服人而不是林北说的算?
至于当时g群组长的驳回决定喔…
我是觉得好笑喇,但不想浪费时间,不然多的是例子能反驳他的观点
所以,现在女板新板主也想玩这种文字狱?
要不要去隔壁板参考一下前车之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