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请momogi1105回答其他问题

楼主: KKALI (I am KK)   2015-09-23 17: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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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M0O7Km2 (WomenTalk) [ptt.cc] [公告] 本日水桶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42939348.A.C0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71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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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H: 楼上根本是玻璃心的最佳代表 09/23 01:58
推 hymmmmm: 嘴脸难看更令人反感唷 嘻嘻 照照镜子 09/23 01:59
经检举依照
板规2
文章内容含推文 禁止争吵、谩骂、人身攻击、恶意删改推文,违者禁言30日。
首先先问版主THH的问题,请问玻璃心是人身攻击还是谩骂?
玻璃心的原意指内心脆弱的人。
这样就是人身攻击、谩骂?
可以请板主定义一下玻璃心吗?
另外版主在桶人的时候,能不能增加一下叙述,不要因为检举这两个字,就直接桶,这样何以信服。
对了,有一些板务问题请板主回答
置底区的问题 文章额度vs板务文章的问题
如果需要请详见 1M0caVcq
作者: Windkiller (别叫我岳父)   2015-09-23 17:44:00
我玻璃心 哭哭
作者: minirr (米弥米)   2015-09-23 17:44:00
我也玻璃心 哭哭
作者: Windkiller (别叫我岳父)   2015-09-23 17:46:00
我若说楼上______是不违法 因为自己都说自己是了引用别人说词 但我猜我一定会被检举 这是举例QQ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3 17:46:00
依稀记得前任女板皇也用ㄅㄌㄒ+板龟2桶过人
作者: facenook (脸角)   2015-09-23 17:46:00
哭了 你超PO了喇
作者: candlelit (呀呼~)   2015-09-23 17:49:00
不确定板务有没有在五篇内....那小心一点比较好吧...
作者: shukevin (被毁容的武大郎)   2015-09-23 17:52:00
我泡泡心……糟糕,泡泡好像是歧视言语还是18禁……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9-23 17:53:00
我的心~现在脆脆的~一下子就碎了~
作者: minirr (米弥米)   2015-09-23 17:53:00
好啦 我允许你说我是玻璃心喔
作者: Qmmz (爬爬)   2015-09-23 17:55:00
这板规我也都不敢说话...我也玻璃心怕被桶XDD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5-09-23 17:58:00
呵呵
作者: Octopus56 (得体母猪下的子民)   2015-09-23 18:05:00
玻璃玻璃 碎满地
作者: Asanoizumi (梦里不知身是客)   2015-09-23 18:22:00
六六 XD 这句歌词又出现了
作者: momogi1105 (桃园北川景子)   2015-09-23 18:24:00
指称特定某人玻璃心嘴脸难看难道不算人身攻击?对照前后文被攻击的用字都很理性 如果今天彼此互相攻击就警告一次 可是很明显两位板友不是这样现在暂定板规没有规范板务文篇数 目前正在讨论中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3 18:27:00
说人嘴脸难看也算是人身攻击,所以那篇推文里骂质疑判决的人嘴脸难看的某s也算违规囉?
作者: momogi1105 (桃园北川景子)   2015-09-23 18:28:00
要判断前后文才能决定是否依照板规2判定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3 18:29:00
对啊,按照板主的回复,所以那篇推文里质疑判决的人都可以去检举某s人身攻击了
作者: momogi1105 (桃园北川景子)   2015-09-23 18:29:00
检举 我就办 我发的水桶文是人家已经写信检举了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3 18:30:00
这两个骂玻璃心说嘴脸难看也是根据前后文啊,双重标准喔?已提出检举,提醒一下版主:别忘了如果判定无违规会打自己脸啊判定未达标准欸,准备写申诉文囉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5-09-23 18:48:00
可以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3 18:50:00
你要不要再看清楚m版主前面讲的?hym只说嘴脸难看就被判定违反版规2,但嘴脸难看是starscat先骂质疑判决的人喔都嘘到原波了抱歉...已向m板主提出重新判定的要求,如果还是判定不违反我就提出申诉
作者: name2name2 (yang~hi)   2015-09-23 19:49:00
kaoru大,应该要用"检举"类别,不是申诉类别,可见 #1LYHRHfe (L_TalkandCha)申诉类别用于 -受板主处分者 ,故应该不是用申诉以上只是提供一下资讯~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09-23 20:11:00
感谢nbame2大提醒是name2大....抱歉手残多按到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9-23 20:40:00
她写信检举你就桶 那我要推妳是不是有问题,要桶我吗?
作者: bettyshinn (跟宝宝说再见)   2015-09-23 22:07:00
现在版主真的好雷没有标准
作者: chenfc (噗搭)   2015-09-24 01:55:00
当成这样自己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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